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2日是南海仲裁案裁决7周年,认定中共对几乎整个南海的主权主张毫无根据;北京当局则继续不接受也不承认裁决结果,并在同月公布实施被视为涉外重要法律依据的《对外关系法》,强调中方有权反制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四(28日)更颁布文件明确指出,凡是国际条约和惯例损害中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都“不予适用”。
近日,中共最高法院公布实施的一个司法解释提到,合同虽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但在三种情形下,应认定合同无效。其中之一是违背公序良俗,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判断公序良俗的导向。引发外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