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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载众多动物报恩事例 今人要向动物学习

    古代关于动物报恩的记载很多,如隋侯之珠,昭之救蚁,毛宝放龟,黄雀衔环,象牙报恩、猛兽致鹿等等,皆有据可查。

  隋侯之珠最早见于西汉《淮南子·览冥》:“譬如隋侯之珠,和氏之壁,得之者富,失之者贫。注:隋侯,汉东之国,姬姓诸侯也。隋侯见大蛇伤断,以药傅之,后蛇于江中衔大珠以报之,因曰隋侯之珠。”

东晋干宝《搜神记》卷二十记载此事:“隋县溠水侧,有断蛇邱。隋侯出行,见大蛇被伤,中断,疑其灵异,使人以药封之,蛇乃能走,因号其处断蛇邱。岁余,蛇衔明珠以报之。珠盈径寸,纯白,而夜有光,明如月之照,可以烛室。故谓之‘隋侯珠’,亦曰‘灵蛇珠’,又曰‘明月珠’。邱南有隋季良大夫池。”

南朝宋盛弘之《荆州记》也记有此事:“隋侯曾得大蛇,不杀而遣之。蛇后御明月珠以报隋侯,一名隋侯珠。”

   昭之救蚁见于南朝宋东阳元凝《齐谐记》:汉代吴当阳县董昭之,尝乘船过钱塘,曾乘船过钱塘江,见江中一蚁浮在短芒上,其情甚危。他甚怜此蚁不顾别人的阻止,将蚁救起。夜梦乌衣入来致谢,并说他是蚁王,今后若有事情告诉他。后来董昭因事入狱,“但取两三蚁着掌中祝之”,要它们去告诉蚁王,果然有许多蚂蚁前来挖出洞穴,让他逃了出去,并于不久得到赦免。此事后来的启蒙典籍,如《龙文鞭影》、《幼学琼林》等,将董昭之易为董昭,名虽不同然事同。

  毛宝放龟见东晋陶潜《搜神后记》卷十,但放龟之人并非毛宝,而是他的一个手下。说的是晋咸康年间,豫州刺史毛宝戍邾城,手下有一军人于武昌市,见人卖一白龟子,长四五寸,洁白可爱,便买回来养着,七天以后,龟渐大,近欲尺许。其人怜之,持至江边,放江水中,视其去。后邾城遭石季龙攻陷,毛宝弃豫州,赴江者莫不沉溺,唯独当初放龟的人,被铠持刀,既入水中,觉如堕一石上,水裁至腰。须臾,游出,回头一看,原来是放生的白龟。因为那军人是个小人物,一向无名,后人皆将此事移植到毛宝头上,习惯性地叫毛宝放龟。据清代刘献廷考证,毛宝放龟的地方在湖北赤壁,其《广阳杂记》卷二云:“赤壁本赤鼻,见郦道元《水经注》,昔临大江,今壁下长巨洲成陆地,距大江远甚,沧海桑田之变,亦甚速也。赤鼻者,乃一大石,突出于外,形如象鼻,其色微赤,故名,即毛宝放龟处也。”

  象牙报恩最早见于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三:“始兴郡阳山县有人行田,忽遇一象,以鼻卷之,遥入深山。见一象脚有巨刺,此人牵挽得出,病者即起,相与躅陆,状若欢喜。前象复载人就一污湿地,以鼻掘出数条长牙,送还本处。彼境田稼常为象所困,其象俗呼为大客,因语云:“我田稼在此,恒为大客所犯。若念我者,勿复见侵。”便见踯躅如有驯解,于是一家业田绝无其患。” 唐张鷟《朝野佥载·华容庄象》、戴孚《广异记·阆州莫徭》,以及明王世贞《艳异编续集·淮南猎者》等书皆有类似的象得救而以牙报之的记载,叙述大同小异。

  黄雀衔环见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华阴黄雀》,说的是东汉人杨宝,九岁时,于华阴山北,看到一只黄雀被鸱枭追咬而跌于树下,便上前拾起黄雀,带回家细心喂养。黄雀的伤好了,杨宝将其放走。当天夜里,有一个黄衣童子,自称是西王母的使者,特地前来感谢杨宝救命之恩,并送给杨宝四枚白环,祝杨宝子孙位登三世。

