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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律师揭秘警察制造躲猫猫 原来是法律逼得!

大陆律师:在押者非正常死亡频现 根源在制度   听众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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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节目长度:2分9秒  下载mp3(16k) | (128k)

中国大陆执法机构近期频频传出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如河南鲁山县看守所的“喝开水死亡”、广州少年管教所的“睡觉死亡”、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戒毒所少女 “宫外孕死亡”、吴川市第二看守所 “吐口水”死亡等。大陆律师认为这些非正常死亡案例频繁发生的根源在现行制度。

广州律师刘士辉近日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酷刑问题在中国大陆一直是一个痼疾和顽症,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每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当局总是极力地掩盖真相。

“他如果要出现了刑讯逼供这种情况,就是国外所说的酷刑这种情况,他从制度上来讲,他有一个动因,就是极力地想掩盖它,让公众不知情,这样的话逃避责任,逃避人们的这种谴责,那么有这样一个制度基础的话呢,也就层出不穷了。虽然在法律上也规定禁止刑讯逼供、禁止体罚虐待折磨人、但实事上还是起不了制约作用。”

刘士辉进一步分析称,中国的司法机构以口供作为定罪的依据,以致酷刑逼供加剧,尤其是在审判过程中没有监督的机制。

“在中国当事人没有沉默权,律师没有在场权,没有全程的录音录像。而法律又规定当事人口供是定罪的证据,在这样情况之下,必然导向一个结果:就是极力的获取口供,获取口供以后,然后再去找所谓的证据,他就是靠口供来获取其它所想获取的证据,然后再来定罪。”

刘士辉认为,若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制度。如果不从改变制度上着手,将会有更多的以各种名义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出现。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傅明 宇亮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 王笃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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