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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把私生子女转交他人领养 澳总理为国家罪错道歉

  澳洲总理吉拉德昨出席国会会议时,代表澳洲人民向1950至1970年代实行的强制领养政策受害人致歉。她承认政府以不道德、残忍甚至非法手段,将达22.5万名由未婚妈妈所生的婴儿强行转交他人领养,令受害母亲蒙受缠绕一生的痛苦与伤害。

  有关政策于1951至1975年间,在保守基督教组织推动下实行。当时政府主张,婴儿应交由已婚夫妇抚养才符合其最佳利益,因此未婚怀孕的妇女会被送到教会或其他宗教组织经营的院舍暂住,并强制安排他人领养其腹中胎儿。

  不少受害母亲指出,当局当时声称,将孩子交由别人领养是唯一选择,在压力沉重或是遭受蒙骗下签署同意弃养,被强制领养的婴儿估计多达22.5万。有妇女曾尝试寻找骨肉,但由于部分婴儿的出生证明上只有养父母的姓名,他们根本从不知道亲生父母另有其人。

  总理吉拉德昨日在国会就有关政策向与会约800名受害母亲致歉。她承认当局从未向受害母亲表明其应有权利,令她们被迫因「不道德、不诚实、非法」的高压残暴手段与亲生骨肉分离,造成终生伤害,亦令其家人受负面影响。吉拉德希望藉公开致歉,表明受害母亲并无过错,并提醒后人避免重蹈覆辙。政府亦将拨款500万澳元(约4000万港元),为强制领养政策的受害人提供精神健康服务。

  受害母亲组织发言人科尔(Christine Cole)认为,政府的道歉来得太迟,指当局根本是「绑架」了初生婴儿,所谓「强制领养」其实是淡化了实际情。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每日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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