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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扫黄迎吴邦国 200多名妓女嫖客示众

苹果日报报道,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分析,公安机关高调地将嫖客示众是要藉此「做出好戏」,向即将南下的国家领导人吴邦国邀功、献媚。他说,这种文革式的批斗、示众及压迫犯人,是共产党特有的意识形态,极不文明,做法亦明显超越公安的权力范围。

学者斥公安是兵也是贼 王友金直指,公安机关暗中包庇嫖妓集团、选择性地打击黄色事业,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是既得利益者。他说:「捉到嫖客一般判罚几千蚊,愈捉得多收入愈多, 钱最终落边个袋,谁人会知。」

据了解,深圳公安在过去三星期,在深圳「红灯区」的上、下沙村、沙咀村及水围村等地方,展开了一连串扫黄行动,先后搜查过 600多间娱乐场所,包括卡拉OK、的士高、酒吧、桑拿浴室及发廊等地方,拘捕了 200多名妓女和嫖客,其中不乏是香港男士。由于被捕人数太多,他们分别被拘留在福田拘留所和深圳市看守所,部份被捕男子并即时被剃去头发。

昨下午3时许,福田公安分局突然派出过百名特警至上、下沙村交界,将现场最繁盛的交处封锁,然后进行布置及挂上写「福田公安分局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公开处理大会」的横额,用布条围成一个正方形广场。此时,村内民众知道有大事发生,纷纷赶到围观,有人更登上附近茶楼二楼露台观看;无法挤到前排的人则带来高和长梯,情况一度混乱。当局出动大批公安、 30多名防暴警察及多头警犬到场维持秩序。

逐一读姓名「香港人都拉」 至下午4时半,「正场」开始,在一部装甲车、一部警车、两部防暴车的护送下,两部载 50名罪犯和押解人员的大巴徐徐驶到,五名公安局领导人下车后,坐在一列之前预备好的长上,公安人员则以一对一的方式,从大巴将 50名男女押下,排列在被人群围起的广场上。此时群众开始议论纷纷:「乜 事呢?」

公安局领导人开始讲话,表示政府要大力整治本地治安,因此要公开处理这批卖淫女子和嫖娼客,然后逐一读出各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每读出一人的资料,押解人员便押身边的犯人踏前一步确认身份。其间,在场围观者都窃窃私语,对均戴上口罩的罪犯评头品足。

当领导人读了 45名内地人的资料后,宣告他们因为当娼及嫖妓被判行政拘留 15天,但当时还有5人仍未站上前。此时,领导人才说:「以下 5人是……」在读出姓名和出生日期后,再以特别严厉的语调说:「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士」,在场围观人群此时才知道,当中5人是香港人,其间有人大叫:「哗,香港人都拉呀!」

公审过程为时约半小时,公安人员之后将各被捕男女押回大巴送返拘留。在同一时间,沙咀亦进行了一式一样的公审,被示众的妓女和嫖客共 39人,其中6人是香港嫖客,他们同样被判行政拘留 15天。

法律界:站台示众违法违人权 对于内地公安将嫖客示众,法律界及维权人士均认为这种做法极不恰当,有侵犯人权之嫌,建议遇事港人向特区政府提出申诉,再由特区政府向中央反映。

内地法律界人士童健华表示,内地法例并无赋予公安机关权力,强令嫖客站台示众宣判。根据内地法制,虽然嫖妓属于违法,惟一般只处以罚款5,000元人民币或行政拘留 15天,最严重者进行劳教三年。他直言今次公安做法罕见,也不恰当。

专家:或引发畸形性行为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亦称,中国是国际人权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缔约国,他指今次事件明显违反公约条文,肆意践踏人权;惟有关公约并非强制性,即使违反,最多只是人权纪录「花了」。

至于将嫖客示众的处罚手法,性犯罪学家黎定基认为有一定阻吓性,但不能杜绝嫖妓问题,「死刑都有阻吓性啦,咪一样有人犯事」。他表示,将嫖客示众主要希望犯事者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如果□有需要,点羞耻□都会做,最多去隐蔽地方。」黎定基说,性是一种基本需要,但这种处罚手法将性视为禁忌,可能令人发展出一些畸形的性行为来满足需要。

其实早在今年 3月,内地已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客一旦被拘,公安会通知其家人。惟内地公安指,做法只是针对少数态度恶劣人士,一般犯事者只会被罚款。

责任编辑: 王笃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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