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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访民遭截访员强暴 公安偏袒拒立案

湖南省湘潭市访民易子筠,2013年10月初到北京上访被截回时,遭治安巡防队员强奸。(易子筠提供,摄于2012年3月)

 

湖南省一名女访民到北京上访被截回原地时,遭一名负责接访的治安巡防队员两度强奸。公安机关以强奸指控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立案,受害人更被殴打。(姬励思报道)

43岁的受害人易子筠是湘潭市雨湖区居民,上月初到北京上访反映冤情,被抓到马家楼,由湖南省驻京办的人员接走后,转交湘潭市派来的治安巡防队员李光学,押回原地,同行还有其他10名访民。

易子筠对本台粤语组表示,一行人返抵湘潭市后,已是深夜,她被送到所属地的雨湖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员多番刁难她,她遂向负责押送的李光学求助。李光学随即到派出所为她解围,并用自己开来的小车送她回家。在途中,李光学突然把车停在路边强暴她,她反抗不果。事后李光学更恐吓她不要报警。

她说:在车上面,他把椅子放下来,我是穿一条裙子,他强硬的把它拔下来。我反抗,但我不敢大叫,我不好意思。他还威胁我,如果我报案,他就灭我全家。我很愤怒但又不知怎样做。

易子筠表示,几日后,李光学约她前往取回身份证,但见面后才知被李光学欺骗,李光学再度在送她回家途中强奸她。她感到害怕及害羞,不敢报警,又不敢告诉家人,后经朋友鼓励,她向雨湖派出所报案,但警员没有立案,也没有为她做鉴定,只是不断要求她拿出物证,其后又把她转到东坪派出所,同样是不断被要求先交出物证。

她说:就是要我交出物证,就是一条留有精子的裤,但是又不立案,我说交出物证可以,但是我要看到立案书。他们又不带我出做鉴定。

鉴于地方上的公安不肯立案,易子筠偷偷跑到北京,但又被截回,关押在东坪派出所,期间遭公安殴打虐待。在派出所关押一天后,再被转到宾馆软禁了15天。她获释后,于本月初再度前往北京,分别向公安部门,中纪委信访部等反映,但都不获处理,她在旁徨无助下,在微博求助,希望涉事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湖南省驻京办负责人易艺红回应记者查询时表示,李光学已被解聘,案件正由湘潭市公安局调查。

她说:他被解聘了。这个事情你与我们湘潭市公安局,了解细节,已经在调查。

记者亦曾致电湘潭市公安局查询,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拒绝回应。

而湘潭市公安局周二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指经调查易子筠在10月2日与李光学结识后开始交往,同月6日晚,两人相约见面时发生性关系,事后易子筠不配合调查取证,其指控李光学强奸的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正对此进一步调查核实。

易子筠指公安的说法是对她的诬陷,试图为李光学解脱。

记者亦曾多次致电被指强奸的李光学,但电话无人接听。

易子筠于数年前,因地方的一家眼镜店为她配制不合度数的隐形眼镜后,导致青光眼,她向任职湘潭市人大代表的眼镜铺老板郑世雷追究,却遭打压,为此她走上上访之路。

2009年,安徽女访民李蕊蕊北京上访被扣期间,遭关押人员强奸。事发后,一批维权人士陪同李蕊蕊到派出所报案,一度遭非法拘留。而受害人李蕊蕊,更被遣送回乡,送到精神病院。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及讨论。涉案的26岁疑犯徐建,后来自首,其后被法院判刑8年。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11月12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有关案件的消息。(湘潭市公安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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