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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

 

钓鱼岛



 
钓鱼台岛的航拍照片(日本国土交通省摄于1978年)

钓鱼台或称钓鱼台岛(25□46'N 123□31'E),中国现代亦称钓鱼岛,是钓鱼台列屿的主岛,位于台湾东北外海,琉球海槽(俗称「黑水沟」)西侧,依海底地势与历史行政隶属,均为台湾岛附属岛屿之一。1972年5月15日,美国片面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台列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将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留予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日本进行争议及解决。目前,该岛实际由日本控制,划为冲绳县石垣市,日文名称「鱼钓岛」;但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均不间断地对钓鱼台列屿声张主权,并划归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自1970年代开始,海外华人及大中华地区民间团体曾多次登岛或试图登岛以更具体行动宣示主权,称为「保钓运动」,参见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


地理
台湾基隆港东偏北约186公里(100海里)处。
中国大陆浙江温州港东南约356公里(192海里)处、中国大陆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东偏南约385公里(208海里)处。
日本冲绳那霸空港西偏南约417公里(225海里)处。
钓鱼台呈番薯形,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面积约4.3平方千米。地势北部较平坦,南部陡峭,中央山脉横贯东西;最高山峰海拔383米,位于中部;其他尚有高程320米、258米、242米的山峰若干。位于东海大陆架上,而日本冲绳琉球群岛则是大陆架之外的火山岛。


名称
中国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西元1403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西元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着《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西元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西元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坤舆全图》使用闽南语发音,称为「好鱼须」〔Hao-yu-su〕,即「钓鱼屿」)。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中国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

有些人宣称在光绪十九年(西元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将钓鱼台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但已经被证明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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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

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是就钓鱼台列屿之主权归属,在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日本国三方间因立场不同引起的政府及民间争议。


钓鱼台列岛示意图,括弧内地名为日本方面称呼目录
1 历史与现状
1.1 中国视角
1.2 日本视角
2 官方立场
2.1 中华民国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
2.3 日本国
2.4 美利坚合众国
3 民间立场
3.1 中国大陆、香港民间的立场
3.2 台湾民间的立场
3.3 日本民间的立场
4 民间行动
4.1 1970年代保钓示威
4.2 1990年代保钓示威
4.3 2000年代保钓示威
4.4 2006年保钓运动
4.5 2008年事件
5 其他
6 外部链接
6.1 政府立场
6.2 民间立场
7 注解
 


历史与现状

中国视角
中国方面认为传统上和历史上,明朝初期钓鱼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划为海防管辖范围之内。这较1895年日本宣称钓鱼台为其领土更早。


1880年日本官方向中国提交的有关琉球所属的宫古,八重山群岛地理范围资料中内,未包括钓鱼岛等。也就是说,当时日本官方认为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群岛。


1895年日本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将这些岛屿划归给冲绳县管辖,这一举措未得到当时中共政府的承认。


日本统治台湾时期:昭和12年、13年的台湾总督府公报,公布钓鱼台渔权是属于台湾的;1944年因台北州与琉球发生钓鱼台属问题争执,东京法院更明白判定钓鱼台属于台北州的一部分,与琉球无关。种种证据显示,钓鱼台在日治时期是属于台湾的。


1945年《开罗新闻公报》载明,日本应将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其中,台湾系指台湾本岛及其周边岛屿,周边岛屿自系包含钓鱼岛。


1951年9月8日,日本同美国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将钓鱼岛连同冲绳交由美国托管。中共政府则指出旧金山和约没有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不是全面的和约,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这个和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日本视角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此岛被美国占领,并被划为冲绳战区。美国和在美国占领下的南西诸岛/琉球列岛政府对该岛行使了治权,美国海军视久场岛/黄尾屿和大正岛/赤尾屿为机动区。但这一行为未能表明美国认同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琉球列岛或日本政府。


一些日本学者指出1945年的中华民国占领该岛并不困难,因为两个月前台湾及其周边岛屿美军已经将占领区扩展到了八重山岛。所以日本学者称中华民国并没有意愿拥有该岛主权。他们也拿出一些当年的中国官方出版物证明该岛是冲绳县的一部分。但是上述说法是日本学者的一面之词,未能明确表明中华民国放弃该岛的主权。


