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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站内猥亵11岁女童 乘客大声喝止

男子地铁站内猥亵11岁女童3分钟乘客大声喝止

小女孩和同伴一起下地铁左侧女孩为当事女孩

韩先生今年40岁,家住西安市凤城二路。4日下午发生的一件事,让他至今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8月4日下午,韩先生走进地铁二号线安远门站,准备乘地铁去凤城二路。下楼梯时,韩先生看见两个小女孩在地铁走廊里玩耍。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抱起了其中一个小女孩,还凑上脸亲吻小女孩。

因为女孩表现得比较抗拒,韩先生便停了下来,询问旁边另一个女孩是否认识这名男子。小女孩摇头否认,韩先生立刻大声喝止这名男子。

“我发现男子抱着女孩,过往很多人都注意了,但没有人制止,我感觉可疑,就大喝一声。男子恼怒了,他转身想反扑,我就大声斥责他,吓唬说要送他去派出所,他才谎称认错人,跑了。”韩先生说,他和警察一直联系女孩的家人,最后只找到了女孩17岁的哥哥,大家一起看了监控。“监控显示,这名男子有四五十岁,是从D口进来的,被制止后从A口跑了出去。他从18时5分开始抱着女孩一直亲,一直持续到了18时7分40秒。”接受记者采访时,韩先生一直在强调,任何人看到那一幕都会出手相助,这是他应该做的,“我要是不出手,那个小女孩就遭殃了。”

韩先生说,事发后,女孩情绪一直很低落,还指着自己的脸说,那个男人老咬她的脸。

记者一路辗转,找到了当事女孩的老乡李女士。李女士在地铁口开了一个小卖部,据她介绍,女孩今年11岁,江西人,跟着父母一起来西安过暑假。事发当天,女孩的妈妈带着孩子来小卖部玩耍。当时大人没太注意,小女孩就和李女士的女儿跑进了地铁里玩耍。热心市民找到两个大人时,她们才意识到差点出了大事。

李女士说,事后两个妈妈专门问了孩子,孩子说当时有一个陌生男子上前和她说话,问能不能抱抱她,抱完后还在她的脸上亲了亲。“女孩说由于爸爸妈妈经常抱她,她就答应了男子的要求,可是那个人抱得她不舒服。”李女士还原了当时和孩子的对话。事情发生后,小女孩的父母也准备将小女孩送回江西老家。

律师事务所王剑律师: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处五年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件事显然是猥亵,已构成猥亵罪,遇到这样的事情,家长应当尽快报紧,配合警方取证和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大众生活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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