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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电局:我就不拆锅 你来罚吧!

一点五
  
  和谐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就是济南姑娘红钻帝国被当局释放的那一天,我独在猫眼里徘徊,遇见老木,前来告我道,“广电局要动手罚款,我的锅已拆了”,我说“我就不拆锅,让他们来罚”。他就正告我,“老弟还是拆罢;尽管我们都喜欢卫星接收器。”
  
  这是我知道的,上月底,上海青年报报道《小区3成私装卫星接收器》,引起官员强烈关注。于是决定“打击非法传播行为”,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这打击与保护的法子,就是勒令居民自行拆除,“若发现居民仍未拆除,将依法进行处理”。
  
  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彭水诗案和谡山诽谤,洋溢在我的记忆里,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白展堂、訾北佳和红钻帝国案,尤使我觉得悲哀。生而为良民,我只想和谐地沉默着,但广电局竟悍然“找上门来”,据它们说,“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私装境外卫星电视是违法的。”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号令的恐惧,敢于正视飞来的横祸。这是怎样的仁人和志士?然而造化又常常为执政者设计,以权力的虎口,来吞噬民意,仅使留下淡红的稳定和微漠的和谐。在这淡红的稳定和微漠的和谐中,又给人苟且温饱,维持着这似是而非的盛世。我不知道这样的盛世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在三十一日早晨,才知道取缔卫星接收器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要处以5000元罚款。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关在家里收看卫星电视,再怎么也不至于“影响恶劣”,何至于需要广电局开展专项整治呢?
  
  但上海政府就有令,说是“私装”!
  但接着就有广电局等10个政府管理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说是“非法传播行为”。
  
  私装,已使我目不忍视了;非法,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近来因言论招来“打击”的事件,都只牵涉到个别,至多是“一小撮”,但“私装卫星接收器”的“非法传播行为”,却是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我向来这样想,我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莫非一装了卫星接收器,就不再是“人民群众”?
  
  文革时代,我党曾打击过“偷听敌台”,后来文革被“彻底否定”,然而今天的打击“偷看敌台”,与当年打击“偷听敌台”,二者有何差别?企图控制人们的“听”与“看”,是精神文明还是物质文明的需要,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决体现不出政治文明。
  
  我没有亲见;听说老木、很多人,还有我自己的卫星接收器,都是在商店里购买的。正规厂家的产品,正规店家的销售,到了消费者手里居然“非法”!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
  
  就算是传播境外电视非法,然而我买回家,我只传播境内电视,行不行?或者干脆就装在那儿,不收看,不传播,总可以的罢。你不能说我买了把刀,就要杀人吧,我买,我装,就是为了门面,就是为了显摆,咋了?
  
  但是广电管理部门却居然宣布将定期巡视,依法查处,不知道究竟是谁个违法,谁个更该被查处……
  
  我已经说过:我就不拆锅,你来罚吧。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罚款,也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广电局的闲人以酒钱,或者给有恶意的喉舌作“报道”的酬劳。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为了创收而已。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感谢老木的关心!

责任编辑: 郑浩中  来源:猫眼看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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