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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司法部为薄熙来背书 李庄案舆论交锋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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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伪证罪”案,因未与 “重庆党中央保持一致”被当地法院强判刑期。此案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司法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并由此引爆新闻轰动和舆论对立。该案宣判前,国内曾有一个“李庄案公民关注团”迅即成立,并发出一份《关于李庄涉嫌伪证案一事致官方媒体的公开信》,指责这起罕见的涉黑 “律师造假门”案件,是“带有某种政治目的的整肃”。如今,李庄“伪证案”已成为埋伏在“重庆党中央”书记薄熙来政治前途上的定时炸弹。 


     今年1月10日, 上海律师协会在青松城三楼会议厅以准官方名义举行了一次李庄“伪证罪”案报告会,招致上海、浙江等地众多律师参加,场面火爆,影响巨大。会上,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做了一次惊爆重庆司法构陷李庄黑幕的揭露性演讲。他在会上竭力呼吁:“要千千万万个李庄站起来!”。同时他也“希望我们的司法部门有点声音,希望我们全国律协发出声音。”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今年3月6日全国人大开会期间,被毛式左派封为“总书记”的薄熙来,在接受采访时针锋相对反击舆论对重庆“唱红打黑”的质疑,说李庄案庭审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李庄反复认罪。之后,薄熙来更被一些背景诡秘的媒体炒得大有功高盖主之势。
    然而,两会上薄熙来声音刚落,3月11日,《潇湘晨报》就报道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针对李庄案背景,呼吁建议“取消《刑法》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他认为该条款有三个缺陷,首先,律师担心在担任辩护人时,平白无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代理刑事案中,律师怕调查取证后,收集到的证据有利于被告人,却与侦查机关调取的证据矛盾,基本不取证。三是,该条款中的“帮助”“引诱”等词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客观上加大了律师执业的风险。该新闻被《潇湘晨报》报道后,被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多家网媒广泛转载,置于首页聚焦。据正义网舆情工作室不完全统计,截至11日21时,相关新闻约972篇。如此立场对立的锋芒亮剑,可谓中共两会史上所罕见。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3月19日,全国两会闭幕不久,法制日报突然刊发了司法部就李庄案警示教育全国律师的通报,为薄熙来对律师“带有某种政治目的的整肃”背书。该通报不仅没有回应“希望我们的司法部门有点声音”的律师界愿望,反而称律师要时刻牢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始终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通报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利用李庄案件在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警示深刻剖析李庄案件的产生原因,正确认识李庄案件的问题实质和危害,切实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司法部日前已向各地发出通知,决定利用李庄案件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并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然而,此司法部“通报”刚刚见诸媒体,立即遭到网上迎面痛击,网上各论坛跟贴不断。天涯论坛署名“有点迷糊”贴文评论道:文革党八股的范例司法部,在向未来的政法委书记邀功求赏。更有提交者“坐看风起云涌” 讥讽道,李庄违背重庆司法局长讲话精神和命令,扰乱刑事案件“流水线”作业程序,行为性质严重,危害极大。
    其实,自吴爱英上任司法部长以来,司法部面目越来越左,其各项工作都要时时刻刻政治挂帅。她曾一再强调律师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吴爱英如此左丑形象,一直为律师界业内所诟病。因此不少网友在网上留言:“做太监吧”“把所有的律师都阉割掉”。司法部也因此被蔑称为“私法部”和“死法部”。
    如此同时,无情揭露重庆当局打黑“政绩”,疯狂制造陷阱,冤判李庄内幕的《陈有西在上海律师协会的演讲:李庄案的前前后后》录音已整理成文本,风靡海内外网络媒体,被广泛转载、流传,引发国内整个律师界,乃至知识界震动。
    陈有西在该演讲中惊爆重庆摸黑内情说:原来的舆论,重庆的官网,重庆日报的华龙网,所有的前面曝光的四个律师都是坏律师:周立太是从打工律师到讼棍,第二个美女律师是法官的情人拿了四千万,第三个赵长青律师是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第四个李庄律师是到重庆捞钱的“人傻、钱多,快来”的要嫖娼的黑律师,整个中国律师到重庆没有一个好的形象。
    该讲演揭露本案的真正隐情说:李庄律师已经触及到了重庆公安办案的底线,他们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通过这个律师的辩护很有可能真相大白,而且他搜集的一些证据,在法庭上龚刚模如果按照他(李庄)法律帮助教的法律权利,进行自我辩护的话,重庆的整个打黑行为违规操作都要曝光……。重庆有个铁三坪的民兵训练基地,是作为第三临时看守所。吴家友律师告诉李庄说,有两个为龚刚模治疗的警察医生在现场看到刑讯,有一个副大队长看到裸体拷吊着太严重了,叫他们把衣服穿起来,把人放下来,他训了二个警察,这些话都是吴家友律师告诉李庄的。现在吴家友律师竟成了污点证人,成了指控李庄的炮弹,说李庄教他收买警察。
    另外,陈有西又爆出内幕说:我今天要讲一下,我要澄清一下社会沸沸扬扬的传说,就是对李庄的道德审判和舆论追杀十分严重。这里我给大家看一张照片,今天我已放在网上了。这是30日开庭时,公诉人说李免费嫖娼这句话前一个多小时,在重庆网上出现的。够巧合吧。可能在座的各位没有上网看到。这是李庄,猛一看大家觉得李庄绝对可以涂黑了。在警车旁边,李庄没有穿衣服。拿着一个浴巾围住下身。如果真这样,李庄当时就不可能出庭,在警车旁边,李庄应当事发关在里面,根本不用以伪证罪来查他了。不让出庭的目的肯定已经能达到了。但是大家仔细一看问题就出来了,旁边的便衣穿的是短袖,李庄去重庆是十一月二十几号,重庆这个月份还穿着夏装?里面的警察穿的也是短袖、也是夏装。因此,有些人为了诬告中伤李庄,造假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看是真正疯了。为了涂黑李庄,我们有关部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了。一个强有力公权力机关要用这种方法去涂黑一个律师,我们可以看出某些报纸登出来的是什么东西!所以对李庄的舆论追杀和道德审判,如果你们不来听我这个介绍,可能连你们都会被误导。因为重庆的一般老百姓没有多少人真正学过法律,不知道这些证据要怎样形成的,怎么可能会知道公权机关要这样干呢?
    本文作者全面搜集了李庄案件的网上资料,其中包括高子程、陈有西律师的辩护词、李庄的自辩书和朱明勇的辩护词,还有该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以及重庆打黑背景与个案过程,发现李庄案件问题的症结在于:重庆打黑第一案、民企老板黎强的委托辩护人赵长青,曾在法庭上技巧性地揭露刑侦“折磨”黎强和他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的滔滔不绝法理辩护,冲击了重庆黑打主题,令薄熙来十分难堪。继而,又来了李庄竟敢介入被告人龚钢模手腕伤痕内幕,私自调查取证,直逼重庆内幕,且违反不知名“机关和人员”的要求,向法院递交了证人作证申请书,又直接干扰了刑事案件的公检法一条龙“流水线”作业和重庆制定的“春节前将涉黑案审理完毕”的重大战略部署,大有要解构薄熙来问鼎中共18大权力高端努力的潜在威胁。这便是李庄注定要被判刑的本质问题。
    李庄在重庆蒙冤被捕后,司法部曾面对全国各省20多名律师联名紧急上书,呼吁为保程序公正,要求李庄案异地审理不理不睬,以至于造成如此恶果。现在,司法部不仅不反思是其不作为过错,反而为了替薄熙来政绩背书,突然异乎寻常地借李庄冤案发“通报”,要扩大到全国16万律师范围,进行惊天动地的政治大整肃?真可谓“司马昭之心”跃然纸上。
    然而,今天党虽然还是过去的党,但舆论却早已不是过去的舆论了。三个多月来,经过全国一些懂法的媒体人观察与报道,像中国青年报那样为摸黑律师一边倒的替重庆发声的舆论局面,已经被颠覆了。现在,除了那些“太监”、“五毛”类的骂街、误导言论外,真实的案情分析与客观理性的陈情,已在全民舌尖上掀起一场舆论风暴。
    
