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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开发商卷款潜逃 大批业主集体断供

2号楼外表光鲜。

深圳龙岗中心城龙城中路旁的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已经烂尾四年多,并处于严重瘫痪状态。由于开发商千岗地产老板已经卷款潜逃,购买了商铺的业主无法领到房产证,商铺开业无望,大批业主选择了集体断供。

    由于开发商已经欠下供电部门五十余万元电费,现在大楼已经被停电。在夜晚可以看到,整栋大楼漆黑一片,白天外观漂亮的建筑在夜间却成了一个可怖的黑体。而在六百多名业主的眼里,这个黑体已经成为一个令他们无比心痛的黑洞。

缘起:工程未经验收 房产证没法办

    《南方日报》报道,在严峻的现实面前,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的业主们开始组织自救,牵头者还成立了一个并无法律效力的业委会,帮助受害业主维权。曾智平是这个业委会的联络人之一,也是对2号楼所有历史遗留问题最为知晓的业主之一。

  曾智平介绍,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于2002年8月22日报龙岗区相关部门批建后,于2002年10月15日正式破土动工,实际完工时间为2004年8月份,并于当年10月由深圳市中盛华瑞商贸有限公司打着新一佳超市的名称,对该商业中心2号楼的一、二、三层楼面进行了经营活动。

  曾智平说,在商业中心2号楼主体框架完工的同时,开发商就开始凭借2003年5月29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核发的《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兜售各楼层的商铺。但后来新一佳在经营中欠供货商100多万元(本息),被其起诉,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对所有商铺进行了查封和处理,之后该整栋2号楼就关门大吉直到现在。

  2号楼完工到现在已经4年多了,可连竣工验收都还未进行,业主们办理产权登记和办理《房地产权证》根本就无从谈起。对于其中原因,曾智平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开发商拖欠了深圳广厦监理公司71.5万余元的监理费用,在这些费用付清之前,监理公司表示不会协助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但是,开发商在新一佳被查封之后已经走佬,现在根本找不到人。曾智平认为,目前来看,如果要开发商来处理其所拖欠的各种费用和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因为他们对新龙岗商业中心的所有问题采取回避、不理不管的态度和行为。

    曾智平介绍,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供资料证明涉及开发商千岗地产的系列案件就有130多件,欠债总额达1100多万元,但都无法执行赔偿。就是对众多的法院诉讼案件,他们也都不介入、不到庭,使司法判决难以执行,最后的结果只是:业主赢了官司,输了钱(诉讼费和律师费)。

断供业主:只能破罐子破摔

    断供业主何华(化名)说,他当年在银行贷了9万多元,在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买了总面积约25平方米的铺位,每个月要向银行还1000多元,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大的数字,但由于实在看不到希望,刘伟坚索性在2006年停止了向银行供款。

    另一位断供业主徐芳(化名)当时在3楼买了20多平方米的铺位,她在2005年7月便停止了向银行供款。“我记得当时贷了10万多元,每月要还1000多元。2005年,开发商跑了,房产证办不下来,业主们觉得不值得供了,所以很多人就不供了。”她说:“我现在已经欠银行2万元了,银行曾多次打电话催还,说要起诉我们,收我们的楼。但我还是觉得,断供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就算供完了款我们还是什么都拿不到。银行要拍卖或者怎么处理都行,我也不要了。”

    断供业主们之所以选择停止向银行供款多出于无奈,而这种无奈主要来自于房产证的获得遥遥无期。断供业主均表示,如果房产证能给他们,那么可以立马把银行贷款还清,但这样的希望太渺茫了。

断供者不少于五十人

    至于有多少人断供,曾智平表示现在并无确切统计数字。不会超过一百个,但肯定不会低于五十个。

  断供业主刘洁说:“2005年初,一些业主曾经一起讨论过是否继续向银行供款。当时有10多个人,日子我记得特别清楚,是三八妇女节。在之后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没什么效果,后来我们当中的一些人真的就停供了,我知道的就有10多个。”

    而据曾智平介绍,除该银行外,还有另外两家商业银行在当年为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的业主办过按揭贷款。“由此推算,断供者不在少数,不少于50人的说法基本可以确信。而如果这样一直拖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多人断供!”曾智平说。

龙岗国土局:已转达业主诉求

    关于这起业主集体断供事件和新龙岗商业中心的相关事宜,龙岗区国土局较为熟悉,上述业主所介绍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局相关负责人雷先生介绍,整个新龙岗商业中心包括1号楼和2号楼,其实最早这两栋楼都有问题,只不过1号楼相比现在涉事的2号楼来说,问题简单一些,经过政府部门和业主的努力,1号楼已完成初始登记,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商铺业主已经拿到了国土部门签发的房产证。

  如果开发商真的人间蒸发,为什么部分商铺的房产证能够办下来?雷先生表示,从产权证办理的业务流程判断,产权证是需要业主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的,这说明千岗地产现在并没有蒸发掉。雷先生说:“这个开发商肯定存在,但可以说老板人间蒸发了,几年来,他自己就从未见到过这家开发商的老板。今年7月30日,在龙岗国土局参与的一次协调会上,千岗地产的人员也没有到场。”

  “我们也理解业主的困难和诉求,我们已经把业主的诉求转达给千岗地产。但令雷先生无奈的是,千岗地产一直未给予回应,其工作人员要么说老板出差了,要么说不在国内。于是,2号楼的产权问题就一直拖延下来。”雷先生透露,千岗地产已连续几年没有到国土部门参加年审了,按规定应自动失去了开发资质。

  另外,因产权拖拉问题,如今2号楼出现了众多业主集体断供的新情形。对此,雷先生分析认为,断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经济账角度考虑,商铺业主损失巨大,真正对投资失去信心;另一种是并非想真正断供,只是欲通过这种方式引起社会关注。国土部门建议,新龙岗商业中心的业主们现在断供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该项目在国土部门有备案,银行就享有回收和处置商铺的权利。

  但问题不能永远拖延下去,雷先生表示,龙岗国土局会尽力配合和帮助业主解决问题,业主也要积极通过其它渠道争取解决问题。另外,对于始作俑者的开发商,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 郑浩中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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