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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无畏 法轮功在大连电台成功插播真相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插播真相?/ 回顾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事件

最近,法轮功学员在辽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中共当局对真相的这种呈现方式极为恐慌。在中共常年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民众对法轮功真相知情权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用插播方式传播事实真相,是在中国社会走维护基本人权的路,是为了广大民众能在危难到来之前得到选择未来的机会。

最近,法轮功学员在辽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中共当局对真相的这种呈现方式极为恐慌。在中共常年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民众对法轮功真相知情权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用插播方式传播事实真相,是在中国社会走维护基本人权的路,是为了广大民众能在危难到来之前得到选择未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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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长春插播被刑讯死的刘成军

二零零二年,法轮功学员首次在吉林省长春市电视网成功插播《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整个播放时间约四、五十分钟,中间没有间歇,轰动了整个长春。后来在全国不同地方陆续发生不同规模的零星电视插播事件。每次真相在大陆民众中大规模的公开传出,中共都极为恐慌,这是为什么呢?法轮功学员采取插播这种非正常的方式发表意见,这又是为什么呢?

一、插播是紧急援救行为之一

九九年七月以来,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常年剥夺广大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中国民众对法轮功真相的知情权,而这些真相信息对人们的未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正是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依然坚持站出来讲真相(包括插播)的根本原因。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公开传出以来,由于“真善忍”的巨大吸引力和祛病健身的奇特效果,修炼人在短时间内剧增。在任何一个正常、开放、有一定言论自由的社会中,甚至包括在迫害开始前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都是社会公认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都在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

法轮功是修炼,对政权根本不感兴趣,但江泽民出于妒嫉之心,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公然违反中国宪法中关于信仰自由和上访权等规定,以权代法,以个人意志代替政府决定,发动了一场对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迫害运动。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明慧网公布的经民间渠道证实的已有3400多名(据公安内部消息,实际被虐杀的人数远远超过这一数字),数以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长期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劳教所、精神病院、监狱、洗脑班,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折磨。

中共的迫害是最严重的犯罪。在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情况下,为了揭露迫害,制止犯罪,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方式(包括插播)讲真相,是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援救行为,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护的。“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中共干扰海外广播,封锁网络,践踏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却诋毁法轮功学员插播真相违反法律。一位政论家曾举过一个例子,说这就好比一个道貌岸然的歹徒把一座房子的门全部锁死,并偷偷放了一把火。可是当房子的主人被迫从窗子跳出来逃生时,这个歹徒却对围观的邻居说:“你们看,这个人多么不文明,居然跳窗户。”是的,人们平时都不跳窗户,可是当门全部被锁死时,跳窗户是果断勇敢的选择。

只要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停止,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将会一如既往地心怀善念、用和平和理性的方式澄清事实真相,揭露来自中共的迫害。

二、插播是在维护中国人民的知情权

媒体覆盖面巨大,维护知情权关系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

在西方社会,没有谁会需要通过插播来发表意见,每一个人的信仰和言论的自由都得到最大的保障,媒体的职责是监督政府,保障观众的知情权。可是在中国大陆,媒体是中共喉舌,而非自由媒体,协同当权者侵害着观众的知情权,隐瞒受冤者的生存权。

大陆电视台隐瞒虚报SARS(中共称为“非典”)疫情就是一个例子。在中共十六大期间,为了粉饰江氏的政绩,媒体对已经出现的SARS疫情刻意隐瞒,以致疫情扩散全国,受害的是所有的中国老百姓。媒体说真话太重要了,这关系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文明社会,如美国,其媒体都在民间手里,美国政府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媒体,更不被允许以任何方式侵犯媒体说真话的权利,相反政府高官被媒体严密监视,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中共利用各种媒体抹黑法轮功,为迫害寻找借口,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发出一点点声音,在中国大陆任何为法轮功申诉的行为,哪怕是散发几张传单,都会受到绑架、刑讯,甚至虐杀。如果中共滥杀无辜的事实被刻意掩盖和粉饰,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所有他们不喜欢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插播电视、广播告诉民众真相,是让媒体说了一次真话,做了一件最重要的正事。这不仅是在维护法轮功学员的根本的人身权利和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利。当谎言和罪恶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时候,谎言和罪恶就在被消除,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都在好转。

