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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经济乱象纷呈 民众存款“不翼而飞”

—江苏农合社停业理事长易主 3200万存款无法兑付

在周边的民众看来,这显然一个比较正规的机构。尤其当地的媒体将此作为农村金融的一大创举报道,远近的民众此前将其视同“银行”也不足为怪了。

当地居民王女士回忆说,这家“银行”开业前可热闹了,“银行”雇专人到全镇14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以及人流、车流和居民汇集地发放广告,宣传这家“银行”年利息达到7%,是普通银行的一倍多。

“1万块钱存一年,利息有700多块钱。”砖墙镇经营一家农资店的女店主介绍。多名储户透露,因为利息是普通银行的一倍多,而且随存随取,并且政府也很重视,就熟人带熟人过去了。实际操作中,这些储户的存款往往都达到了10%的年利率。

高淳区是南京有名的蟹业养殖基地,今年3月28日,才正式废县转区。

而砖墙镇区域面积70多平方公里,约3.4万人口,是区政府所在地,合作社开业消息在村头巷尾散播开。

一些储户在合作社工作人员下乡“业务推广”之际被“吸存”。储户沈先生说,刚开始,他们对工作人员的“推销”半信半疑,后来大伙陆续去问当地人民银行以及别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反馈的意见是,“这个合作社也不是谁想开就能开的,不仅要农工委批准,平常还会对其监管,应该靠谱。”

农村合作社是中央为了推进农村经济建设,配套的一项农村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之一。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准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批准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银行全资子公司。2007年2月4日,银监会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前述政策出台细则。合作社试点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江苏显然走得靠前。

江苏省曾公布过一组信息,截至2012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8万家,入社农户913万户,占江苏全省农户数的61.4%,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监管缺失

“按理(合作社)必须严控风险,全程监管,审慎经营。”但有知情人士透露,“整个过程基本没有任何监管的风险警示或者公示性材料”。

“农民资金合作社没正式纳入金融监管机构之列。”当地银监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另一方面,虽然地方农经委等地方政府机构有对其实施监管,但却也没有特别清晰的细则规定监管职责。

高淳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民资金专业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编号为“宁政办发[2009]72号”精神出台细则。

文件编号为“高委农(2010)33号”的一份“关于印发《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要点》的通知”上显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是指以一定区域范围内农民为主体,以吸收社员股金、互助金等为资金来源,主要用于投放社员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的“民办、民管、民收益、民担风险”的互助性资金专业服务组织。文件下发时间为2010年12月份。

此时,作为当地第二家合作社的砖墙农民资金合作社已经成立了4个多月。

从前述文件规定的细则看出,规模适度和风险可控。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单个成员股金所占比重不超过10%,互助金不超过10万元;本社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股金+互助金总额);单个成员融资一般在3万元以下,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合作社并没有吸存功能,储户所谓的“存款”利息合规讲法应该是“社员互助金占用费率”,且“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金融单位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事发后,合作社的违规操作,才开始浮出水面。比如在2010年8月成立后,以“存款”名义公开在这些储户中违规吸存。而事发后,被卷走的储户资金初步统计的3200万元也已远远高出了政策规定的“本社总规模”2000万元。

“因为在对合作社的监管中涉嫌存在问题,当地政府农经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高淳区政法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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