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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刘志军被正式起诉 诉状暗示重判或死刑

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昨被正式起诉,这是习近平上台后,中国司法当局审理的首宗高官贪腐大案。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两项罪名,并罕有地用四个「特别」强调其罪行之严重,暗示将面临重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有北京学者指出,从诉状用词上看,四个特别是重判的信号。此前,被判处死刑的全国人大前副委员长成克杰、被判处死缓的深圳前市长许宗衡、中移动前党组书记张春江等人,法院在判决书中均有「特别巨大」、「特别严重」之类措辞。因此,刘被判处死刑、死缓或终身监禁的机会很大。

受贿 为女商人夺30亿项目

据大陆媒体引述内部通报称,刘志军为女商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人民币项目,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巨额咨询费。刘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

而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发布会上,刘志军案与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并列成为2012年中纪委重点查处的「大案要案」,同时被视为中共反腐打老虎的标志性案件之一。而如今,刘案也即将成为新领导集体上任之后,司法机关审理的最大贪腐案件。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从过往经验来看,个案对反腐往往很难起到很大的作用,「还是应该从制度下手,解决易构成腐败的制度问题」。

现年60岁的刘志军,2011年7.23温州动车事故后被解职,去年5月移送司法。他担任铁道部长期间,主持完成铁路多次大提速,实现大陆高铁「大跃进式」发展,导致大陆先后发生多宗重大的铁路交通事故:2008年,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列车车厢脱轨,酿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造成40死、约200人受伤。

中通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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