    附《陈有西在上海律师协会的演讲:李庄案的前前后后》录音揭露出的相关内容:
    在本案中没有一张纸片的伪证。李庄讲过的,哪怕你拿出一张烟头大的纸片判我一万年我也承认,但是没有。这个案子在抓李庄之前就有一场较量,今天这么多的人我没法讲。为什么我们在法庭上讲有监视录像,我们是有证据的。他们绝对是有录像的,他们给北京有关部门的明码电报里讲到有录像证据的。在法庭上又公开撒谎说没有录像,这个北京高层都知道。所以这个案子他们被动不是被动一点点,是全局被动。
    中青报的那个为重庆摸黑律师,做假报道的记者郑琳,在重庆庭审现场,遭到其他被记者们的横眉冷对。据该讲演透露:所有媒体在休庭时聊得热火朝天,十几个记者在一起,就是一个郑琳被搁在角落里没有人理他。夜晚二点半回家,有个律师把她的帖回到陈有西那里,说郑琳非常内疚,想对他讲一讲,陈有西说不要对我讲,向全国律师讲就够了。
    北京有个资深的记者,很关注这个案件。她给陈有西打电话,说我老公是最高法院刑庭的,他让爱人向陈有西律师问好,说这个案子,我仔细研究了他的辩护词和判决书,如果我是审判长,当庭释放。你们不要以为我们中国没有明白的法官,现在我们公检法里明白的人很多。这个问题早晚能解决。 


    这个案子我为什么这样强有力出来阻击?因为,现在受难的还只是律师,打掉这层法律保护力量,接下来就是老板,接下来就是我们大量的民营企业家。左棍眼里,就是资本家,革命的对象。唱红歌这些人公开说就是要打掉这些资本家。象我们浙江,民营资本占国家税收百分之七十以上,如果按照这样打黑打下去,民营资本是非常可怕的,危险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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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

责任编辑: 沈波  来源:人权双月刊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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