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1972年该岛被美国以冲绳县的一部分转交给日本政府治理,但是该条约未表明该岛主权移交日本。对此,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都发表声明,提出强烈抗议。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日本方面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的一切主权。


至此,钓鱼岛问题就成为了中日关系中的一个敏感问题。


官方立场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1971年6月11日外交部表明声明而开始主张钓鱼台为中华民国的领土;但李登辉时代以后的中华民国政府走亲日路线,政府对于钓鱼台的主权行为可以说是很接近「基于民间部份保钓势力的压力」的不甘愿行为。

但早期为避免与日本产生冲突,而把问题淡化甚至回避,以免破坏台湾和日本的友好关系,因此对于钓鱼台主权的宣张,一直停留在民间运动的形式,称为保钓运动。2003年,宜兰县政府派船秘密前往钓鱼台水域侦察测绘。2004年4月15日,根据中华民国政府内政部的指示,宜兰县依据前一年所绘制的测量图,正式将钓鱼岛及其附近的岛屿划归宜兰县管辖,并指过去为着台日友好而没有把有关水域登刊于地图上。

自2005年起,日本在钓鱼台海域扣押台湾渔船的事件日益频繁,双方一度爆发台湾渔船包围日本巡逻艇的事件,台湾渔民积怨日深,舆论也对政府施加压力。2005年6月22日,立法院长王金平、国防部长李杰偕同十五位立法委员 (国会议员) ,搭乘凤阳号军舰巡弋钓鱼台海域「宣示主权」,此为中华民国首度以实际行为表达官方立场。

一、钓鱼台列屿,包括五个小岛及几处岩礁,因缺淡水,不宜定居,其中最大岛屿被称为「无人岛」,台湾北部渔民常年以此岛及此岛附近的海面维生。原为台湾附属岛屿,但自联合国亚洲远东经济委员会报告钓鱼台列屿附近可能蕴藏丰富之石油后,日本乃转为采取积极行动,利用被其侵占之琉球群岛对钓鱼台列屿主权提出主张。

二、目前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对钓鱼台列屿问题之处理方式,原则上采外交解决。近因民间保钓活动兴起,为有效处理钓鱼台主权争议,已责成外交部邀集相关部会,成立专案小组专责处理,以免损及主权或造成无谓牺牲。专案小组议决处理钓鱼台事务原则如下: (一)钓鱼台列屿主权属中华民国所有。 (二)与日方采和平、理性外交手段处理。 (三)优先考虑维护渔民权益谈判。

三、台北驻日经济文化办事处代表许世楷 (大使级) ,2004年7月6日在东京都会见记者,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说:「距离冲绳和台湾都很近,不能轻易地说是谁的领土。」

许世楷代表还提出,有关各国「应通过协商解决」领有权问题。

2004年,位于台湾东北部的宜兰县作为行政管辖权对其进行土地登记,日本方面提出了取消这一登记的要求。

中华民国政府与政界人士针对钓鱼台列屿问题的立场经历过变迁和调整。在本届政府(2000-2008)年前,中华民国在日美琉球归还条约签订后曾数次对日本人士登陆该群岛建立建物表示抗议。1972年时有两千余台湾留美学生曾在联合国总部外示威反对美日协定,是「保钓」运动的起源。之后的抗议发表于1979年,1989年与1996年。1996年日本根据对钓鱼台的管辖扩大排他性经济海域(EEZ),中华民国政府旋即于6月21日正式向日本提出严正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6月23日发表抗议)。

由于台海两岸政府的紧张关系以及台湾内部政治生态的变化,本届中华民国政府任期开始后,对钓鱼台列屿的政策转向缓和。

2002年9月中旬,已卸任之前总统李登辉在接受日本媒体访问时声称「钓鱼台列岛乃日本固有的领土,所有权应属于日本冲绳县」。10月20日,李氏又「重申」其言论,并说台湾对于钓鱼台列岛「只有渔业权,并没有领土权」[来源请求]。遭到国内保钓人士的批评。

为此,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在10月22日立法院答询时表示,钓鱼岛主权及领土属于「中华民国」,行政管辖权在「宜兰县」 (头城镇大溪里)。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之下,政府拉高层级,陈水扁总统于隔年1月12日公开表示,「纵使地方(钓鱼台)不大,也是我们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直声明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并认为,为了维护中日的关系,此问题可以留待解决,不单方面采取行动。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资料「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基本见解:

