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小伙李某和刘某开车往返西单大街,用弹弓专门打“漂亮女孩”取乐,直径8毫米的钢珠打出四十多个,多名路人受伤。昨天,记者从西城检方获悉该案,两男子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路上美女被钢珠打出血
 
2010年10月2日,正值国庆期间,据29岁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当天,朋友李某(28岁)给他打电话,称“想去小树林打会弹弓”。结果两人觉得没劲,合计后决定“去西单打漂亮姑娘去”。
 
李某开着借来的商务车绕着西单转了多圈,“看见漂亮女孩就打,打了四十多个钢珠。”
 
据被害人沈女士回忆,她当时走在西单大街的便道上,突然右眼下部被打了一下,当时就头晕耳鸣。“我一开始用手捂着眼睛,把手拿下来后手上全是血。”
 
经法医鉴定,沈女士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至少有二十多人“中弹”
 
其他多名被害人表示,原本在路上走,突然脖子、手臂或背部等处遭遇“暗器”袭击,同时一辆商务车疾驰而过,“暗器”是一粒大约0.8厘米左右的钢珠。
 
案发后,经过调查,警察发现,至少有二十多人“中弹”,两男子除了打女人也打广告牌,钢珠引发“砰砰”的响声吓唬在广告牌下的人。其中一个弹珠还打到了一辆公交车车门上,玻璃打碎致使司机停车。
 
近日,警察在石景山区将李某和刘某传唤。两人到案后说,“打漂亮女孩就是觉得刺激。”
 
两人面临三至十年刑期
 
检察官表示,李某和刘某两人为寻求刺激,用事先准备的弹弓和钢珠,向行人、路牌及行驶车辆击打,造成不特定的多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属于故意以放火等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作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官表示,李某和刘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