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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中纪委干以胜关于赖昌星荒唐的承诺

—荒唐的承诺

2月13日,内地媒体大都以头条的位置报道了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详细披露赖昌星案,并援引他的话说,“关于死刑的问题,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我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可以说,这是一个荒唐的承诺,荒唐在于承诺人角色的错位。

其一,当年在位的朱鎔基总理,也说过类似的话,也承诺过赖昌星如果能引渡回国,可以不判处死刑。此言一出,境外舆论大哗,认为赖昌星该当何罪,这是经由法律审判后,再依据中国刑法量刑得出的结果,可是从一个政府总理嘴里说出这样的话,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是人治还是法制?如此一来,司法还有什么它具有严肃性和公正性?

其二,同样的话语现在又从一个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口中说出来了。话不管说得对不对,最起码是说话人的角色错位了。起源于1927年的中共纪委,虽然不同时期名称不同,职责范围有所变化,但它是党的纪检监察机构,与普通百姓无关。赖昌星是党员吗?不是!是政府高官吗?也不是!他只是一个在逃的走私犯罪分子,他的罪有多大?该判何刑?应该由司法部门来定性?何劳一个中纪委副书记来越庖代俎呢?

说透了,这不仅仅是角色的错位而已,而是党管一切管惯了,干涉法律干涉惯了的一种现象。有时候,这种角色的错位不仅发生在自己身上,连别人的角色也搞不清楚。比如前些年,美国一有议员在两院提出反华议案,国内就会激烈反应,甚至向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其实,在美国,政府与两院是两码子事,政府不但对议员的行为束手无策,对外政策还往往要受两院的约束呢。这样的抗议,让美国政府也哭笑不得。

干以胜还自鸣得意地宣布: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即可证明。”既然负责任、讲信誉、说话算数,就要讲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如这个承诺那样,该由谁出面承诺谁承诺,该由谁出来讲话谁讲话,不要弄得老百姓也哭笑不得。不然的话,在明眼人看来,中国的天下依旧是半个世纪前储安平所说的“党天下”,而不是现代文明所需要的“法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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