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弟弟在一百零几天里,每天都处在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当中,它这个酷刑真的是很残暴。福清有一条法律,一年刑讯逼供可以准许死七个人。就是他们一上来时都没有证据(就抓人),就是圈定的把你们这些人当成‘替罪羊’。” 吴昌龙:在刑警队的一百多天里面,我被他们打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他折磨的比死还要痛苦,但是没办法。自杀了三次了,都没自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