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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华夏透视:杀人恶魔免死 法治沦为笑柄

 

大陆司法混乱,徇情枉法屡见不鲜,甚至连杀人恶魔也可以刀下留人。司法对贪官污吏手下留情,对杀人恶魔手下留情,以法治国再闹笑话。

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强奸了十九岁女子王家飞,再用锄头将其活活打死,而王家飞年仅三岁的弟弟王家红也被这名冷血凶魔倒提摔死。之后迫于警方的天罗地网,李昌奎自首了。该案一审时,李被昭通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时却认定,李在犯案后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改判死缓。近日,这宗案件引发全国舆情火山爆发般的质疑。

李昌奎对王家飞先奸后杀,已是罪恶滔天,再将三岁儿童活活摔死,简直就是恶魔再世。这样一个杀人狂魔,即使有一百个宽恕理由,也是罪不可赦,死有余辜,奇怪的是,云南高院却以各种理由为其开脱,难道法院是杀人狂魔的保护神?

恶魔不死法治已死

其实,云南高院诸多从宽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以积极赔偿为例,王家飞、王家红姐弟俩被害后,李昌奎的家属以各种理由拒付安葬费,一直到有关部门责令其公开变卖相关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两万一千多元安葬费,而且害了两条人命才赔这​​么点钱,这也叫「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至于主动自首,也是备受质疑。李昌奎犯案后潜逃四天才自首,完全是迫于无奈。更让人气愤的是,法官审判时只提李昌奎自首从轻,却绝口不提「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法官如此偏袒,难道是李昌奎的爹?

中国司法与国际接轨,主张慎杀、少杀,但没想到受益者却是贪官污吏和杀人狂魔。贪官们贪污受贿动辄千万上亿元,最终不过是死缓,在狱中呆几年便可保外就医。而杀人狂魔只要自首,照样可以不用偿命。

中国司法对杀人狂魔讲人权,而那些受害者的人权谁来保护呢?司法之乱已经走火入魔,还有什么权威性可言?如果李昌奎逃脱法网,那么神州大地今后将变成狂魔们的屠宰场。

不错,少杀、慎杀确是普世价值,但对那些残民以逞的贪官污吏和沾满百姓鲜血的杀人狂魔,就应该明正典刑,杀一儆百。对罪犯讲人道,就是对受害者不人道,罪大恶极者不死,受害者死不瞑目,中国司法也随同陪葬。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太阳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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