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维权 > 正文

被关精神病院十三年 王万星要求政府赔偿

因为要求平反六四被当作精神病人关押十三年的王万星,要求政府、医院遵循正常法律程序给予赔偿。他认为,这是检验中共政府究竟是严肃地在人道、医学和法律的基础上,对待所谓第一部精神病卫生法草案,还是遮人耳目,继续利用精神病作为工具来巩固专制体制。

六月,中共政府广泛宣传公布了所谓中国第一部精神病卫生法草案后,对于这部卫生法的内容,以及能否真正在人道、医学和法律基础上实行,在国内外受到很多质疑。曾经因为要求平反六四等问题,被当作精神病人关押十三年,其后在国际社会呼吁下,从精神病院出来直接流亡德国的著名异议人士王万星先生,针对这部卫生法表示,"在中国出台第一部精神卫生法期间,必须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过程。我在北京安康医院两次一共被关押十三年,我没有得到过一份正式的住院证明。至今为止,也没有得到过一份正式的出院证明。这应该是对于中国司法的一个非常不利的证明,应该是对中国的精神卫生法草案的直接批评。"

王万星先生说,在草案公布后,仍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中共政府和医院开始按规矩办事。"在七月份,北京安康医院有人打电话给我妻子的弟弟。他在北京,他曾经是我二零零五年离开医院到飞机场的监护人。打电话的人说我北京寓所当地派出所,也就是海淀塔院派出所,没有要求北京安康医院为我申请办理出院手续。"

为此,王万星认为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他要求中共政府和医院,按照卫生法切实地回应他的要求,"我是因为言论自由,到天安门广场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批评邓小平不民主,建议重新评价六四,而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我个人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得到两份住院证明,一份出院证明。我当然也很想能够找到一位中国律师,就是中共政府指定的律师也可以,走一下法律的程序。我要求赔偿我十三年被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损失。"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09/0811/139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