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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神等人出事 让我惊心之处:告密线人

—那些各怀心事的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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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神出事,让我惊心之处,不是‌‌“大密度写作‌‌”,而是他被抓的地点:公寓,以及被捕的诱因:被群众举报。现代社会,隐私空间越来越小,隐私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但要举报别人在公寓里的活动,还是比较困难,何况,当事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一定不会敲锣打鼓、张明八榜地将自己的活动亮在方便观察的地方。要举报对面邻居在露台上种南瓜(作为一个被工作占用了大部分时间的植物控,我对此嫉恨不已),非常容易,但若要准确举报邻居在卧室里的不道德,难度极大。电影《后窗》里,受伤记者架起一个望远镜,对面公寓的一格一格窗子,就成了活动舞台,偷情杀人任由观看,这是电影赋予的透视功能,现实中绝无可能。

联想这几年的若干事件,却不能不觉得,当事人几乎是活在透明后窗里。满文军被抓是在私人聚会上,张元是在工作室,含笑是在自己家里,李代沫是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都属私密场所,却能遭遇精准打击,非近身的关系,做不到这点。

答案或许只有一个,身边人骤然发威。所谓‌‌“群众‌‌”可能并不是茫茫人海中,面目模糊的一员,而是各怀心事的身边人中的一个。

中国人历来认为,‌‌“发人阴私‌‌”是不道德的,中国法律传统中,有‌‌“亲亲相隐‌‌”之说,西方人也提出‌‌“至亲不举证‌‌”。尽管,在‌‌“亲亲相隐‌‌”的对面,也站着一个‌‌“大义灭亲‌‌”,我们的法律价值观,也长期向着‌‌“大义‌‌”倾倒,但2012年3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做出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为的是给人性和伦理留一点空间。

当然,成文的规定里,用‌‌“近亲‌‌”限定了有这种回避资格和腾挪空间的人——得是配偶或者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人际圈的其他人,并不在其中。但它所提出的伦理命题,倒也可以适度延伸,人该不该去揭发自己的朋友同事,如果对方的行为并没伤天害理,并没威胁到世贸中心的安全。

人们心里其实早有答案。满文军事件后,被怀疑是告密者的某明星,竭力证明自己的清白;宁财神被警方控制后,有消息说这和张元导演有关,张元工作室立刻做出澄清,说明人们都知道,那角色在世人眼中,会得到怎样的评价。

我不认为吸毒有理有益,寻找灵感说值得推敲,但在毒之沉重之后,却有人生的另一份沉重,两份沉重,给身为围观者的我,带来的是同样的重击。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韩松落·怒河春醒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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