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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案 法院腐败:销毁当事人庭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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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女大学生王静一个因父亲包二奶而受到伤害极深的女孩。两次赴京向中纪委举报父亲“包二奶”。并以《父亲不如西门庆》为名办了反包二奶网站。他的父亲名叫王志华,在提交法院的证据里王志华写道:“我是山东省监查厅驻省国土资源厅监查专员办公室王志华,职务主任科员。杨锡莉告我包二奶一事,我可用党性、人性担保,绝无此事。这仅是杨锡莉利用一切手段诬侮陷害我的一部分。2004年10月10日”(见图)。
    
司法腐败劣行:销毁当事人的庭审证据。
    这个用党性、人性担保没包二奶的政府干部显然说谎了。二十年的结发妻子和血浓与水的亲情女儿不可能凭空诬陷丈夫和父亲。
    一、 邵大爷证实,王志华(王静父亲)和李翠连(二奶)在济南市历下区甸柳五区15号楼二单元301室同居半年之久。系以夫妻名义居住。
    二、 王志华诉王静(王志华女儿)名誉侵权一案,2008年6月5日收到济南历下法院准许原告王志华的撤诉裁定书,这充分证明王静“反包二奶网站”所揭露其父材料的真实性,而其父弄虚作假的调查报告根本不敢拿去法庭质证。
    三、 王志华称和其二奶系表兄妹关系,已查无此事。
    除此而外,王静告其父在女儿未满18周岁期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向法院起诉请求王志华支付抚养费。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历民初字第1080号做出“驳回原告王静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20元,由原告王静承担。”的判决。是非颠倒,违法判决,司法护官。2008年7月2 日王静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案再审申请书》。2008年9月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四审判厅进行案情调查(见图)。
    司法腐败劣行:销毁当事人的庭审证据。


    为原告王静代理的是王静的母亲杨锡莉和著名的草根律师倪文华。在庭审调查中,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案卷中,一审原告提供的证据有九份,令人不解和想不到的是其中的一号、八号及九号三份证据丢失。或者被一审法院有意销毁。要不是王静提起再审申请济南市历下法院销毁案件证据的罪行将不会被暴露。由此可见:中国大陆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何等的程度?!
    销毁当事人原始证据的判决书其公正公平性可想而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法官你们的党性和人性在那里?包二奶的王志华用党性和人性担保他绝无保二奶一事,事实上,他确实包了二奶(还破坏了二奶的家庭)。王志华声称的党性和人性变的如此乌涂。济南市历下法院的法官,上演的司法护官,联手欺民(当事人)。和山东国土资源厅纪检组成员一样,歪曲事实,弄虚作假。为王志华出据假调查报告——掩盖真相。
    单位(国家机关)和法院包庇、纵容个别公务员违犯人伦道德的丑行。损坏政府和司法信誉是得不偿失的蠢事。在2000多家新闻媒体关注的“王志华包二奶”案件中,国家机关和法院穿一条裤子庇护王志华弃女不养真可谓社会之黑暗透顶。
    程序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平,法律的不公平是最大的腐败。
    下面是济南市历下法院给销毁的证据之一:王志华模仿妻子杨锡莉的笔迹将杨的工资8000元取走。
    司法腐败劣行:销毁当事人的庭审证据。


    下面是代理人倪文华的博客文章:
    千万别忘了请法院开收据
    作者:倪文华
    
    到法院去立案,我经常看到当事人向立案庭提交证据时,要求法官开具收到证据的收据,而法官往往说,你打官司还不相信法院吗?我们法院从来不会丢失什么证据的。有的法官还傲气十足地对当事人说,我干了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开过什么收据。有一天,正好被我遇到,我对那位法官说,你错了十多年了,还继续错下去吗?那法官无言以对。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权利成败的关键,一旦丢失,难以挽救。那么,法院会不会丢失当事人的证据呢?
     法院不是保险公司,不能保证证据的安全性,故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后,必须要让法院开具收据,否则法院丢失了证据,反而倒打一耙,说你根本就没有提交什么证据,你就百口难辨。我一直想寻找法院丢失当事人证据的实例,来说服当事人,但谈何容易。一个及其偶然的机会,我们还真发现了法院丢失了当事人证据的实例。我用以下案例,来说明法院确会丢失当事人的证据的。
     Wj诉Wzh抚养费纠纷一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四日作出(2006)历民初字第1080好民事判决。Wj因故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生效后,Wj依法提起再审申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日9点举行听证会,杨女士(Wj之母)和倪文华为Wj代理听证。
     在听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原审判决书所列原审原告提供的证据是9份,而现存案卷内的证据却只有6份,还有三份不知去向。显然是历下区法院的法官隐瞒或者丢失了此3份证据。当然,我们要依据法官法,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有关法官的责任,以儆效尤。同时提醒诉讼当事人,当你向法院提交证据时,一定要法院开收据,不要被法院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法院也会丢失证据,本案就是例证。法院丢失证据多发生在判决前,在判决书中不会列出丢失的证据,你将有口难辩。像本案丢失证据发生在判决后,判决书已经一一列出证据名称,在此情况下丢失证据,法院无法抵赖。但判决后,一般无人去查看案卷的。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你向法院提交证据时,千万别忘了请法院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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