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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贪官被判刑 网友齐叫好

前中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相怀珠,因黄光裕等案受贿人民币200多万元判刑12年三审定谳。消息传出后大陆网友一致叫好,有人说死不足惜,有人认为判太轻,知法犯法应罪加一等。

相怀珠是大陆公安部经侦局的副局长。中新社报导,他在2005年到2008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案件及下级公安机关查办案件中,提供周姓男子帮助后,收受一辆越野车,价值人民币43万多元;另外帮助3人后,收受1万美元及人民币35万元。

法院认定,相怀珠及妻子李善娟受贿事实共有6起。北京晚报表示,相怀珠受贿案和黄光裕兄弟有关的有2起,被控受贿的人民币200多万元中,最大一笔正是来自黄光裕。

41岁的黄光裕在2008年被“富比世”杂志列为中国首富,财产达63亿美元,却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等,二审判刑14年。

相怀珠昨天被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的消息披露后,引起大陆网友的“高度关注”,单是搜狐网就有1200多则“我来说两句”的评论。

网友“冰火剑侠”认为死不足惜;“一声叹息”讽刺他“贪得太少,不该判。需要表彰!”;署名“教授李小”的网友称,相怀珠“也真该死,才贪了这么点,还被抓。”

也有人质疑执法者知法犯法怎么没有罪加一等。

1位黑龙江省大庆市网友称,中国法律对待这种“好干部”总是宽容有加;但平常人在提款机上“恶意”提款20万元就被判了无期徒刑。他语重心长地问,这二者性质的恶劣程度、对社会的影响程度,究竟谁更大些?究竟谁的行为更不可以原谅?

责任编辑: 沈波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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