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学者以严刑峻法形容23条罪行所订罚则,包括定罪本身已不明确及含糊,不符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而现时的拟议罚则亦不成比例地严,例如管有煽动罪行加至现行刑罚的三倍,是不成比例地严苛,会震慑香港境内外人士,为香港竖起一道更强的防火墙。或许正如前摩根士丹利亚洲主席罗奇指出,今天的香港已没有政治回旋空间去选择走自己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