明朝初期(1372年),杨载发现钓鱼岛群岛;
1582年,明朝将钓鱼岛归入明朝版图,隶属福建。
日本史家也有承认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的,如18世纪时林子平的《三国通览图说》。
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图中,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琉球群岛用黄褐色标出。
日本在1879年侵占琉球群岛,但在当时的日本刊物《琉球志》地图中,并没有将钓鱼岛列岛列入日本领土。清朝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的琉球36岛中并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1884年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时,已经晚于杨载500多年。

日本国
1895年1月21日,经过日本内阁的再次讨论,决定占领钓鱼岛,并要在岛上建立标牌。4月17日,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条约规定,清朝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政府把沿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此岛被作为日本冲绳县的一部分而被美国占领。美国和在美国占领下的南西诸岛/琉球列岛政府明确的对该岛行使了治权,美国海军视久场岛/黄尾屿和大正岛/赤尾屿为机动区。1972年该岛被美国以冲绳县的一部分转交给日本政府管理。

一些日本学者指出1945年的中华民国占领该岛并不困难,因为两个月前台湾及其周边岛屿美军已经将占领区扩展到了八重山群岛。所以日本学者称中华民国并没有意愿拥有该岛主权。他们也拿出一些当年的中国官方出版物证明该岛是冲绳县的一部分。

以下是日本关于尖阁群岛领有权的基本见解:

「自一八八五年之后,日本政府透过冲绳县当局等各种途径再三前往尖阁群岛进行了实地调查,慎重确认该地不仅为一无人岛, 而且没有受清国管治过的痕迹之后,于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通过了在当地建立标识桩的内阁会议决定,正式划入我国领土版图之内。

自此以后历史上,尖阁群岛一贯构成我国领土南西群岛的一部份,并且不包含在,根据一八九五年五月生效的马关条约第二条由清国割让给我国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

因此,在旧金山和平条约中,我国根据该条约的第二条所放弃的领土之内并不包括尖阁群岛;该群岛是根据该条约第三条,作为南西群岛的一部份交由美国管治;并被包括在于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根据日本与美国之间签署的有关琉球群岛及大东群岛的协定(归还冲绳协定),将管治权归还于我国的地域之内。以上的事实,足以明确地显示尖阁群岛作为我国领土的地位。

此外,中国对根据旧金山和平条约第三条,交由美国管治的区域内包括尖阁群岛在内此一事实,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这就表明中国显然并没有把该群岛视作台湾的一部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好,中华民国政府也好,都是到了一九七零年下半年,开发东中国海大陆架石油的动向表面化之后,才首次提出尖阁群岛的领有权问题。

而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华民国政府曾经举出过的,作为各类所谓历史上、地理上、地质上的证据等各项论据,都不能够足以成为在国际法上证实中国对尖阁群岛领有权的有效论据。」

日本政府明确声明拥有尖阁群岛的主权。日本政府明确将钓鱼岛列为美国军事保护对象。

2005年2月9日,日本政府宣布接管由日本政治团体于1978年在钓鱼岛上设立的灯台。并已将该灯台明确记载在由日本政府制作的日本海图上、出版发行。


美利坚合众国
因为美国曾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将此岛作为日本冲绳县的一部分而占领,之后美日安保条约也包括了此岛,因此现在美国一直保持谨慎避免自身陷入对此岛主权的争执当中。

2004年3月24日,美国务院发言人埃里利在指出该群岛自1972年后根据琉球归还条约将钓鱼岛的治权移交日本政府。由于1960年签署的美日安保条约包括日本行政控制之所有区域,所以美日安保条约覆盖及于钓鱼岛。美国认识到关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存在争议,因此通过国务院发言明确表明该岛为「日本施政下的领域」(administrative territory),隐约表示美国对其主权的看法。美国长期的立场是在此争议中采取中立立场。


民间立场

中国大陆、香港民间的立场
中国民间多次自发组织和开展了保钓行动。自1971年在纽约华人中兴起,延续至1972年,一直都是全球华人的大活动,高潮时达到200余个。中国大陆部分高校学生也多次在校内发起过保钓行动,如武汉大学学生梁振于2004年1月曾直接参与保钓并出海。

