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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妻两会公开信:停电击生殖器反人类酷刑

—郭飞雄妻子张青再致全国两会公开信

——要求中共政府彻底废除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反人类酷刑。

——要求中共政府彻底废除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在每年一度的两会到来之际,在中国奥运年的两会召开之时,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作为自己的丈夫在中国的看守所和监狱饱受酷刑摧残,被中共政府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而制造冤案,被判刑五年的受害人家人,我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向中国领导人,中共政府、向“两会”与会者发出呼吁,要求中共政府彻底废除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反人类酷刑,还尊严、人权于中国人民;要求中共政府彻底废除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但凡与监狱、看守所有接触的法律界人士、政府官员都知道,在中国的看守所,执法人员在对嫌疑人的询问中、在秘密状态的预审过程中,执法者使用酷刑是广泛存在、严重存在无需争论的事实。虽然早在1988年,中共政府就签署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国的司法实践表明,中共当局虽在国际上签约,但对内并不遵行约定。酷刑,包括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男女生殖器的这种严重酷刑,在中国还是广泛地使用在犯罪嫌疑人身上,甚至因职能犯罪的中共政府的高官身上。在中国的监狱,有许多是酷刑制造出来的冤案。甚至有许多犯罪嫌疑人,还在派出所拘留期间就被执法犯法的警察刑讯逼供,暴力殴打致死。

尽管中共政府外交部门发言人在回答人权问题时,他们非常镇定非常肯定地说: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人权。中国的人权状况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好过。但这些只是官方永远挂在嘴边的堂皇的说辞。心里有杆秤的人民知道:中国人权状况差,而中国人权状况最差的地方,则非看守所、监狱莫属。在中国监狱,在一党专制的政府的监狱里,人权状况最差的,又以政治犯、良心犯、宗教信仰者的状况为最。

我从我的丈夫郭飞雄在看守所和监狱的遭遇,看到了中国司法部门的黑暗,看到中国监狱里的罪恶。中国的监狱绝对堪称炼狱。

郭飞雄自2006年9月14日被当局构陷罪名入狱,,在暴戾的中国司法当局的各种酷刑下,备受摧残,其状惨不忍睹。他的案件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当局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无耻恶行,制造了郭飞雄政治迫害冤案。

在广州第一看守所拘留期间——(一)13个日夜被强迫不准睡觉,长期持续疲劳审讯;

(二)42天被手脚穿插、全身弯曲地固定铐在木板床上。

(三)戴脚镣100多天。

(四)被恶警拔头发,挠痒20多日

在案件因证据不足退查时,郭飞雄被送往东北沈阳,在沈阳警方手中遭酷刑——

(一)用高压电棒电击他的生殖器。

(二)反吊双手,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三)打耳光几十下,脸被打肿。

(四)坐老虎凳4小时。

3月19日晚,他们再次带他到秘密关押地点,使用同样的酷刑对待郭飞雄。并用电警棍(这次未通电),伸到裤子里面,击打生殖器,达五、六分钟之久。

他在12月13日,被送到梅州监狱服刑,当天狱方对他说:不许他与其他200多服刑人员有任何形式的交往;他的门前被划出警戒线,不许他超出警戒线外;不许他看报纸,不许他看图书馆的书;

强迫劳动——在缝纫车间做衣服,上午4小时,下午4小时,晚上集体训练几小时。

在12月18日,遭到当众毒打。

郭飞雄深受酷刑摧残的经历,让人们思考,自己生活在一个多么凶险的社会环境中。也让政府看到他们的作为是多么的与人权和法治相背离。

使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进行刑讯逼供,这样的酷刑一旦使用,就到了难以控制的危急时刻,很容易失控,而一旦导致嫌疑人身体终身严重残疾,那么这个人,基本上就走不出监狱,这就必然导致无罪的人蒙冤成为死罪!!

就是一个死刑犯,他也有他的权利——使他的身体免遭戕害的权利,就是一个死刑犯也有权利要求他能够身体功能完好地体面地去死。而不应该在监狱中被执法犯法者,用高压电警棍烧掉生殖器,使之含羞受辱蒙冤死去。

真正废除酷刑,尤其是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这种非人酷刑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不言自明。

废除酷刑是一件事关中国人民尊严,事关中国国家形象的大事。不要让中共政府的形象与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恶行捆绑在一起。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来实施政治迫害,来制造冤案,打击政治异见人士的做法,实在是让全体中国人民蒙羞受辱。中共政府,在对待人民,对待异见人士应遵从人类起码的基本的规则。

中国司法当局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来办案的这一页,应该从中国的司法历史上永久地翻过去了。

在暗无天日的监狱,在众多的劳改营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人权灾害。在这些地方,服刑人员受到人权侵犯成为日常性的,在那里,每天都有人流着血泪,但,控诉无门。他们被阻隔在黑暗监狱中,成为被迫沉默,被迫失语的人,如同在炼狱中,受尽煎熬。他们吃不饱,长期处于半饥饿状态,还要遭受虐待和酷刑,遭受身体和精神的摧残,像奴隶一样,他们在工作环境恶劣的工厂,从事着超长时间的强迫劳动。低劣的饮食,超长时间的劳动,摧毁了服刑人员的身体和精神。所谓的劳动改造,其实质就是:

(1)中共政府把服刑人员当敛财的奴隶一样使用,无偿地榨取他们的血汗。

(2)中共政府强迫服刑人员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从事超长时间的无偿劳动,是一种变相的身体摧残、精神摧残。常常有服刑人员因为承受不了这种超长超重的强迫劳动而出现事故或自残,自杀、精神崩溃。

社会上一些正义组织,正义力量,发起抵制和谴责劳改制度的行动,他们揭露监狱里,劳改营里的生活,在押人员遭虐待、受酷刑等非人道摧残的黑幕,使强迫劳动改造制度的罪恶已经在社会各界引起了严重的关注。

中国的监狱真黑,如同又黑又暗的深海之底。

中国的监狱里的在押人员真苦,如同在炼狱中受尽煎熬。

这一切让人们看到,酷刑的使用以及强迫劳动改造制度是多么的邪恶,多么可怕。这一切应该促使人们反思,促使政府反思,并且反思落到实处,呼吁中国社会的良心人士,为身在黑暗监狱中被迫“沉默和失语”的人,发出呼声——彻底废除万恶的酷刑尤其是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男女生殖器的酷刑;彻底废除强迫劳动改造制度。还尊严和人权给人民。

张青

2008年3月5日,第17个绝食抗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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