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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朝新:重庆往事---与王立军的三次接触

最近半年,也不断有各种我与王立军关系的善意猜测。李庄案,促成了我与王立军的相识。虽然他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或者痛快接听我的电话,但我基本可以肯定,他不怎么喜欢我。工作性质和性格,决定了很多人不喜欢我。

2012年2月3日,最后一次与王立军通话。此后局势遽变,很多事情都超出了我的判断甚至想象。最近,各种关于王立军的文字层出不穷,为给这段历史补缀一些片段,现依据记忆和一些可查证的资料回顾我与他有限的几次接触。因涉及内容较多、篇幅较长,故分成若干篇发布在网易博客上。

李庄被抓

2009年10月,受当时工作的报社委派奔赴重庆采访重庆系列打黑案的审判情况。前期的工作,几乎乏善可陈,每日里听庭审,几无新意。

案子听多了,信息慢慢也多了。12月5日,我发表了《重庆律师“辩黑”存三重压力》及《京城名律师赴渝辩护文强案》两文。

第一文里,分别介绍了重庆辩黑律师遭遇的本土舆论压力,以及来自重庆官方的行政制约。行政的干预,表现为本土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司法局禁止他们接触媒体,要求他们顾大局等等。第二文里,介绍了多名北京律师将赴重庆代理涉黑案件,其中文强的辩护律师最引人注目。

两文单独成篇,没有用任何文字串联,但刊发在同一天同一版面上,期间的寓意不言自明。李庄被抓后,有同行跟我开玩笑,说是因为这篇文章惹怒了重庆,以至于害了律师李庄。玩笑话,当不得真。

此后几天,重庆空前平静。12月13日,留在重庆做打黑报道的外地媒体,只剩下5家了。此前的这天,重庆依旧雾蒙蒙。中午,又送走了一家媒体的同行。人走了,但留下一份重庆检方起诉龚刚模涉黑团伙的起诉书复印件。

上网搜索,找到了代理此案第一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和另一律师朱明勇的手机号。李庄,这个据说在全国百强律师中排名第二的律师,第一次进入我的视野。

李庄的两个号都关机了。打通了律师朱明勇的手机,他聊了一下在重庆会见当事人遇到的诸多不顺。比如,被要求专案组警员陪同才能会见之类当事人。

下午6点左右,他突然来电话,说李庄被抓了。重庆打黑进行得如火如荼、群情汹汹时,涉黑者的辩护律师被抓,这无疑将重庆打黑推向另一个舆论高潮。

问清信息来源后,很快电话证实了这个消息。半小时后,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捕的消息出现在网络上。

写完稿子,又仔细琢磨重庆官方通报。“龚刚模本人主动检举”这句话,引起我的注意。按照起诉书,龚刚模简直是罪大恶极。如此一人,会去举报帮助他洗脱或减轻罪名的律师?

再次联系那位律师朋友。他回忆,因会见当事人时重庆方面要求专案组必须陪同,李庄多次与陪同人发生争执。最终,在警员的陪同下,李庄先后3次会见了龚刚模。最后一次,四名警员陪同,可能还有摄像。

当天,再没有更多信息了。

重庆警方约见我

14日,重庆警方通过媒体刊发了一篇近5000字的报道,用词多处带有明显的倾向,如“贪婪、李庄真能‘装’”之类。李庄,未被法院审判,已经被某种力量宣判戴上了“黑律师”的帽子。

这一天,找了好几位律师,北京的、重庆的。大多数人告诉我,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涉黑当事人时,都有警员陪同。

在警员陪同下,李庄如何能当着警察的面唆使龚刚模翻供、编造刑讯逼供的谎言呢?但有着强大智囊团的重庆警方,会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抓辩护律师吗?

这两个疑问让我清晰地意识到:显然不能全信那5000字,也不能完全不信。但当日这个报道,引起了新闻行业的巨大争议,不少同行甚至动了粗口。

14日下午,我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区委宣传部,试图就王天伦案采访该区官员。中途,接到了部门主编的电话,称重庆市公安局主动联系希望面谈。

这是第一次,重庆警方主动联系我们。我当即打出租车赶往重庆市公安局,与该局政治部副主任H见面。

在H的办公室,他先问我工作多久、北京来了几家媒体等等。听起来,好像是政治审查。我感觉话题会有些敏感,为了自己的安全,我悄悄按下了录音笔。

H还问我到重庆多久了,我告诉他,前后呆了1个多月了。他问我,为什么此前没有联系他们。于是,我把此前自己试图联系该局遭到拒绝的遭遇讲了一遍。

闲聊了一会,H终于说到正题:打黑以来,我们找了几家媒体合作,但是还是有杂音,有些媒体表现得很不好。而这次联系XX报,是因为XX报影响很大,“我们是高看你们一等的”。