1996年以后,香港和台湾民间多次组织了保钓的行动。但是日本每次都派出军舰拦截,只有极少几次登岛成功。香港的陈毓祥等五人在9月26日于钓鱼台海域跳海示威,当中陈毓祥不幸因溺身亡,另一名遇溺的保钓人士方裕源则被日本的直升机救起,送往石垣岛的医院救治。陈毓祥的逝世以及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过分克制立场激发了港、台两地的保钓行动。10月6日,即陈毓祥举殡当日,由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县议员金介寿和香港立法局的曾健成议员领导的新一轮保钓行动,于基隆租用了上千艘渔船出发驶往钓鱼台列屿。碍于船只众多,日本方面不便拦截,使参与者在10月7日成功登陆钓鱼岛,并一同在岛上同时挥舞五星红旗及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旗帜,以表示钓鱼台是所有中国人的地方。(Youtube上的电视新闻片段)当日,台湾建国党的成员在香港保钓人士下塌的酒店外示威,并焚烧了两支五星红旗。其后日本青年社向新华社香港分社发出恐吓信,表示会杀死所有中国人。10月9日,保钓行动委员会成员闯入日本驻港领事馆,在馆内高唱义勇军进行曲达半小时。

2003年12月26日由中国918爱国网、爱国者同盟网在厦门举行全球华人保钓论坛,汇集了海内外华人代表30多人,并决定成立「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推选童增为会长。

2004年3月24日中国的冯锦华等7人成功登陆钓鱼岛,这是中国自保钓行动开始后首次登陆钓鱼岛。


台湾民间的立场
台湾民间在70年代以后逐渐转移目光至内部的政治民主化,保钓运动也因此渐趋势微。日本政府向中华民国政府施压,使中华民国政府修例限制渔船的航程。台湾有少数人认为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前总统李登辉在卸任后曾在公开场合做此表示,引起广泛的争论);虽然说许多中国认同者会支持保钓,但也有一些台湾人认为钓鱼台问题是两岸的「中共政府」为了转移民怨而制造、炒作的,台湾人没有必要附合中国民族主义;另外也有不少人认为不应该为了钓鱼台而跟日本翻脸,主要的原因在于许多台湾人认为应该联日抗共。

不过也有人就台湾本身发展利益,而隔除中国民族主义的因素来看,认为由于钓鱼台与台湾距离颇近,在台湾外海防卫的安全需要以及经济海域能源开发的布局上至关重要,在日中争议的东海油气田资源开发议题上也能有所发挥。尤其在日本海上保安厅扩大并加强周边经济海域的防卫行动后,台湾在东北外海的渔业权频受侵犯,台日双方在当地海域的争端也经常发生。因此指出台湾可考虑在现有的范围外,增加防卫钓鱼台水域,来达到中华民国与日本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海洋战略平衡的可能。[1]


日本民间的立场
日本一些激进派在岛上涂上巨幅「日之丸」旗帜,并设立了灯塔等一些设施,去除了中国人放在当地的设施。此外,为免被人认为当地是「无人居住的小岛」,日本右翼团体曾经在1950年代于当地放置多头山羊,这种行为在很多人看来是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在1972年的专著《「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中指出,经过查阅历史文献,他认为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该国宣称的「无主地」,而明确的是中国的领土。

日本原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常任理事高桥庄五郎经考证认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明确无误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同时日本并没有用「屿」来命名过任何岛名。


民间行动
主条目:保钓人士

1970年代保钓示威
1970年代保钓示威最早可以追溯到1972年在联合国总部由台湾留美学生发起的保钓运动,中华民国第十二任总统(候任)马英九及其老师丘宏达教授亦曾参与这项运动。其后在台湾也爆发相关的抗议,主要是因为美国和中华民国仍保有外交关系,台北政府系直接当事人。保钓运动引发了台湾青年对国际政治与台湾民主的反省,推动了后来的台湾乡土文学论战与民主化运动,保钓因此是台湾历史重要事件之一。但1990年代之后,由于台湾政治生态发生变化,主张台独之人士渐次赢得选举担任要职,在面对日益增强的中国大陆武力威胁下,强调透过美日台安全合作以对抗中国大陆;为了换取日本政府支持「美日安保同盟」范围纳入台湾以对抗中国大陆,遂对民间之保钓主张与行动消极以对。

