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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被处决被指新版打土豪分田地

“木石前盟-1”的网友说:“重庆李庄案-“曾成杰事件”-东北袁宝璟案。。。又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私人财产的垂涎。继卖地-强拆之后,下回就是“黑打”!有钱人快走快走快走快走快走!“供铲谠”没有什么事干不出来的。” 网友饮冰飞人指出:“既然经济犯不得免死,那刘志军为何例外,难道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是有区别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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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老家灵堂。披麻戴孝者为其小女儿曾珊(右)和儿子曾贤(左)。(图片由曾珊提供)

湖南法院处决被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集资诈骗案主犯”、原湘西三馆集团总裁曾成杰引起相关律师和众多网民强烈质疑,被指为新版的“打土豪,分田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成为众矢之的。为曾成杰送葬的子女表示,他们先让父亲入土为安,然后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讨回公道。

7月16日晚,正在湖南邵阳老家办丧事的曾成杰女儿曾珊对美国之音表示,目前她最大心愿就是让爸爸早点入土为安,所以她和哥哥曾贤一天前拿到爸爸骨灰后就赶回他们的祖籍村庄举行葬礼。她说,今天有数十人前来吊唁送葬,按照当地传统习俗,葬礼还要持续两三天。

曾成杰的妻子和大女儿目前都因涉入同一个“巨额集资诈骗案”被判刑监禁。

曾珊认为她父亲是无罪的。她表示,父亲走得实在突然,她和哥哥是在死刑执行后才获悉讯息,很悲痛。

她说:“这样的结果没想到。没想到还是死刑,而且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这位湖南农业大学今年的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生在6月下旬用特快专递给曾担任湖南省父母官的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发了一份亲笔信,信中称呼周强为叔叔,讲述父亲曾成杰的为人和品格,请求不要核准其死刑。

曾珊表示她当时写这封信是因为对这位周叔叔抱有很大希望。

她说:“有很大希望,因为他在(对)全国的高院院长讲话都提到了一定要公平公正。然后就说了很多要秉公执法之类的。我觉得,我很相信他,觉得他一定会帮我父亲洗清罪名。”

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曾成杰死刑时没有遵守法律规定通知包括曾珊兄妹在内的近亲属,致使曾成杰没能在被行刑前与其家人诀别,并激起大量网民的愤怒,不仅批评有关当局冷酷无情,也有人质疑其中隐含杀人灭口谋财害命的动机。

13日17时19分,面对网民质疑的长沙中院发了一条引起众怒的微博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半小时后,这条微博发出就被删除,代之以一条向网民道歉的微博称,管理相关微博的工作人员不懂法,已受到严厉批评。

事实上,中国刑事诉讼法有一条规定,死刑犯临刑前应被告知有权会见其近亲属。

稍后,长沙中院又发一条微博说:“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新浪微博一条以警察吕宏伟名义发出的帖子要求长沙中院院长引咎辞职,认为“长沙中院粗暴剥夺了曾成杰和家属见最后一面的权利,引起国人极大关注和愤怒。”该微博说,“一个蔑视法律和冷血的人是不适合任法院院长的。”

网友克里斯托夫-金留言说:“犯人即将处死,临刑前诀别亲属,吃点好的,这是人世间对死刑犯的人性惯例,然而,本月12日,长沙中院秘密枪决湘西集资案主角曾成杰,无一字遗言,无一声告别,死后家属才得知,面对滔天质疑,法院狡辩:"犯人没提要求,档案中没有其子女通讯方式。"骗鬼,屡屡草菅人命的中国司法,又掩盖了什么黑幕?”

曾珊指出,既然长沙法院称他父亲有未提与亲属见面的遗嘱,她要求得到这份遗嘱。

她说:“中院和高院在微博上公开发表说我爸没有说要见家属。所以他们的意思是说有这么一个遗嘱。我的想法就是向他们申请这个遗嘱,申请给我这个遗嘱。”

曾成杰的二审辩护律师王少光发布微博说:“他们以为判处曾成杰死刑就可以掩盖一切,但曾成杰的死只能使曾成杰的家人和律师义无反顾,与融资群众站在一起,曾成杰也有遗嘱,要求律师一定要帮助融资群众追回他们的血汗钱。”

王少光律师对美国之音表示,曾成杰被控集资诈骗的案子主要涉及的是湘西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是当地政府领导鼓励民间集资,后来的领导却说这是犯罪。王少光说,曾成杰融资获得的资金都用在这些建设项目上,没有非法占有,有没有挥霍或者搞欺骗性经营。

这位曾留学英国的中国律师表示,他手里还有很多从法院文件中获得的证据,向公众和媒体公开,可以证明曾成杰的案子处理不公。他认为,周强院长在曾成杰案中的不当判决和死刑复核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当时是湖南省长。是你湖南省政府做的。你(在抓曾成杰拍卖其资产时)连一个正规的法律文书都没有。口口声声说要建设法治湖南。这样的人还当上最高法院院长。当上最高法院院长以后,竟然对过去地方政府这种侵占民营,可以说,就像打土豪,分田地,把人家富人的财产抢走,然后给人家枪毙,跟那个有什么区别呀?你周强当法院院长,把这种案件还判死刑,你不是纵容地方政府继续这样胡来吗?”

一位叫“木石前盟-1”的网友说:“重庆李庄案-“曾成杰事件”-东北袁宝璟案。。。又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私人财产的垂涎。继卖地-强拆之后,下回就是“黑打”!有钱人快走快走快走快走快走!“供铲谠”没有什么事干不出来的。”

网友饮冰飞人指出:“既然经济犯不得免死,那刘志军为何例外,难道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是有区别的对待?”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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