“不允许有杂音,这种心态有点可怕。”我心里这么感叹,但当场也“滑头”地表示,如果能良性合作对双方的工作都会有利。

H随即提出,“李庄的这个事情,我们写了两个版本,一会我把两个稿子都给你,你可以综合参考。可以删减,但是必须单独发,你自己采访的内容我们不管,但是不能参进来。”

我问了一下,某报14日刊发的报道,跟其中一个版本一摸一样,看来就是公安局写的。H没有否认,还告诉我,另一个版本也是大同小异,主要内容都是依据龚刚模的口供写的。

看到龚钢模的口供笔录复印件

我必须庆幸当时提出了要看龚刚模的口供笔录。H出去打了个电话,可能是向领导请示了。一小会,H回来后继续打电话,听得出是找另外一个警员找笔录。

“我自己翻,要是翻出别的东西来怎么办啊?哈哈。”H还跟对方开玩笑。

挂了电话,H说去拿笔录。很快返回,拿着几页笔录材料看了一会,撕下部分将其中的6页给我了。

这6页,除了一张是龚刚模写给警方的一份申请书以外,另外的都是其举报李庄后的笔录内容。申请书里,写到要求举报李庄,追回李庄让他签的空白委托书。

翻看笔录材料的时候,H坐在我跟前。问他能不能给我复印,他说不行,我又问能不能拿笔记一下,他也说不行。

我仔细地看,但内容很多,心里很急,越是急越记不住。

正好,H说把两个稿子拷贝给我。于是我拿出自己可以当U盘用的录音笔,关掉了录音,让他把稿子拷进我的录音笔。

在H去电脑边拷稿子时,我拿出手机将笔录材料拍了下来。有些紧张,有一半图片事后发现拍得并不十分清晰,只能模糊辨别。

H没能把文章拷进我的录音笔,安排了宣传处一个警察给我弄好,把录音笔还给了我。这支录音笔,只好再次发挥它本来的功能。

我开始就一些疑问向H发问。怕刺激对方,问题问得很委婉。比如,在警员的陪同下,李庄是如何有空间去操作那些唆使编造谎言的事情的?其实,言下之意就是你们警察陪着人家会见,李庄怎么可能唆使龚刚模编造刑讯逼供的谎言呢?

我还问,目前只有龚刚模的口供,还有没有别的证据,李庄有没有认罪,能不能提供李庄的口供?

H没有回答这些问题,只是说李庄正在审讯,估计晚一点会有笔录,到时候可以把他的笔录内容送到我住的酒店。

前后一共谈了不到一个小时,我决定回酒店,离开前,我提出去看守所采访李庄和龚刚模。H表示,随后向领导请示安排,并两次提出请我吃饭。

我婉拒,“你这一万多字,我哪有时间吃饭啊。”H于是又主动提出派车送我回酒店。

如何处理这些警方提供的信息?随后我撰写的系列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王立军也因此主动给我打来了电话……

利益抉择

回到酒店,我开始看两份通稿。

其中一份与当日某报刊发的基本一致,标题是《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另一份没有公开见报过,标题是《儿戏法律伪造证据/无良律师折戟山城》。不过,当晚,重庆官方网站华龙网刊登了这一份5000余字的通稿,

看了通稿,我就给部门主编打电话,觉得这两个稿子都无法用。主编让我仔细琢磨一下,看怎么弄,一定不能完全站到重庆公安的立场,要把握好平衡。

拿着两份通稿看了大约一个多小时,还是觉得这稿子很难用,又在MSN上给部门主编留言,他说马上要去开会,让我再想想。

最后,我痛苦万分地把两篇逾万字的稿子,删改剩下2000多字,把各种定语、形容词全部删掉,尤其是给李庄定性的部分,全部删除,仅保留了龚钢模举报李庄的相关情况,且所有信息都加上了消息源——“重庆警方”。

为达到平衡,整理了前期采访的几位律师的内容,大约2000字左右,通过他们会见均有警员陪同的遭遇,明确指出了代理律师会见当事人有警员陪同、李庄是如何唆使龚刚模这样一个疑问。

