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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害者揭福州公安酷刑逼供 曾3次自杀

姐:我弟弟在一百零几天里,每天都处在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当中,它这个酷刑真的是很残暴。福清有一条法律,一年刑讯逼供可以准许死七个人。就是他们一上来时都没有证据(就抓人),就是圈定的把你们这些人当成‘替罪羊’。” 吴昌龙:在刑警队的一百多天里面,我被他们打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他折磨的比死还要痛苦,但是没办法。自杀了三次了,都没自杀成功

5月3号,“福清纪委爆炸案”在福建省高级法院终审,法院当庭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谢青等五位被告人无罪释放。本台记者采访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冤者之一的吴昌龙及其姐姐,他们曝光了在2001年时吴昌龙所经历的严酷的刑讯逼供。吴昌龙表示,中共当局一手捏造的冤案对他个人、他的家庭的伤害,以及他在这十二年来所承受的巨大苦痛,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更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弥补。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表示,当局对被划定的所谓“犯人”的刑讯逼供是极端残酷的,并且将此违法行为公然列入法律允许范畴之内。

【录音】“这一个无罪的判决让我们等的太久了,太漫长了。说句心里话,我真的内心里一点都没高兴起来。因为我弟弟跟这个案子没有关系,我弟弟是冤枉的。我弟弟在一百零几天里,每天都处在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当中,它这个酷刑真的是很残暴。福清有一条法律,一年刑讯逼供可以准许死七个人。就是他们一上来时都没有证据(就抓人),就是圈定的把你们这些人当成‘替罪羊’。”

采访中,吴华英向记者曝光了弟弟在2001年时所遭受的一百多天残酷的刑讯逼供。她说,前期(持续五十多天),弟弟被绑架到当地公安私设的办案点后,被拳打脚踢、剥夺睡眠成为“家常便饭”。

【录音】“我弟弟是在2001年7月27号晚上去女友家路上被公安密捕,当时给他戴上黑头套,用两只手枪分别顶着头部跟腰部,就是要他不许出声,如果出声一枪就毙了他,跟绑架一样,把他绑到福清公安私设的三个办案点。前期大概五十多天的时候,对我弟弟搞体罚。他一上来就是手铐、脚镣都戴上去了,脚镣带了一百多天。手铐、脚镣戴上后,就把他斜吊在门窗上的铁架上,脚尖点地,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只要稍一闭眼就招来拳打脚踢。还有吃饭,有时候他(公安)不高兴了,一天就给他一餐饭吃,而且一餐只有一小碗。大小便还要看他们心情高兴不高兴,不高兴就让你憋着,有时就拉在裤子上。”

而在后期,公安开始变本加厉的酷刑折磨,企图将吴昌龙屈打成招。吴昌龙经常被腾空吊起,再被多个看管人员用力向外撕扯,整个身体随时都可能被“五马分尸”。吴华英说,刑警队员们“发明”了各种各样奇怪而又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吴昌龙,听后让人毛骨悚然。

【录音】“后期大概五十天左右,他刑讯逼供升级了。我弟弟后期天天面壁跪着,跪在水泥地,不能睡觉。刑讯升级后(的手段)大致四、五种吧。第一种是吊刑,整个人腾空吊起来。第二次就变成人整个腾空吊起来以后,脚镣底下穿过一个绳子,然后两个人(公安)喊‘一、二、三’一起用力,就是整个人被他撕扯,好像身体要被他撕裂一样。第三种刑是‘金鸡展翅刑’,就是两只手交叉着反背到背后,斜背着铐着,然后中间用绳子从手铐穿过去,再把整个人腾空吊起来,那时候整个手臂就要断掉了。还有第四种刑,就是把我弟弟头脚倒挂着,手铐和手臂是捶在底下。福清市刑警队中队长吴承峰(音),他整个人踩在我弟弟两手腕之间的手铐上,他的手抓在我弟弟倒吊的两个小腿上,在那边‘荡秋千’,拼命的‘荡秋千’。我弟弟的身体也等于是在被撕裂。我弟弟放下来的时候,就有好几个刑警队员一哄而上,拳头跟冰雹一样落在我弟弟身上。”

十二年的冤狱迫害给吴昌龙及其家庭带来的巨大灾难,尤其是在刑警队中一百多天的酷刑逼供,给吴昌龙所造成的极大的身心摧残,这些是根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永远无法用任何一种方法使之平抚。

【录音】“在刑警队的一百多天里面,我被他们打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他折磨的比死还要痛苦,但是没办法。自杀了三次了,都没自杀成功,他也不让你死,但每天都用酷刑折磨我,他死都要我承认这个事情是我做的。根本都不是我做的,就是(刑警)死都要承认,叫说‘是我做的’。这十二年中让我承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是一言难尽,这都不是用语言可以表达的。整个冤案把我整个家庭搞的天翻地覆,支离破碎,是用多少钱都无法弥补的。我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个冤案真的是害死人。”

2001年,福清市发生“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被当场炸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孰料,接踵而至的影响更恶劣——案件侦查大造假:当地政法委公然执法犯法,依仗公权力肆意捏造所谓的“罪证”,将六位遵纪守法的公民无辜绑架,并利用酷刑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从而酿成一起惊天大冤案。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傅明爱欣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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