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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接警察电话赴宴后死亡 家属称其被逼买单

接到警察吴开岭的电话后,作为个体户的鲍长宏带白酒参加了一场夜宴并“主动”买单。不料,回家途中鲍长宏却因为醉酒跌倒致脑损伤,经治疗无效死亡。今年6 月28日发生在江苏盐城的这起事件,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死者鲍长宏的家属认为,事情的真相是公务员吃喝逼人买单,劝其喝酒过量导致死亡;而涉事人员则认为,纯属正常聚会,不存在逼迫买单的情况。近日,快报记者赶赴盐城调查发现,由于死者已去,其余7名涉事人员态度各异,不愿赔偿、“不想多说”、 “与己无关”。

个体户接警察电话赴宴后死亡 家属称其被逼买单

夜宴地点:盐城古城饭店
    

    ■死者家属:公务员吃喝喊他人买单;死者生前饮酒过量,留下孤儿无人照看
    
    ■涉事人员:不愿赔偿、“不想多说”、“与己无关”
    
     接到警察吴开岭的电话后,作为个体户的鲍长宏带白酒参加了一场夜宴并“主动”买单。不料,回家途中鲍长宏却因为醉酒跌倒致脑损伤,经治疗无效死亡。今年6 月28日发生在江苏盐城的这起事件,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死者鲍长宏的家属认为,事情的真相是公务员吃喝逼人买单,劝其喝酒过量导致死亡;而涉事人员则认为,纯属正常聚会,不存在逼迫买单的情况。近日,快报记者赶赴盐城调查发现,由于死者已去,其余7名涉事人员态度各异,不愿赔偿、“不想多说”、 “与己无关”。
    
    
    事件还原:一个电话后的“夜宴”
    
    120多天的时间过去了,鲍长明依然沉浸在悲痛当中。他至今无法相信,45岁的弟弟鲍长宏会以那样一种方式离开人间。
    
    6月29日凌晨,鲍长明突然接到在盐城市中医院工作的姐夫阮宗武的电话,要他赶紧来盐城市区,弟弟鲍长宏跌伤了。凌晨5点左右,家住盐城建湖的鲍长明打车赶到了医院。
    
    7月7日,鲍长宏被医院宣布不治。在当天盐城市中医院出具的一份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写明,导致鲍长宏直接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是:多脏器功能衰竭。还有两种引起的疾病或情况分别是: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和醉酒后跌倒。
    
    弟弟的死亡和喝酒有关,他到底和什么人一起喝酒的?当天又是怎么回家的?此后又发生了什么?带着这些疑问,鲍长明对弟弟死亡前后的过程进行了调查,却意外发现了很多的疑点。
    
    鲍长明委托律师调阅弟弟当天的通话记录。6月28日17时46分50秒,一个尾号为“7928”的手机号码主动呼叫鲍长宏,通话时长2分钟;此后,鲍主动拨打了两个手机号码。在17时55分36秒,鲍的手机又拨打了前述尾数为“7928”的号码。
    
    在找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后,事发当日的情形基本还原出来:
    
    当天,鲍长宏应盐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沿海高速大队警察吴开岭(“7928”的机主)的邀请,在位于盐城城区开放大道旁的古城饭店“赴宴”。接到电话后,鲍长宏先后给堂兄赵向阳和表姐夫妇曾山、刘卫芳打电话。手机话单中弟弟主动拨打的两个号码就是这两人。后鲍长宏带3瓶双沟珍宝坊赶至古城饭店。到场的还有另外三人: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三分局的工作人员蒋久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副主任皋鹏、市信访局的陆辉。其间,对方劝酒过量。饭后,鲍长宏结账。饭后,古城饭店老板看鲍长宏和吴开岭醉酒,考虑到安全问题,曾劝说两人不要骑车回家,而叫各自打的回去。后鲍长宏和赵向阳一道打车离开。因两人家庭居住地在一条线上,半路,赵向阳下车。弟弟一人继续乘车赶往自己的居住地。
    
    鲍长明称,8人晚上一起吃饭,蒋久源、陆辉、皋鹏3人与弟弟素不相识,是吴开岭自己邀请的。
    
    饭店老板:账是带酒来的男子结的
    
    据鲍长明描述,饭局结束的时间,大概晚上9时左右。在此期间,有人联系鲍长宏,但未联系到,此人遂打电话到家中,是鲍长宏的儿子接的电话,问他 “你爸爸酒喝得有点多,你看到家没有啊?”侄子忙从5楼家中出来寻找,结果在3楼楼梯上,发现了自己的父亲,“头靠在墙上,神志不清,头部跌伤有血迹”。后弟弟被送至盐城市中医院抢救。
    
    医院死亡记录详细描述了鲍长宏被送到医院时的情况:“呕吐胃内容物与鲜血混合体,有浓烈的酒精味”。病人入院诊断为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还出现了血肿的情况。医院当天对其实施了“血肿清除手术”。后经抢救,于7月7日12:18心跳停止,宣布死亡。
    
    ldquo;今年年初,弟媳妇因为患结核性脑膜炎,先后在上海大医院及盐城医院诊治一年多,其医药费花费近50万元,治疗无效于今年2月23日去世。这之后,弟弟的服装生意基本上停了下来,心情很悲痛。”鲍长明说。
    
    鲍长明在古城饭店调查后发现,“鲍长宏到饭店时,自己带了3瓶白酒。席间,8人还喝了10瓶啤酒。白酒是市场上价格130多元的那种,啤酒价格为3元。”
    
    鲍长明认为,晚上将近6点的时候,作为警察的吴开岭打电话给弟弟鲍长宏,目的很明显,就是让弟弟过来买单。事实也证明,酒水是弟弟自己带的,账也是弟弟自己结的,饭菜加啤酒一共530元。“哪有请人吃饭,被邀请人还要带酒水并付账的道理?”
    
