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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办得最有效率的两件事

上周的《南方周末》“开年十大猜”第一猜为“房产税会全国开征吗”?河南三门峡市人大代表孙振军作出肯定回答,其理由是:“多少年了,一直有两件事办得最有效率:1、给官员涨工资;2、向老百姓摊派与征税。”

  大凡是对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孙振军此言不谬。三年前各地给公务员加所谓阳光工资,公务员的收入差不多翻了一番,可此前老百姓没有听到一点动静。说加很快就加了,多高的效率?与之相反,给老百姓加工资,常常是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来。两相比较,高低立见。况且,不仅有个时间问题,还有个增加工资的幅度问题。一位退休处级官员在

  一次会议上说,那年他每月增加的生活补贴为3000多元(在职公务员发阳光工资,退休公务员发的叫生活补贴),而普通工人每月增加的退休金为100多元。退休公务员一次增加的收入抵得上退休工人加20多年。

  同时向老百姓摊派与征税,确实是高效率的。这次增设房产税,还能反复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已经是够温柔的了。而一些摊派,根本就是没商量,干脆从你工资中扣除。

  有高效率也就有低效率。模仿孙振军的话,似乎可以这么说:多少年了,一直有两件事办得最没效率:1、触动官员们的既得利益;2、减轻老百姓的负担或增加老百姓的收入。比如,说公车改革说了20多年,越改公车消费越高,至今也拿不出一个有效的办法来。而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个事说的时间也不短了,至今也没有听到让普通工薪阶层兴奋的消息。

  这两个高效率与低效率,应该说是畸形的效率。按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说法,那要加工资,要提高收入,应该是普通老百姓领先一步;要为社会多作些贡献,应该是公务员抢先一步。不说了,这个要求太高了,要求公务员如此做,简直是天方夜谭了。那我们可以退一步,让公务员与天下同忧同乐,这个要求不算高吧?事实上,一些国家就是这么做的,公务员的收入与老百姓的收入大致同步进退,老百姓的收入提高了,公务员也能提高收入,老百姓的收入降了,公务员也要随之下降。

  我们这里为何会出现如此畸形的效率?根本原因在于在利益分配上,主人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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