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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人民公检法洗脑之杰作

从悍匪周克华在重庆被击毙,到谷开来案在合肥审判,香港传媒频频引用民警、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类的内地词语,浑然不觉正为内地当局宣传这类洗脑用语。相反,内地网民大举质疑被击毙的周克华其实是湖南公安、出庭的谷开来其实是替身,已然摆脱当局洗脑的影响。

以人民之名行独裁之实

中共建政之后,几乎所有政权机构都附加了「人民」的定语,政府称「人民政府」,议会称「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军队称「人民解放军」,司法机构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如此造作,只是挂羊头卖狗肉,以人民之名,行独裁之实。


港人一向称内地的警察为公安,而内地官方的标准称呼为「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公安带有负面色彩,民警则有抬举之意。内地曾流传一个笑话:福建南部某县升级为市时,当局大举庆祝「市人民政府」成立,但市民讥之为「人民饲(闽南话发音,饲同市)政府」,堪称神来之笔。


至于合肥市级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这类机构,加插「人民」两字,无非是为了涂抹上一层「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色彩,香港传媒用「合肥中级法院」称之足矣,何须照搬糊弄人民之说?莫非有朝一日,香港高等法院在梁振英治下也要改成「香港高等人民法院」或「香港高级人民法院」?


内地网民对周克华案、谷开来案的质疑,表明他们已摆脱官方洗脑的桎梏,不再盲从、盲信官方以民警、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跨出了被当家作主的年代。无论真相为何,民众对公、检、法的质疑,虽然多无法反映在官方控制的报章上,但经由网络的广泛传播,当局也不能听若未闻,只能被动地作出回应,公开更多资讯。香港媒体如果还要把民警、人民法院之说搬到香港,实在是逆潮流而动。
李平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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