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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历的“四清”运动那些事 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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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教”运动,也称“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1964年12月至1966年8月,我先后参加了(湖南省)零陵地区宁远和道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社教”工作队由四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地县区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和会计、知识青年、社会青年。知识青年必须是贫下中农成分,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未婚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两年以上,在地委党校学习3个月后即分配到“社教”工作队,列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培养对象,当时也叫“政治学徒”,全地区9个县两批共500多人,我是其中一员。

“社教”运动设立工作机构,县设工作总团,由地委书记任总团长;区设工作分团,由县委书记或地区正处级干部任分团长;公社设工作队,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任队长;大队设工作组,由一名公社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工作队员也有分工,如分管整党、治安、民兵、青年、妇女以及资料等。一个生产队至少安排一名工作队员,相当部分生产队安排两名(以老带新),地委书记所在的总团生产队最多安排7人(包括两名农业技术员),一个县上万名工作队员,当时称之为“大兵团作战”、“人海战术”。运动大体分四步进行: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阶级队伍,清查基层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开展对敌斗争,整顿、健全农村领导班子和各种组织。农村生产贯穿运动全过程。最后总结、验收。工作队撤出后,每队留驻两名工作队员为观察员,以巩固运动成果。省委按照毛主席关于“蹲点调查、解剖麻雀”的指示精神,在宁远县礼仕湾村搞试点,副省长徐启文带队蹲点,指导面上。《二十三条》要求六七年内全国搞完,零陵地委打算试行“一带一”的办法,即搞一个县,同时带一个县,争取全区四五年搞完。据说,总团在附近县搞了“一带一”试点。

“社教”运动虽然过去40多年了,但那些日日夜夜、点点滴滴,至今仍在脑子里萦绕,难以忘怀。这里,仅就其中二三事,作个简要记叙。

“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阶级斗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是一场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斗争”,这是“社教”运动中讲得最多、运用最广、影响最深的一句话。那时候,什么事都扯上阶级斗争,动不动搞批斗,说什么“不斗则退,不斗则修,不斗则亡”,强调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群众说我们是“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进队第一件事,搞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就是在“越穷越革命”思想指导下,从群众中挑选出身最苦(贫下中农)、家境最穷(“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的赤贫户最为理想)、政治思想上没有任何问题的家庭,作为工作队员的住户。并以此为驻点,动员和发展其他贫下中农,建立贫下中农协会,依靠他们开展各项工作。一般要求清查户主祖宗三代,看有没有值得警惕的问题。有个工作队员,清查一个户主的老爷爷在清朝当兵与太平天国农民军打过仗,说这个户有历史问题;另一个农民在60年代困难时期讲过“吃不饱,饿死人”的话,说这是对现实不满;还有一个农民与地主儿子认“老庚”(同龄人之间的亲昵称呼),被说成是阶级立场不稳等,进队一个多月了,这个队员还没有扎下根来。其他工作队员也碰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扎根串联感到头痛。当时流行一句话,说:“‘扎根串联’比推选中央委员还困难!”

总团、分团、队部领导多次讲话,批评一些工作队员看不到阶级斗争,看不到“蚂蚁”(把阶级敌人说成是蚂蚁)。此后,大家头脑里绷紧了阶级斗争这根“弦”,觉得到处是“蚂蚁”。有一次,我们几个工作队员在去队部开会的路上看见一个老人吃力地推板车,“帮不帮助推一把”成了我们争论的话题,最后“宁可不推,绝不错推”占了上风,理由是不知道推车人是贫下中农群众还是“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或其子女。1965年底,在道县白马渡区开展“旱地改水田”大会战中,有一个20多人的劳动队伍在统一休息时多休息了10来分钟,分团团长指着那一堆人对我们说:“那里肯定有坏人捣乱破坏!”有个工作队员反应很快,马上跑过去催促那些人尽快动工。平时工作队员上厕所也很小心,生怕弄错走进“五类分子”或其子女家的厕所,“厕所里的阶级斗争”像警钟一样,时时在工作队员的头脑里敲响。“社教”工作进入对敌斗争阶段时,则集中火力批斗“五类分子”,不管他们有没有“反动言行”,总是认为他们“火烧冬茅心不死”、“对共产党和贫下中农刻骨仇恨”、“伺机反攻倒算,梦想复辟变天,妄图恢复他们失去的天堂……”,对他们捆、打、吊、罚(罚做苦工),有时还把这些人的不是“分子”的妻子及成年子女拉来陪批陪斗,要他们“清洗脑筋,接受教育,划清界限,站到人民这边来”。与此同时,还挖空心思地搞出一个“二十一种人”来,即除“五类分子”外,还把国民党起义投降人员、劳改释放人员、亲属在港澳台的人员、因政治思想问题被开除党团或公职的人员、历次政治运动受到批判未定性的人员、摘帽右派、封建迷信职业者等等,看作是“内部隐患”、“社会渣滓”、“边缘人物”,把他们列入“另册”,内部掌控。这些人不能入党、提干、上大学、就业,而他们自己和多数群众则被蒙在鼓里。我在宁远搞“社教”时,队部临时把我抽调去抄写“对敌斗争花名册”,里面是“五类分子”的姓名、简历、表现及管制情况等,另有一个“副本”名册,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人,由此得知“二十一种人”一些情况。不知当时和以后提出“团结两个百分之九十五”的口号时,这些人是否在其中,我这个身临其境的人也解释不清。

《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整社员群众。为了做到既要抓阶级斗争,又不整社员群众,当时热衷于搞“对事不对人”的阶级斗争教育,即抓住一些典型事例,开展群众性的批判和辩论。我所在大队某生产队一个农民是集体猪场的饲养员,他家一只母鸡走失了,他点着火把到处找,而就在这天晚上,他负责的猪场一头母猪压死了几头刚产下来的崽猪。工作组把这件事上升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上去,并且与阶级敌人联系起来,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开展批判和辩论。一些群众因怕伤了乡里乡亲的面子而批不起来,工作组就培养典型发言引导批,批得不痛不痒就去找“理论武器”深入批。尽管没有点名道姓批判,这个农民精神上仍然受到很大刺激,甚至一度想寻短见,因为他明白,批判对象就是他。在“对事不对人”的批判、辩论中,有的地方还别出心裁地编排出“两条道路的几个界限”来,如出集体工就是社会主义,做集体工时间搞自留地就是资本主义;家庭养猪卖给国家就是社会主义,杀了自己吃就是资本主义;搞个体副业挣来的钱交集体记工分就是社会主义,钱由自己支配就是资本主义;集体经营林场、鱼池、果园等就是社会主义,责任到户到人就是资本主义,等等,并把它当作经验来介绍和推广。群众对此很反感,说把他们的活路都给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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