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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苗:巴东那一堆土人太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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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土了,太山杠爷了

巴东前后出3次公告,前后矛盾讲不通。除了证明自己小地方人,没有经验,人才有限,而且充任轮奸犯辩护人的意图明显,而且坏人也当得满脸横肉之外,没有让自己站得住脚。网络上随便找一篇文章,就像邓玉娇的小刀,都可以捅破它。

借用京报邵飘萍的名言,巴东政府被裹挟到正当民意之前。可是其中一些官员,他们在网络参政时代的十字路上,迷失了方向。那么就在历史进程走错了岔路口。一眼看去,就看到一些愚蠢拙劣的土老冒,在错误的方向上错误着。

他们没有认识到,作为天高皇帝远的土皇帝格局,在人人网络参政的时代里,已经不存在了。这一些土皇帝土人,在高科技面前,还是照样按照过去土逻辑,瞒天过海,舞文弄墨,真是太土了。真是坏得可笑,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坏得愚蠢。他们是一只把头埋进自己专制手法沙漠中的鸵鸟,以为如此就安全了,就解决了问题。

巴东土人的手法是合乎土皇帝需要的:如果承认邓贵大等当时提出的特殊服务是性交服务,那就等于承认巴东公安管辖区存在卖淫场所。为了如此,巴东土人不惜与媒体、网民、良知作战,就像一个负面的唐吉诃德。甚至与他的准上司恩施电视台对着干。

当案子不在自己手上,而到了恩施公安局,他们又冒出自己的土气。为了一个错误,不惜犯另外一个错误来掩盖。连邓玉娇律师玩出来的花招在衣物上提取证据,寻求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他物证,当不得真的,土人们心虚起来,都要陪同邓母洗衣服。猫眼看人有一个网友说,到下次通报时说不定成了要求提供洗衣服务,还歪打正着。

这件简单的事件发展到现在的样子,土人官员执政能力之低下表现的让人吃惊。其实,正确的解决方式是赶在舆论发酵之前就主动出手,迅速调查清楚,公布结果,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得到公信力。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完全被动了。当然,他们一如既往寻求,采取强制手段封杀舆论,已经气喘吁吁,追赶不上,所作的事情,不过就是让舆论滚雪球,越滚越大。

闹剧中巴东土人,就像是李一清的小说《山杠爷》改编的电影中的山杠爷。群山环抱中的堆堆坪是个模范村,山杠爷是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威望极高,深得村民的拥戴。他教育正学法律常识的孙子虎娃:“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不过电影中的山杠爷是好心办坏事,而巴东的山杠爷嘛,好心没有,坏事一堆。土人的说法做法,为了官帽子,具有辩解性和防守性。就像在村里牛比无比的山杠爷,见了县长浑身哆嗦。巴东土人,见了网络议政和媒体,畏惧中带有狡猾。

玉娇龙案,全社会的制裁力,连一个村长级别的干部都搞不定。正如中国的基层选举,即使有当初美国的强大压力之下,连村级选举都搞不好。总之,我预言,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最高程度将是村级。巴东那一堆土人。其土老冒程度,与北京那一些不见棺材不掉泪,一心公车上书推动政改的洋老冒,一样土。还是山坳里的洋山杠爷。改革的路径,走不出巴东所在的历史三峡,走不出山杠爷与洋山杠爷的堆堆坪。

强行索取性交易是强奸

土老冒们关于邓玉娇案件强奸罪,存在普遍的认识误区。在网友专家身上也有。

最近南方都市报刊出对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的独家专访,这位局长称“5.10”案“是一个很普通的命案”。杨立勇局长接受采访时的说法更强化了这一点。“特殊服务,或者异性服务,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是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们不能把它定为别的,只能定为异性洗浴。”

长江巴东网的一则新闻叫做《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http://www.cjbd.com.cn/2009-05/23/cms188317article.shtml.这里强调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曾在12日参加公安局的案情汇报会议的巴东官员(拒绝公开姓名)对记者介绍,针对邓玉娇是否被强奸,有一个很关键的时间和地点。那就是黄德智率先进入水疗区后,包厢里只有他和正在洗衣服的邓玉娇两人。此后在休息室,人很多,首先是不会有强奸的可能。该官员说,整个过程,两人单独在包厢的交流只有连续的4句话,时间非常短。即使整个过程,时间也非常短。到目前,案件的核心信息,并没有什么变化。他反问记者,在说四句话的时间里,是否能被强奸?

我不得不说,这一些土人法盲真是太土了。邓玉娇案件强奸罪是否成立,不在于是否性器插入与否,是否既遂。只要邓贵大三大土人提出含有性内容的请求,被邓玉娇拒绝,继续使用暴力强迫,那么强奸罪就成立,犯罪过程就在进行中,而被一把小刀中止。从土老冒的思考方式来思考,太法盲了,太山杠爷了。我不知道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如此法盲,是如何担任局长的?莫非真的是活生生的山杠爷?

把强奸未遂,当作没有强奸。莫非这个公安局长认为强奸与捉奸一样,没捉奸在床,就不存在。或者他的潜意识,色情场所就没有强奸行为。在公安局长眼里,邓玉娇是一个性工作者。或者他眼睛近视得,只看得见邓贵大的尸体,而看不见邓贵大死亡的前因后果。

在邓贵大的眼里,邓玉娇必须是一个性工作者,如果不是,就要被强迫成为性工作者。在公安局土老冒的眼里,邓玉娇没法不是一个性工作者。否则明明是三楼ktv包厢员工,为什么一定被认为,是与邓贵大在特殊服务或者异性洗浴服务的谈判中,发生杀人。

在他们有色的眼睛里,绝对看不到邓玉娇对传统美德的遵守。如果邓玉娇是一个性工作者,那么因为谈判不和引发抑郁症杀人,那概率大一些。但是邓玉娇偏偏不是,那么土老冒的说辞就不成立,那就完全可能是强奸。当然性工作者交易谈判不成,强行索取性交易一样是强奸,更何况邓玉娇不是。

土人是唯一输家

不管邓玉娇案结果如何,土人都已经输掉了。土人将是唯一的输家。不论事件的事实如何,如果法院审理结果对邓玉娇有利,那么广大网民会认为是舆论干预司法的胜利,获得自信心,越发来劲,以后类似的事情会层出不穷;如果结果对邓玉娇不利,那么大家会认为是土人欺压百姓,由此造成的负面效果更加糟糕,越发丧失了合法性与正当性。总之土人拉屎,政府买单。

邓玉娇和网民如何输,都不会太惨。而且我们本来一直面对着输,再输一点又如何,再划一道伤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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