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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产税或2017年实施 三年不交房屋可充公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8日在此间召开的2014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当前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重点之一,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

近两年内,国内一直普遍关注着两个全国性政策:房产税的推行与全国不动产登记。后者曾多次被宣扬即将实施,却因为各种原因停滞不前。而前者房产税的改革,已经在上海和重庆展开试点。如今,房产税的全面推行被提上议程,业内也越来越关注他的动态。

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于房产税已经研究多年。在此次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他特地给大家分享了自己对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研究成果,也分析了房产税未来推行的时间点。

试点三年多房产税或在2017年正式实施

2011年1月,政府宣布在上海和重庆展开房产税征收试点。如今已经试点3年多,业内外对于这些年的试点意见层出不穷。对于房产税何时全面实施的猜想也从未间断过。

贾康表示,政府已经明确提出,2016年是全面改革的重头戏,这部重头戏马上就要拉开帷幕。政府将一步一步去推进财税配套,在重点层面上的改革、建立。房产税就是重点层面之一。

贾康认为无论如何,2016年以前,财税改革的立法将会加快,到2016年,各个方面对于财税改革会形成一些共识,并在当年年底之前把房产税加快立法的事定下来。到2017年,房产税改革将会正式实施。

建议三年未交房产税房子可以充公

贾康认为,为了让房产税改革更好地推动以及普及,进入房产税保有环节上的税收实征状态后,政府就要非常细致地把“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最大化的透明。

这一点可以借鉴美国的方式。在美国,大到一千多万人的纽约市,小到只有几千人的镇,他们的税基每年都是由当地居民决定的。当地人选出品质上有公信力的人士,进行入户核对数据。然后把收集到的整套资料摆在居民面前,告诉大家社区今年打算完成的项目,还有多少资金的缺口,需要财产税填充。最后计算出每年的负担数,居民需要负担的税率。这个税率每年都会重新计算一次。如果你不满意这个计算出的税率,你可以搬离该地。

贾康甚至建议,中国推行房产税时,对于不愿意交房产税,或者找不到房屋主人交税的这种情况,可以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若公示后三年内都未前来交税,国家可以直接把这间房屋充公。

对于推行三年多的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贾康也通过观察研究总结了三点启示:

第一,中国的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在相当长时间内,中国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无论多富的人,他的第一单位的消费住房是要受到免税待遇的,所有人在这个框架下是一律平等的。这能让人们更容易接受新制度,让社会吃下一颗定心丸。

第二,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地披露相关信息,直接回应大家的质疑。

第三,应该继续允许和鼓励不同利益诉求意见表达,要引导理性讨论。鼓励大家理性的讨论,在各自摆依据、讲道理的过程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很好的结合,形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利益的到位。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搜狐焦点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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