三、插播的内容都是事实、是真相

对于每次插播事件,中共都用“法轮功内容”这样听起来好象是“宣传”性词汇来误导读者,却不敢讲插播的内容是什么,因为它将揭开中共利益集团迫害法轮功、制造谎言、封锁真相的重重黑幕。

四、插播是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明白真相、停止犯罪

在对法轮功十多年的迫害中,中共和“610办公室”逼迫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文化机构等参与配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开除、绑架、强迫放弃信仰等。不明真相的世人很可能在无知和被迫中参与迫害,做下后悔莫及的事情,充当害人者,也是受害者。

法轮功学员采取各种方式(包括插播)讲真相,都是对中共犯罪的主动揭露和抑制,是在用事实消除人们头脑中被灌输的仇恨和恶念,让在不明真相中参与迫害的人及时停止犯罪、并挽回损失,以免将来受到上苍与法律的制裁。

当明白真相的世人都不再随同中共做恶的时候,也就是迫害结束的时候,这就是中共恐慌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根本原因。(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回顾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事件 

大陆法轮功学员最近在辽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了法轮功真相节目,令中共当局十分恐慌。2002年,长春也发生一起插播法轮功真相事件。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采用「媒体插播」这个方式?他们想说明什么?本台记者采访了几位当时的知情者,让我们来一起回顾长春电视插播这起事件。

2002年3月5号晚8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播放了四、五十分,当电视画面出现大法真相时,所有的人都震惊了,那一刻上百万长春民众知道了自焚真相,了解了法轮功洪传世界的情况。

当天夜里,中共的疯狂抓捕也立刻开始了。他们调集了大量军队、警察,挨家挨户的对长春及周边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搜查盘问。在随后长达近一年的抓捕中,仅长春一地,大约有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直接参与插播的刘成军、梁振兴、雷明等一批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酷刑折磨致死。

那么,付出沉重代价的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做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这件事情的呢?

兰丽华:“中共从99年开始每天24小时不断的向中国人、向全世界散毒,中共它可以利用中国的媒体,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利用同样的工具,去告诉中国人真相呢?为什么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

“法轮功”1992年从长春传出,教人“真善忍”,修心向善,五套功法帮助学员获得健康,到99年中国有大约1亿法轮功学员。然而,从1999年7月20号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大陆所有的报纸、电台和电视台,都在中共的命令下开足马力抹黑「法轮功」。

从迫害当天,中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就去各级政府上访,告诉政府他们修炼法轮功的亲身体会。

在所有发声的管道都被堵上的时候,几位长春法轮功学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得知,可以用电视插播的方式告诉人们“法轮功”到底是什么。

2002年3月5号,长春有线电视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这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的第一次以插播的形式大面积讲清法轮功真相。

兰丽华:“2002年3月5号长春电视成功插播之后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电视突然间放出法轮功的画面,很多人都以为法轮功平反了,人们都在争先的传送着这件事情,亲朋好友之间在传送着这件事情。”

2002年8月20号下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房思邑和去长春学插播的吉林学员侯敏凯被610警察非法绑架。房思邑被警察用手铐锁在吉林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一根水泥管上,十几个警察就在她对面的房间、敞开着大门轮番殴打侯敏凯。

房思邑:“当时打侯敏凯的时候有电棍、催泪弹、老虎凳,因为他在我对面的房间,走廊很窄的,开着门,我是用眼睛就能看见他们怎么打他。不到2小时就把他迫害死了。当时死的时候是三十几岁。”

侯敏凯的姐姐因为说出了弟弟被迫害死的经过和原因,而被关進了监狱,侯敏凯的母亲到今天还不知儿子已经被打死,每天都盼望着孩子们能早点回家。

中共指控法轮功电视插播是损坏公物的违法行为,而造成目前许多人对法轮功电视插播的合法性,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美国非政府组织法轮功人权的发言人陈师众博士认为,法轮功学员采用公共媒体上插播真相节目,是还公共设施于人民的善举,是真正的在维护人间的正义、法律的尊严,而中共所做的才是违法的

陈师众:“如果将这些设施用来告诉老百姓,比如说三聚氰胺毒奶的真相、地震预报的真相、萨斯真相,包括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样的举动它才是还这些财产设施于社会、于公共,使它们成为真正的公共设施、公共财产,造福于社会。”

陈师众表示,中共的统治背离普世的价值,连《宪法》规定的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都不遵守。他指出,法轮功学员不仅行使着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且通过上访、插播这样的行动在中国示范着公民应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

新唐人记者赵心知、孙宁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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