日本官方以及美欧地区部份观察家认为,中方是因为钓鱼台附近的海床有丰富的石油,而更重视主张对当地的主权。日本外交部网站资料认为,在1970年代以前,两岸都不曾对美国将冲绳与钓鱼台列屿视为同一行政区管辖表示异议,是以冲绳归还条约之后的异议乃是来自觊觎石油天然气,而非两岸所称的传统上台湾渔民的活动范围。渔民权益只是两岸政府的藉口。

另一方面,港台民间保钓确实与东海石油没有关联。当时台湾与香港都已属于较为开放的社会,高校青年普遍都对社会问题非常热情,而碰巧当时的社会问题,加上美国把冲绳县交还日本,使当时大学生留意到被美国占领的钓鱼台列屿将会连同冲绳县一同交给日本政府。因此,台港的大学生上街示威,但被两地政府强力制止。但也逼使两岸政府表态,宣示有关地区的主权。

1978年??8月,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日本右翼团体在政府默许下,于钓鱼台修建直升机场,其后中国派出200多艘渔船到有关海域宣示主权,日本人放弃建机场计划。当时邓小平向日表示,钓鱼台主权问题可在日后慢慢解决。

 

 

1990年代保钓示威
1992年2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通过《领海法》,正式将钓鱼台岛列入中国领海范围,日本政府提出抗议。一艘中国公安船开枪驱逐在钓鱼台海域作业的台湾渔船,撞坏其船后离开。台湾海军向日军求援。最后渔船被日方军舰护送返台。

1996年9月26日,香港保钓人士陈毓祥从船上跳下钓鱼台附近海域以宣示主权。但由于当地水深浪急,陈毓祥被海浪抛高至头部撞向船身而昏迷,不幸遇溺殉命。


2000年代保钓示威
从2000年开始,中国大陆,香港有过多次有合作的保钓行动,他们租用福建渔民的渔船前往钓鱼岛宣誓主权。

前一阶段民间保钓以港、澳、台地区民众为主体,大陆民众鲜有参与。 2003年6月22日,中国大陆民间组织了首次出航保钓运动。由此掀开了大陆民间保钓行动的崭新一页。

首登岛宣示主权的活动由中国大陆公民冯锦华倡议,以中国爱国者同盟网和中国918爱国网为主要宣传、筹款、人员募集平台,广大爱国者自发组织,自发筹款,得到了社会各界及港澳同胞的大力支持。活动于2003年6月22日在中国浙江省玉环县开始,历时51个小时。在与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艇周旋3个小时后抵达距里钓鱼岛约3海里的海域,在6艘以上的日舰数架飞机的围堵当中,志愿者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示了主权并向钓鱼岛三鞠躬,以示对祖国神圣领土的敬意。鉴于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已无法登岛,首航于2003年6月24日上午顺利返回。

中国大陆保钓的破冰之举得到了海内外广大中华同胞的大力支持,引起了全球华裔的同仇敌忾的共鸣,随后此类活动的不断开展。2003年10月7日,由中国大陆民间人士组织,大中华两岸三地爱国人士进行了首次联合出航保钓并在10月8日下午发表的《海峡两岸与香港联合出海保钓声明》。两次保钓的成功,极大鼓舞了海内外华人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岛的士气,再度掀起保钓高潮。保钓运动主力终于转向中华民族最集中的中国大陆地区。

随着高潮的掀起,2003年12月28日,受全球华人保钓组织委托,全球华人保钓论坛」在中国厦门闭幕,通过了《保钓宣言》。正式决定在中国厦门挂牌成立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负责协调中国大陆、港澳、海外保钓活动的具体事务。全球华裔共同保钓的决心和实际行动越来越团结一致。

2004年1月中旬中国大陆企业界和民间保钓人士首次联合租船赴钓鱼岛海域考察标志着大陆企业界正式参加保钓运动。考察决定5月份正式开通中国首条赴钓鱼岛海域的旅游航线。3月1日由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筹委会组织的保钓训练营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开营。3月2日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宣布,将于当月下旬进行钓鱼岛列屿旅游线路试航,并决定制作20块主权碑带到钓鱼岛列屿海域投放。中国大陆保钓人士登陆钓鱼岛后,被冲绳县警逮捕后「驱逐出境」。