  猛兽致豕见于唐戴孚《广异记·张鱼舟》:唐建中初,青州北海县北有秦始皇望海台,台之侧有别浕泊,泊边有取鱼人张鱼舟结草庵止其中。常有一虎夜突入庵中,值鱼舟方睡,至欲晓,鱼舟乃觉有人。初不知是虎,至明方见之。鱼舟惊惧,伏不敢动。虎徐以足扪鱼舟,鱼舟心疑有故,因起坐。虎举前左足示鱼舟,鱼舟视之,见掌有刺可长五六寸,乃为除之。虎跃然出庵,若拜伏之状,因以身劘鱼舟。良久,回顾而去。至夜半,忽闻庵前坠一大物。鱼舟走出,见一野豕腯甚,几三百斤。在庵前,见鱼舟,复以身劘之。良久而去。自后每夜送物来,或豕或鹿。村人以为妖,送县。鱼舟陈始末,县使吏随而伺之。至二更,又送麋来,县遂释其罪。鱼舟为虎设一百一斋功德。其夜,又衔绢一匹而来。一日,其庵忽被虎拆之,意者不欲鱼舟居此。鱼舟知意,遂别卜居焉。自后虎亦不复来。

  类似这种动物报恩的故事还有许多,特别是关于狗的记载很多,如清俞曲园《笔记》:绍兴人周某,为贼劫至湖州。贼魁甚悍,一日有狗遗矢于地,贼魁怒,尽杀其所畜之狗。最后一黑狗,哀号若求免者。周颇与贼魁善,力请勿杀,从之,周以此狗寄养他所。居数月,周从贼中逃出,狗随之行,至德清,宿枯庙中。及夕,狗忽登其榻。周惊起,则户外有人切切耳语,盖知其自贼中来,欲害之而取其所有也。周夺门出,数人露刃追之,狗狂噬,周得免。后绕道归绍兴,大风覆舟,周溺于水。狗亦入水,衔其衣曳之至岸,乃得不死。

  《聊斋志异》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如《义犬》:“周村有贾某贸易芜湖,获重资,赁舟将归,见堤上有屠人缚犬,倍价赎之,养豢舟上。舟上固积寇也,窥客装,荡舟入莽,操刀欲杀。贾哀赐以全尸,盗乃以毡裹置江中。犬见之,哀嗥投水;口衔裹具,与共浮沉。流荡不知几里,达浅搁乃止。犬泅出,至有人处,狼信哀吠。或以为异,从之而往,见毡束水中,引出断其绳。客固未死,始言其情。复哀舟人载还芜湖,将以伺盗船之归。登舟失犬,心甚悼焉。抵关三四日,估辑如林,而盗船不见。适有同乡估客将携俱归,忽犬自来,望客大嗥,唤之却走。客下舟趁之。犬奔上一舟,啮人胫股,挞之不解。客近呵之,则所啮即前盗也。衣服与舟皆易,故不得而认之矣。缚而搜之,则裹金犹在,呜呼!”正因为一条狗都能知恩图报,所以作者最后不禁感叹:“一犬也,而报恩如是。世无心肝者,其亦愧此犬也夫!”

  有些史志也有关于报恩的记载。

  《南史》卷六十四就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张彪不知何许人,自云家本襄阳,或云左卫将军、衡州刺史兰钦外弟也,“王僧辩遇之甚厚”。后僧辩被害,彪与妻杨氏,及所养犬名“黄苍”者,入匿若耶山中。“沈泰说陈文帝遣章昭达领千兵重购之,并图其妻。彪眠未觉,黄苍惊吠劫来,便齧一人中喉即死”。及彪被害,“黄苍号叫彪尸侧,宛转血中,若有哀状”。既葬,“黄苍又俯伏冢间,号叫不肯离”。

  《北周书·孝义传》也记载:张元,性谦谨,有孝行。陌有狗子,为人所弃。元见,即收养之。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元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狗为人弃,若见而不收,无人心也。”未几,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明史·孝义传》还记载了一则老虎不吃孝子的故事:洪武中,包实夫授徒数十里外,途遇虎,衔入林中,释而蹲。实夫拜曰:“吾被食,命也。如父母失养何?”虎即舍去。后人名其地为“拜虎冈”。虽然不是报人的恩,但却知道放孝子一条生路奉养父母。

  无论志乖或史志,古人记叙这些动物报恩的故事,无非是想劝戒人们,动物尚知报恩,况且人乎!如果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皆为动物之本能的话,报恩却就应该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因为人不是动物,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作为天地间最高级别的生物,是有感情有思维的。尽管施恩也并非是为了图报恩,但自觉的报恩却是每一个人应该做的,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就连动物也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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