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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开来“杀人”,谁下毒?张晓军是勤务员还是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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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徽合肥中院星期四开庭审理薄熙来妻子谷开来“涉嫌杀人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发了通告,新华社发了通稿,供各媒体使用。按照通告和通稿,官方首次披露了谷开来和“家人”张晓军作案的细节,交待了何时何地如何“共同投毒”杀害了英国人海伍德。
 
按照官方提供的详情,谷开来因同海伍德发生经济利益矛盾,认为后者威胁到儿子薄瓜瓜的安全。谷在去年11月13日晚,在重庆南山丽景酒店同海伍德“饮酒、饮茶”,海伍德醉酒呕吐后要喝水,“将事先准备并交给张晓军携带的毒药倒入尼尔.伍德口中,致尼尔.伍德死亡。”
 
由于这一段整个句子和段落比较长,读者一下子不容易弄清楚:到底是谁具体实施了杀人?是谷开来还是张晓军“把毒药倒入”海伍德口中?是谷开来主谋,准备了毒药,最后交给张晓军“临门一脚”具体实施“谋杀”将毒药倒入海伍德口中?还是谷开来自己动手,亲手把毒药倒入海伍德口中?
 
仔细研读法院和新华社的报道,就应该知道,整个这段话的主语是谷开来。是谷开来“安排”张晓军“邀约”并“陪同”海伍德从北京到了重庆并住进丽景酒店(该酒店位于南山风景区真武山西南名刹涂山寺旁,为四星级酒店)。是谷开来到了海伍德所住酒店,并趁海伍德“酒醉呕吐后要喝水之际,将事先准备并交给张晓军携带的毒药倒入尼尔.伍德口中,致尼尔.伍德死亡。”
 
显然,张晓军只是“携带了毒药”,并无具体实施杀人行为。
 
这次合肥庭审结束后,有外媒报道说,是两人共同杀死了海伍德。英国《卫报》记者从合肥发出报道说,法庭通告说,谷开来按照其周密安排,事先把毒药给了张晓军,然后,很可能就是谷开来自己亲自干的。
 
其实,法院的通告和新华社的通稿,都说得非常清楚,就是谷开来把毒药倒入海伍德口中将其毒死的。
 
在刑法中,蓄意谋杀和实施谋杀,量刑标准是不同的。指挥策划谋杀和具体杀人所承担的罪责也是不同的。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如果项庄并无直接拿剑刺杀刘邦,那么,项庄仅仅是“携带”凶器,法律和法理上应是无罪的。
 
 
*张晓军,是薄家勤务人员还是政府工作人员?*
 
张晓军,这位眉清目秀的帅“小伙子”,因站在被告席上,通过电视和网上视频,第一次为观众和读者所知其“庐山真面目”。
 
4月10日,新华社发出有关“谷开来案”的第一篇消息,使得外界头一次知道,谷开来家的勤务人员张晓军也卷入“杀人案”,而且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26日,新华社发出有关谷案第二篇消息说:谷开来和张晓军“共同投毒”杀害了海伍德。
 
8月9日,新华社发出有关谷案第三篇通稿,详细说明,是谷开来自己把毒药倒入海伍德口中的。
 
新华社发出第二篇通稿之后,海外有媒体分析,既然共同投毒,就无所谓“主犯和从犯”之分。但是,这次法院通告和新华社通稿说:“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开来是主犯,张晓军是从犯”。
 
此前一天,张晓军家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律师李肖霖就对美国之音说,张晓军并不认识海伍德,这个案子的“主”“从”之分,应不难区别。
 
从中国官方对张晓军的身份介绍来说,也很值得分析。新华社4月10日发出的通稿介绍:张晓军(薄家勤务人员)。新华社7月26发出的第二篇通稿则没有提到张晓军的身份,只是说他是“被告人”。
 
到了星期四(8月9日),谷开来案正式开庭审理,法庭通告和新华社通稿提到张晓军时,他的身份却成了“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
 
一个家庭服务人员被告和政府工作人员被告,在市委书记妻子犯罪案中,应该承担什么罪责?是家庭矛盾?还是工作责任?
 
作为家庭勤务人员,他和该家庭女主人应是一种雇佣或者劳资关系;而作为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他必然只能和市委书记发生工作或上下级关系,他在行政上并不归谷开来管理,其工资并不归谷开来发放,因此也不必向谷开来负责和汇报。
 
*薄案和谷案切割处理?*
 
那么,这个案子和薄熙来有什么关系?从新华社这三篇通稿来看,只是在4月10日的通稿当中提到了薄熙来一次说:薄谷开来(薄熙来同志妻子)及其子同海伍德关系良好。后来两篇,并无只言片语提到薄熙来。
 
不管海外和中国民间的“当局要把薄熙来案和谷开来案切割开来”的说法是否准确,但是,作为“薄家”一家之主的薄熙来并没有在审理其妻子和“勤务员”或“工作人员”“杀人罪”的法庭上现身。这一事实应该体现了当局“切割”处理的思路。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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