    记者随后赶到古城饭店了解情况。老板所述情形跟鲍长明差不多:共喝了3瓶白酒,10瓶啤酒,账是带白酒来的男子结的。
    
    赴宴亲友:不愿赔偿,等待法院判决
    
    那吴开岭和鲍长宏双方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鲍长明介绍,弟媳妇患结核性脑膜炎,吴的妻子亦有此病,在治疗期间与吴开岭认识并有了接触。后来吴妻治愈,而弟媳妇去世。“吴称能介绍工程给鲍长宏做,估计他们的交往才深入起来。”
    
    鲍长明认为,当天参与宴席的另外7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他们在明知死者醉酒,妻子又已病故,无法独自回家,却没有护送和做醉酒后的处理,对应当预见后果的发生却视而不见,放任事态的发展,结果导致死亡。”
    
    弟弟两口子去世后,16岁的侄子顿时成了孤儿。作为监护人的鲍长明以及其他亲属和涉事人员进行了交涉,“3名亲友只愿意赔偿2000-3000元。找到几名公务人员的单位,意见是,8小时工作之外,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记者也向一些赴宴者了解了情况。赵向阳对记者称,当天吃饭结束后,确实是自己和鲍长宏一起打车离开的,自己的家和鲍的家在一条线上,自己中途下的车。
    
    另外一位赴宴者曾山称,2000-3000元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慰问,并不是赔偿,现在事情闹到法院了,还是看法院最后的处理或者判决。
    
    鲍长宏的亲属告诉记者,“一场酒导致亲人死亡,亲友断交,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
    
    涉事警察:忙,没法和记者见面
    
    在鲍长明看来,事件中吴开岭等4名政府公务人员均有责任,尤其是吴开岭,应负有主要责任。
    
    据鲍长明介绍,事发后,他们曾要求同桌饮酒者协商解决民事责任及经济补偿等问题,但吴开岭等人一再推诿责任,态度傲慢,并一再拒绝律师调解。找到他所在单位,“他们认为是私下里的个人行为”。对此说法,鲍长明认为,按照公安部禁酒令第10条规定: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现在作为警察的吴开岭至今还置身事外,未受处理。
    
    在电话中,吴开岭对记者称,自己忙,没办法和记者见面。他称,单位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已有结论,自己不想再说什么。
    
    在盐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督查室李建中主任接待了记者,据称,接到反映后,支队当时就介入了调查,还把吴开岭的工作暂时停了下来,要求其配合调查。辖区派出所,辖区居委会,也多次就善后问题进行过协调,但由于死者几名亲友那边谈不下来,故后来此事到了法院。
    
    ldquo;我本人就多次接待过死者家属,他们的举报信向很多单位都写过”,李建中称,吴开岭是一名普通的警察,今年年初刚从部队转业回来。“根据我们的调查,此次吃饭就是一次再简单不过的聚会。我们调查后发现此事和职务工作等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吴开岭也愿意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李建中称,账也确实是鲍长宏结的。朋友一起吃饭,抢着结账也很正常,称逼迫其买单,说不过去,“吴开岭接受支队调查时称,当天没有劝鲍长喝酒,吃饭也是很正常的一次聚会!”当记者问及公安部的禁酒令时,李建中称,当天吴开岭喝酒不在工作期间,而且没有酗酒。
    
    在盐城期间,记者并未联系到蒋久源和陆辉。皋鹏对记者称,“当时大家都没有劝酒,鲍长宏也只喝了2杯。事情已至法院,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最新进展
    
    死者家属:索赔26万余元
    
    由于多方讨要说法没有进展,鲍长明等人决定采取法律手段。
    
    今年9月8日,鲍长宏16岁的儿子将吴开岭等7人诉至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7名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因鲍长宏酒后意外死亡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268937元;判令被告承担此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鲍长明说,前不久他们找到了江苏某媒体今年6月10日的一个报道,“赵某赴宴醉酒被送回家后猝死,死者负主要责任,同桌3名酒友赔偿死者14万元。”鲍长明告诉记者,我们的要求也不算太高。鲍长宏抢救的医药费达5万多元,丧葬费等其他费用也近5万元。其他款项主要是用于侄子高中就读以及今后读大学的费用。“现在侄子还在盐城读高中,每年要1万多元,这些费用都是自己和其他亲属筹备的,孩子今后的生活很是问题。”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认为,组织喝酒和一起喝酒的人,都有义务劝阻他人过量饮酒。尤其是组织喝酒者,更有义务保障他人不因喝酒而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因此,由此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组织者和参与者,应根据其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盐城市亭湖区法院正在对此案组织诉前调解。鲍长明称,如果能达成调解最好,达不成调解,将按照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 沈波  来源:现代快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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