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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 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

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当年我青春靓丽,获选主演电影《春苗》,经不起余秋雨苦苦追求,一朵鲜花插到了GS上。

婚前我也曾经被他儒雅的假象所迷惑,但婚后渐渐看清了他的本来面目。他心理变态毫无爱心,扫地专伤蝼蚁命,诱杀飞蛾不罩灯。他风流成性淫荡成瘾,私通专通女演员乱搞只搞女学生。

他辞职上戏院长,不是因为清高不恋官职,而是因为他太风骚,表演系的漂亮女生纷纷被他潜规则,人家去上海市委告状,他干不下去了,只能一躲了之。

作为有妇之夫,他勾搭黄梅戏演员马兰,甘当余世美抛弃我们母女。如今他花心浮动,又与美女作家扯上一腿,闹得马兰发表声明打官司离婚。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过去他参加四人帮的文革写作组,撰写颠倒黑白的大批判文章;现在他甘当无良文人,忽悠地震死难学生的家长;将来他在民族万一有难之际,肯定还会卖身投靠入侵者,含泪劝告同胞放弃反抗接受现实。

马兰在离婚声明里说:“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而我要说: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

余秋雨,你还有脸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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