此外,文内还简单提及警方当日提供给我指控李庄的证据只有龚刚模的口供,对证据是否充分表达了质疑。笔录的内容,没有过多涉及,希望能争取到机会进看守所采访李庄。

当晚10点,H电话我,按照重庆相关主要领导的意思,提供给我的官方内容不能刊发。报社决定,做大北京律协的态度和律师们的质疑。在北京的同事还采访了李庄的同事,简单勾勒了李庄的形象。

报道,次日刊出,各大网站新闻中心首页均有,大量被转载。

揭露李庄被抓通稿真相

15日,H没有联系我,我去了重庆市政法委,请求见该委主要官员。该委拒绝了我的采访请求,说领导忙、没时间。这一天,相安无事。

我抽空见了北京律师宣东,他是陈明亮涉黑团伙中第二被告人马当的辩护人。在东北采访打黑案时,认识了宣东律师。他年过五旬,曾在法检部门工作过多年,是资深刑辩律师。李庄被抓,让宣东律师异常谨慎,电话里他不敢告诉我住的酒店,只告诉我在重庆最知名的景点解放碑下见。见面后,他讲述了自己住店时对究竟用不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的慎重斟酌,以及赴重庆当天几十个亲朋好友的劝阻,让他不要到重庆代理涉黑案。

不管李庄有没有罪,这个案子已经给律师们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更加坚定了我深入了解报道李庄案的决心。

16日,某报刊登了到看守所采访李庄案相关涉案人的报道。我给H打电话,明确提出要去看守所采访李庄和龚刚模。

H说:“你自己做了什么,你心里应该清楚”。我明白,他指的是15日见报的报道质疑警方的内容太多。我说,“这些都不说了,你只说能不能安排见李庄吧?” H说,“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了,要采访你去找市委宣传部吧。”

当即电话重庆市新闻办副主任W,提出采访申请。W说,“你还是去找公安局或者法院吧。”我说,“公安局的H说要采访,必须得宣传部批准才行。”W表现得有些无奈,“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我们也不好介入了啊,”

这是踢皮球,通过重庆官方采访李庄进而通过李庄接近此案真相的可能,基本没有了。

回到酒店,我打开电脑,把手机拍的龚钢模笔录材料照片下载下来,仔细与警方此前的两份通稿对比,发现多处有出入。我当即电话报社相关负责人,是不是能够对比警方的通稿和龚刚模的笔录,指出其中的诸多漏洞,并披露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H的试图操控媒体的一些言论和做法。

(2009年12月14日,在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长H的办公室偷拍的龚刚模举报李庄的相关资料,因是偷拍,有些模糊。后来据李庄讲,此资料出现在了李庄案的案卷中。)

我的建议,被报社领导采纳。他们的魄力与胆量,让人敬服。

17日,报道按计划见报了,重庆震惊了。此报道,得到了业内同行的高度关注,不少媒体同行看完报道纷纷向新京报表示敬意,还有多位同行嘱咐我注意安全。当日,也有多名律师电话或者短信我,让我注意安全。

部门主编问我,怕不怕?我说,这有什么可怕的。编辑听说了这段对话,开玩笑说,“你至少应该跟主编说,‘我要是被抓了,你们要赶紧想办法把我捞出来’。”当时,重庆警方发布的一些黑律师专干捞人活的段子已传得沸沸扬扬,我被编辑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也就是在这天下午,我在一家小饭馆里接到了王立军打来的的电话。

附相关前期报道——

重庆涉黑案一律师被捕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称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其代理的龚刚模涉黑案推迟审理

本报讯昨日,本报记者获悉,12日,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昨晚,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已被重庆检方批捕。

涉黑案代理律师被拘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龚刚模涉黑团伙背负4条命案,拥有15支枪,其中3支是冲锋枪,涉黑成员共21人。

起诉书称,该团伙采取发放高利贷、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运输贩卖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行贿和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获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随即多次致电李庄,但其两个手机号码全处于关机状态。

下午,北京有知情人士透露,李庄已被重庆有关方面拘留。记者致电北京市律协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皮建龙,其证实已经获知此消息,但具体情况不清楚,也未接到重庆方面的通报。

昨晚,李庄所在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也证实,李庄于12日下午5时许被拘留,但拒绝透露是重庆哪个部门拘留李庄以及李庄被拘留的原因等消息。

有知情人士介绍,李庄多次向重庆有关部门要求会见当事人,但遭到有关部门阻挠。在多次争执和分歧后见到了当事人并复印了部分案卷,但仍受到诸多限制,为此李庄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发生争吵。

