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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南通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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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的房屋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迁时没得补偿;然后奇怪的是,在政府的默许下,开发商竟可以肆无忌惮地建造大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这就是号称“法制南通”的现状!

按南通市的拆迁补偿标准,凡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拆迁户必须自行拆除,如果拆迁户不自行拆除,那么政府就对其强行拆除,并将拆下的木料和砖瓦拉走,称为“以料代工”。农民在宅基地建房,因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被称之违法建筑。被强行拆除后,没得任何补偿。但奇怪的是,许多农民尽其一生积蓄在自己的宅基地盖的房屋,从来没有任何行政机关说是违法建筑,而遇到拆迁时,竟然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不给予补偿。所谓农民宅基地上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其实质,就是作为剥夺农民财产的借口而已。

南通市的拆迁,一方面对宅基地上的所谓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另一方面,却大量建造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这些小产权房既不能办理房产证,又无安全保障。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通市港闸区秦灶镇的拆迁,就是拆除拆迁户的合法房屋,安置小产权房。也就是说,拆迁户的合法房只能置换到非法的小产权房。如果拆迁户不满,政府就裁决认定安置合法;再不走,南通市政府就作出强迁的批复。由此可见,南通市建造大量的违法小产权是得到南通市政府的默许或者鼓励的。

拆迁户搬进政府默许的小产权房,如果再遇到第二次拆迁时,那么,这些拆迁户将无家可归。因为这些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按南通市的拆迁标准,没得补偿。也就是说,第一次拆迁,被安置在小产权房内;再经第二次拆迁,那么该拆迁户就可能一无所有了。

南通市港闸区秦灶镇的秦灶二期居民集中区的房屋,就是作为安置拆迁户的违法小产权房。最近爆出新闻,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允许作为安置拆迁户的小产权房竟然是豆腐渣工程。秦灶镇八里庙村的被拆迁户受到了双重侵害,他们的合法房在政府强权的干涉下,被置换成违法房;他们高质量的房屋被置换成令他们整天提心吊胆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小产权房。

用小产权房对拆迁户进行安置,明知是违法的,南通市政府竟采取默许或者鼓励的态度,不知其中是否有权钱交易?但南通市政府在明知拆迁人蓄意安置小产权房侵害拆迁户利益的情况下,听之任之,甚至对拆迁户作出强迁的批复,显然是难逃其责的。

政府和开发商用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安置港闸区秦灶镇的拆迁户,该拆迁户就有权追究开发商和政府的责任。

宅基地的房屋只是未来得及办理手续,就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南通市大量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小产权房拔地而起,南通市政府机关却视而不见,反而用政府裁决和政府批复的形式,实际支持类似于小产权房的违法建筑。所谓法制南通,依然盛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于飞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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