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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燕:答网友 胡佳和我的经济情况

作者:
    5月3日
    
    答网友
    
    今天粗略看了一下网友留言,有些批评意见、中肯意见或不同意见,在此表示尊重并感谢。有些没有技术含量,只会谩骂,在此表示蔑视。有些对具体的事实不很清楚,在此提供一些参考信息。这里是我的个人博客,私人领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但是不管你是支持我还是反对我,本人很不喜欢暴力色彩的语言,留言的时候请三思。如果你确实非常想要用暴力语言表达,请在你自己的博客或论坛上留言,然后把链接贴上。
    
    关于我们家的经济问题,以前我提过,实在不想再谈——谈论自己的家底,未免轻浮。胡佳和我,小老百姓,挣的钱不多,刚好够基本生活。但是胡佳和我没有经济压力,也没有挣大钱的欲望。房子父母买的,车子是妹妹01年买的,05年她去澳大利亚时卖给我们,公司担保,分期付。胡佳父母和妹妹的生活,还可以,不但不要我们负担,还经常给我们“搭顺风车”。我的父母还年轻,不要我们负担,大弟弟大学毕业后在企业工作,小弟弟是汽车电路方面的技术工人,有技术是比什么都硬的饭碗,也不要我们负担。胡佳父母兄弟姐妹多,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也多,他们当中不少是当年重要的大学毕业的,有经商办实业很成功的……细节我不想多说,国保警察知道得很清楚。我们的家庭教育,是传统的“学而优则仕”,至少是羞于追求金钱。但是我和胡佳的兴趣不在“仕”,不愿意考公务员。现在大环境和以前的中国不一样,从商也是不错的选择。那些在经济上对我们有所指控的人,希望你们调查清楚事实,不要模糊界限、模糊事实,乱扣帽子,污蔑我们。再者,我们经济上有问题的话,最高兴的是警察,他们还用得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吗?以后我不再就经济问题做任何回答。也许有人不把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当作一回事,但是我个人以为,网络上虽然可以匿名,也需要在现实生活中一样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根据中国的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资敌罪”。具体法律的执行如何,有心人可以把资料或分析发到我的电邮:[email protected]
    
    爱国者,心中有爱,理应不仇恨人。心中有爱的人,理应能慢慢克服人性的弱点,走向宽容。
    反抗专制者,尤其在制度不完善,道德缺失的大环境,我时刻要反省:是不是自己身上也烙下了专制的痕迹?
    用恶的方法,只能带来恶的循环。有时我绝望、痛苦、恐惧,对佛祖慈悲的信心,让我重获勇气。
    附日记一则:
    问 (记于2008年3月24日)
    
    
    
    月光爬上我的床
    
    和我的眼睛比明亮
    
    问她
    
    如何
    
    面对无休止的暴力和谎言
    
    
    
    她没有回答
    
    风在徘徊
    
    沙尘飞扬
    
    爱永恒
    
    恨却也难消
    
    
    
    太阳回转窗前
    
    和婴儿的脸庞赛圆润
    
    问他
    
    如何
    
    面对不断绝的恐惧和杀戮
    
    
    
    他不说话
    
    低头仔细寻找
    
    阳光没有照射到的地方
    
    高墙阴影里
    
    观世音足底生莲走过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胡佳和我的经济情况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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