3月24日,中国大陆民间保钓第四次出航保钓,共有冯锦华、张立昆等7人成功摆脱日舰堵截,登上钓鱼岛。至此,中国大陆民间保钓运动再次掀起高潮。


2006年保钓运动
2006年10月22日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的「保钓二号」渔船载着中国大陆及港、澳保钓人士起程前往台湾,预定于抵台后与台湾及海外保钓人士会合并一同出发往钓鱼台宣示主权,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警告日本冷静对待保钓人士。但因为受到台湾当局的阻挠,最终只有「保钓二号」一艘船前往钓鱼台。可惜「保钓二号」进入钓鱼台海域后遭到日本海上防卫厅舰只和侦察机包围,并遭日方舰只撞击驱逐,结果「保钓二号」在距离钓鱼岛10多海里的水域停下并为十年前于保钓行动中在钓鱼台海域溺毙的陈毓祥举行公祭仪式后便被迫回航。中国大陆外交部只发表严正声明。出于维护地区稳定的目的,大陆和台湾都没有派出军队参与保钓运动。


2008年事件
2008年6月10日凌晨2点左右,一艘瑞芳籍「联合号」海钓船未经申请,于钓鱼台海域,从事娱乐钓鱼,被日本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区巡逻艇撞沉,船上乘员落水获救,并载往石垣侦讯,隔日日方陆续释放船员,并扣留船长多日。事发隔日。引起台湾朝野挞伐,外交部长立即召见驻台大使表达立场,时新任总统马英九并发表强硬声明。

 

 

其他
因为钓鱼台海域是相当良好的渔场,并有相当多的矿藏(如石油),故引起临近各国的主权宣示。

目前日本海上自卫队掌握实际控制权,但日方无法进行钻油的工作。同时台湾的渔民视钓鱼台海域为传统渔场。

以下论点为中国最早发现钓鱼台的证据;按照国际法,在无人定居的情况下,发现国拥有主权。
明朝郑和下西洋的《顺风相送》航海图中曾经记载钓鱼台。
明朝嘉靖十三年陈侃所着的《使琉球录》。
慈禧太后将钓鱼台赐封给盛宣怀的谕旨。
以下论点为日本承认钓鱼台属于台湾的证据:
1940年,因为渔业纠纷,由东京裁判所判决,尖阁列屿隶属当时处于日本统治下的台北州。此一判决亦成为钓鱼台应归台湾所有的论点之一。
钓鱼台在地质上是属于台湾大陆架的延伸。
以下论点是日本提出钓鱼台属于日本的依据:
日本声称1895年在岛立标,即表示占领钓鱼台。但是立标仅表示发现而已,而再此之前中国、台湾或硫球很明显已熟知钓鱼台的存在。
从1895年到1971年75年间,清朝、中华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政权都没有在官方场合对日本对钓鱼台行使主权提出异议。
对此需要了解以下事实:
从1895年到1945年(或1952年),钓鱼台作为台湾的一部分,确实割让给了日本,中共政府无需在抗议日本对中国施加不平等条约以外另行抗议钓鱼台的割让。
另外,日本1945年放弃台湾以后即无对钓鱼台更东面的冲绳有效行使主权(时为美国占领),更无法对钓鱼台有效行使主权。在日本未对钓鱼台有效行使主权的情况下,中国和台湾政府无从,也无需抗议。
在国际法中并没有关于追溯期的法律。

外部链接
维基新闻相关报导:

日本教科书年度审定 宣示钓鱼台列屿主权 亦修改二战罪行记述
政府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锺严,《人民日报》1996年10月18日);
钓鱼岛问题について(日文译本);
钓鱼岛问题
日本国:
关于尖阁群岛领有权的基本见解;
尖阁诸岛の领有权についての基本见解(日文原文);
The Basic View on the Sovereignty over the Senkaku Islands(英文译本)

民间立场
首面中国旗插上钓鱼台 1996年10月7日六点半新闻
尖阁诸岛问题(资料:大日本测量全图、台湾诸岛全图、《人民日报》·1953年1月18日)
钓鱼台主权争议与护渔问题(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2005年7月6日)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
爱国者同盟网
岩华:钓鱼台-中国进入下世纪的门户
岩华:从琉球主权到保钓运动──屈辱悲怆的中日近代关系史
钓鱼台事件资料搜集


 来源:维基百科

责任编辑: 郑浩中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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