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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步亮:中宣部禁令必将导致更悲惨结果 希望我预言失败

—从「跳楼秀」到「报社门口自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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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步亮:从「跳楼秀」到「报社门口自杀秀」

在官方主管机构看来,媒体门口这个地点访民集体自杀,实在太过敏感。

9月19日下午,北京海淀区北蜂窝南路《北京青年报》门前,再次发生访民喝农药自杀事件,3名喝农药者据称是来自安徽芜湖的农民。现场照片和相关消息当天在网络上传出后不久,即全网被删,各媒体当天接到中宣部禁令,第二天没有一家媒体报道。

这是三个月来,发生在媒体大门口的至少第四起访民自杀事件。

7月16日,江苏泗洪青阳镇5男2女共7名访民,因家中房屋被强拆及上访时被政府关进黑监牢,在北京东城区《中国青年报》报社门口集体喝农药自杀,引起广泛关注,这是第一起、也是最「著名」的一起媒体大门口喝农药事件。荒谬的是,7名喝农药上访人员身体无恙后,全部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事隔20多天后,8月7日,3名身份不详的访民再次在《中国青年报》报社门前集体喝药杀,但此次事件,除了《财经》网站作了一次报道之外,其他媒体未再作深入报道。

8月27日,澎湃新闻和《京华时报》官微报道,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中国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门口服毒自杀,当地信访部门随即介入。此消息纸质媒体也都未作报道。

连续发生在媒体门口的自杀事件,使我想起几年前,一场关于「跳楼秀」和「跳桥秀」报道的争议。前些年,每到年底和过年前,就会接连发生很多起这样的事件:在外辛苦打工的农民工因为要不到工钱,又没有办法向无良老板讨要,便集体爬到楼顶或塔吊上,声言不给工钱就跳楼。那时,媒体反应迅速,各媒体几乎都会对类似事件及时作出报道。声称要跳楼的农民工,因为诉求合理合法,又有媒体支持,一般都能达到索取工钱的目的,而且好像还没有一个人真的从高处跳下来过。

广州的海珠桥当时是著名的跳桥地点之一,曾经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发生过12起跳桥事件,有部分广州媒体在报道中,因使用「跳桥秀」、「跳楼秀」等标题,遭到舆论批评,有人指出,「一个人走上楼顶,走入公共视线,以死表达自己的要求,这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到的。尽管劳民伤财,我们应该宁愿每一个扬言跳楼的人都获救,不管他们是不是在演『跳楼秀』。」虽然遭到人权人士的批评,但「跳楼秀」这个词还是流行开来。事实上,大量的「跳楼秀」报道,引起了中共高层领导人的注意,中央和地方政府均出台了若干打击欠薪事件的严厉措施,近几年来欠薪事件明显减少,类似「跳楼秀」也相应地大大减少。

但这次连续发生的媒体门口自杀事件,有关部门完全没有以前那么大度和宽容,事件的发展,从7名喝农药者全部被刑拘、每次事件发生均不准报道或删除报道来看,结局也相当不妙。因为在官方主管机构看来,媒体门口这个地点访民集体自杀,实在太过敏感。然而,自杀者们选择在报社、通讯社门口,不也正是看中了它的「敏感」吗?其实还不仅是「敏感」,还有「逼宫」的意味:弱势群体和访民到处找媒体投诉、反映,你们媒体都不报道、假装看不见,那我就到你报社门口来,自杀给你们看,给你们制造一点新闻事件,看你们看不看得见,报不报道。

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即便有媒体想报道,实际上也报道不了。不是媒体不想报,而是媒体的爷爷宣传主管部门不准报。那么,下一步,访民们是不是会到中宣部、到各省宣传部,乃至中南海、各省市党委和政府部门大门口去自杀呢?

尽管我也不愿意把访民们在媒体门口的自杀称为一场「秀」,但正如7月17日我在香港东方日报本专栏评论《解决自戕和自戕式戕人事件频发的唯一办法》中所指出的,包括7访民中青报门前集体自杀及陈水总制造的厦门公交车爆炸、陈某森制造的长沙公交车爆炸等事件在内,「这些事件,或者自戕,或者戕人,都带有『行为艺术』的特性:为了引起社会对肇事人的注意。自戕和戕人,都不是他们的根本目的。」他们是因为走完了所有合法的和所有有可能获得救济的路径之后,发现「无路可走」,才决心「孤注一掷,走向绝望,牺牲自己」,甚至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不惜拉上公共场所的无辜民众为自己「垫背」。他们在媒体门口的「自杀秀」,比「跳楼秀」和「跳桥秀」绝对要严重得多:他们不是表演式跳楼或跳桥,而是真枪实弹地喝农药、喝毒药,去死。如果抢救不及时,很可能就救不回来。谁愿意以死相「秀」?

但是这条路被宣传主管部门堵住了。访民们、弱势群体们呼救的声音发不出来,他们很可能选择其他新的路径。这真是一个悲哀的事实:未来必将有更悲惨的事件发生。我真诚地希望这仅是一个预言,不要实现。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香港东方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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