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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记者殷方骏挑战采访邓玉娇爷爷的首席记者

 
 
(阿波罗网编者注:当局号称此图片是家属提供,不知道玉娇家属还有媒体的水平!)
 
致“楚天都市报首席记者钟楠”的信
殷方骏

 
 尊敬的楚天都市报首席记者钟楠先生:
 您好!我是北京一家媒体的记者,是您的同行。今日看到您在楚天都市报发表的《专访邓玉娇祖父: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此事》,首先对您能获得如此珍贵的采访资源而感到羡慕!
 我不知道您今年贵庚,既然已经当上了首席记者,从事新闻工作的时间应该比我长些,因此我是抱着关注加学习的态度去阅读您的稿件的,但是看完了之后,却不禁产生了一些疑惑,不吐不快,特提出与您商榷。
 1、现在许多媒体派出记者到巴东采访,但22日以后大都无法和邓玉姣的家人取得联系,在您的所谓专访刊出后,还有媒体记者也试图对邓正兰进行采访,却无法联系上。此外,2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在采访邓的外祖母时又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在这种氛围下,请问您是如何联系上并“专访”邓正兰老人的,是出于报道事实而进行的独立采访,还是另有内情?根据您的报道中所说,27日凌晨起邓正兰即和邓玉娇的奶奶开始陪伴她,如果我的理解没错,邓正兰一直在邓玉姣监视居住的住所内陪伴其,而这个住所不仅禁止媒体记者进,甚至也不公布其地址,那么您是如何进入这个地方进行采访的?如果您的目的是为了向读者披露真相,那么在您已经进行了独家专访的前提下,能否帮助其他同行联系上邓家人进行采访以便更多的读者了解真相?
  2、作为楚天都市报的“首席记者”,您在报道中却有一些事情不清、逻辑混乱、违背常理的描述和用语,也不能不引起我的质疑。
 
 您的报道中,邓玉兰说:“案发后,由于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了邓玉娇治疗抑郁症的药品,是家属方提出要将邓玉娇送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和鉴定。”请问具体是哪位家属提出的?这个重要的细节为什么不交待清楚?此前警方的通报中并没有这个说法,对此您是否计划进一步核实?
  您的报道中又写道:“邓正兰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解除委托合同主要是因为:两个律师没有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调查、搜集邓玉娇无罪、罪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证据;而是虚构事实,把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了。邓正兰表示,去看守所探望时邓玉娇并未反映被强奸的情况,律师无根据的说法,没有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请问这样专业的术语,是一位农村老人能讲述出来的么?如果不是,那么能否告诉我们其原话是怎样的,而您又为何要将其改编?
 
 您的报道言之凿凿地说,解聘律师和新聘律师都是邓母张树梅做出的决定。但是5月24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中说:“记者于昨日中午11时电话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张树梅非常吃惊地反问记者,‘这些是谁说的,没有的事’。”之后“原聘律师”和媒体记者就都联系不上张树梅,请问您是否能联系上张树梅?到底是谁要求解聘律师,对于引起广大读者疑惑的这个重要事实,您在采访中为何不进行调查?
  您的报道中引起读者疑惑的地方还有不少,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此网上已经有不少普通读者的质疑。根据我看到的关于您的介绍,您是一位在湖北省很有名的大记者,曾当选湖北省十杰记者,那么您自然应该很熟悉新闻采写的一些基本要求,我很难相信对于邓玉姣案这样重大的话题,您会无意识地出现如此多的纰漏。那么原因到底为何呢?
 
  我在网上看到,您曾在一次讲座中说“哪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做一个优秀的对社会负责的记者”。您当然知道记者的责任应该是对读者负责,报道真相。在报道邓玉姣案这个引起了巨大社会反响的事件时,更要认真、客观、独立、公正,否则不仅违背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欺骗了广大读者,甚至可能帮助了一些为一己私利而置国法党纪、社会公正、天理良知于不顾的人与群体,也伤害了无辜者的人格乃至生命。那么,恐怕就不仅仅是能否“无愧我心”和“对社会负责”的问题了,而涉及做记者乃至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了。事关重大,叨在同行,愿与您共勉之。
 
  欢迎您与我联系。[email protected]
  方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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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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