该人士称,12月3日李庄最后一次会见龚刚模时,重庆警方派出了4名警员陪同并带有摄像机,记录了会见过程。该律师认为,“可能当时重庆警方就已经盯上了李庄,带摄像机就是为了取证”。

新闻办证实疑犯检举律师

昨晚7时许,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办发布的通稿称,近日,龚刚模本人主动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供,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

通报称,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306条的规定。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已批准对李庄执行逮捕。

昨日,参与重庆龚刚模团伙涉黑案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证实,原定于12月7日开庭的该案被推迟开庭,有消息称该案12月15日开庭,作为辩护律师,朱明勇至今未接到新的开庭通知。

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多年,曾为10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2009年12月14日《新京报》)

北京律协:非常关注师被捕事件

称可能派员赴渝调查;其他代理律师称会见当事人均有警员陪同

本报讯昨日,针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等罪被捕一事,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表示,已关注此事,并且可能派员到重庆进一步调查了解。而记者调查发现,此案尚有诸多谜团待解。

北京律协表示关注此事

昨日,针对重庆涉黑案代理律师李庄被捕一事,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律协非常关注此事,将采取措施进一步了解此事。

该人士介绍,至今未接到重庆方面的通报,但北京市律协将与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商议,可能派员赴重庆了解此事,以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当天,重庆市律协针对此事表态称,若律师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串供,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查证,并等待法院开庭审判。一旦罪名被司法机关认定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律协将吊销涉案律师的律师资格证,律师协会也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律师称会见均有警员陪同

“我们会见当事人,重庆警方都派人陪同,在这种情况下,李庄怎么可能找到机会诱导龚刚模翻供呢?”昨日,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认为,李庄被捕可能内有隐情。

据了解,朱明勇为龚刚模涉黑团伙案被告人樊奇杭担任辩护律师。11月24日,他到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各自的当事人。

“我先到的,李庄后到的。我以前不认识他,这是第一次见他。”朱明勇回忆,当时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两名被告人。

朱明勇称,当时两人拿着代理委托书、起诉书、开庭通知等材料,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表示,必须有打黑专案组的成员陪同,才能会见当事人。

朱明勇回忆,看守所电话联系专案组后,有警员赶到并表示,“没有警察在,你们干违法的事情怎么办?”

经过多次争执,朱明勇被迫同意警察陪同会见了当事人樊奇杭。他说,陪同警员名叫张科。

朱明勇介绍,他会见樊奇杭的次数比李庄会见龚刚模的次数多,每次都有警员陪同,最后一次会见时,陪同警员增至两名。

“警察不到,我们不能见当事人,有一次警察没有到,我们等了一上午。”朱明勇回忆说。

知情人士透露,李庄会见龚刚模共3次,每次都有警员陪同,最后一次陪同警员有4人,并带有摄像机。

昨日,陈明亮涉黑团伙案辩护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靳学孔,在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同样也有专案组警员陪同。

靳学孔介绍,13日,他到重庆市三中院复印案卷,法院很配合,但当要求会见当事人时,被告知必须由专案组成员陪同。

上述受访人士表示,李庄在警员的陪同下如何诱导翻供,有待重庆方面发布更多消息,才能解开谜团。

指控证据暂时仅见口供

昨日,重庆有关方面出示了龚刚模写给警方的申请书。申请书显示,龚刚模担心所签白条和委托书,被律师李庄拿去做出对其不利的事情,所以报案。

记者注意到,申请书全文包括日期、申请人等内容,全部为电脑打印,只有龚刚模三字是手写。为何申请书全文是电脑打印仅龚刚模签字是手写?重庆有关方面未予回应。记者询问是否找到龚刚模所说的白条,也未获答复。

记者还注意到,此申请书落款日期为“2009年11月11日”,而重庆市发布的消息显示,12日晚,该市警方到北京控制了李庄,并当即返回,13日宣布批捕李庄。

截至发稿,记者仅查阅到龚刚模举报李庄的口供复印件,重庆方面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记者向重庆有关部门提出,查阅李庄被捕后的口供,未获许可。对于警员陪同下李庄如何“捣鬼”,重庆方面未作解释。

重庆市有关方面表示,这些疑问将随着案件调查逐步清晰,届时会向媒体通报。

申请书全文(重庆有关方面出示)

由于我的律师李庄在会见我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签了七八份白条子和委托书,我担心他拿去会做出“违法的或者其他对我不利的事情”,所以特向你们报案,李庄将这些白条和委托书拿去所做的一切违法事情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我不负责,同时申请你们帮我把这些白条子追回。——龚刚模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作者博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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