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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智慧 中国新词“被自杀”成为第五大发明

文/禾愚
    
       怎么也想不到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事件竟然会引起公众这么大的关注,本以为这一新闻会在热闹的四月留下的喧扰声之中悄然淡褪出大众的视野,却不曾想公众的关注热情是如此的大,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网民热议的浪潮一波高过一波。

关于“安徽有关部门调查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事件”的相关文章,用百度搜索一下,仅用时0.001秒,就可以找到找到相关网页约111,000篇。在众多的相关评论当中,“被自杀”一词的频率使用得是非常高的,有网友在“被自杀”的评论后面跟帖:
    
      “被自杀”是中国第五大发明,将获诺贝尔发明奖。
    
      其实“被自杀”的评论并不是在“安徽有关部门调查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事件”的新闻评论中第一次出现,在广州堕楼“卖淫女”事件中,就曾友网友发出“被自杀”的感叹。
    
      再有就是“沧州河间警察张某与一名歌女在轿车上发生性关系时,为寻求刺激,张某受歌女邀请用手掐歌女颈部致其死亡,后被判刑六年。”的新闻,当时有更多的网友做出了“被自杀”的评论。
    
      当然,在这些事件中的那一个个当事者的死亡原因和真相自然会有相关专业的权威的部门去做鉴定,无须我们在这里探究当事者是死于“他杀”还是“被自杀”或者“蓄意自杀”?
    
      确实如此,当某个死者被专家鉴定是“自杀”而该死者的情绪又非常的稳定,没有跳起来愤怒的驳斥专家“胡扯”或“诬陷”时,我们只能接受专家关于“自杀”的论断;没办法不接受啊,死者本人都没有反对专家的鉴定,其他的旁人有什么资格去质疑呢?
    
      于是,这个时候中国语言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了,中国网民的智慧开始闪光了;他们顺着专家的意思,充分肯定专家的鉴定同时却又表达了自己的不同的意见,发明了一个新词:
    
      “被自杀”
    
      我有理由相信诺贝尔评审委员会的那些没多少见识的委员们看到这个词后一定会深深的为博大精深的中国语言所折服、一定会被中国网民闪光的智慧所征服,所以他们一定会象《时代》杂志当年把网民评选为2006年度影响人物那样,毫不犹豫的把诺贝尔发明奖授予发明“被自杀”一词的中国网友。  
    
     其实“被自杀”一词没有半点新意,不过是网友不得不“脱裤子放屁”的一种表达方式罢了。没办法,不脱裤子就不让你和专家一起“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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