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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韶关事件消息 央台维语部记者被判无期徒刑

本台维吾尔语组消息,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记者买买提江.阿布杜拉(Memetjan Abdulla),因协助煽动去年乌鲁木齐7.5骚乱等罪名,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国际记者联会批评审讯不合理,要求法院将案件详情公开。(潘加晴报道)


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记者买买提江.阿布杜拉(日期不详)。


买买提江一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朋友致函本台维吾尔语组,称买买提江于今年四月在乌鲁木齐的法院进行闭门审讯,并被判处终身监禁。

在广东韶关港资玩具厂维吾尔族和汉族员工冲突事件发生后,总部设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在中文网页发布声明和信息,当局指控买买提江将有关信息翻译成维语,并在维语网站上发表。

买买提江其中一名到法院听审的朋友称,在6.26广东韶关事件发生后,买买提江在北京接受外国传媒的访问,加上他将大量的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并在维语网站上发表。中共当局对此感到愤怒,因而将其重判。

信中还表示,与买买提江同时被判刑还有一名维族人(Gulmire Imin),他被指控煽动骚乱,但就未有说明被判的刑期。

本台曾致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编辑部门,接电话的一名人员称,买买提江已不在电台工作﹐不知道他的情况,又说买买提江犯了法,著记者致电到执法部门查询。

而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则要求记者提交书面查询,才能协助记者寻找有关的档案。

国际记者联会中国及香港代表胡丽云接受本台访时表示,买买提江只有是执行记者的职责,她批评审讯不合理,要求法院将案件详情公开。

现年33岁的买买提江.阿布杜拉,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2001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随即加入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工作,担任广播员和编辑等职务。买买提江在空馀时间并为维语网站“彩丽肯网”当管理员工作,在乌鲁木齐7.5骚乱事件发生后两个月,买买提江被当局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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