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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员放风:诱西方缉外逃贪官 北京愿付11万亿代价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长黄风昨接受《苹果》记者电话采访证实,中国已接受与协助追赃国家分享利益的做法,而之前中方是不接受这种做法的。「特别是对贪污案,我们国家有关部门觉得,拿国有资产跟外国分享不太合适,但从国际看,分享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现在我们已接受了这种追赃分享的做法,这样大大有利于我们对外逃贪官的追赃。」

为煞住贪官外逃潮追回外流巨额赃款,中共不得不放弃立场,同意协助追逃国家分享赃款,其中美国分享比例分为三档,最高达五至八成,澳洲、加拿大等亦因此积极帮北京「追逃」。中共称「猎狐2014」追逃贪官进展顺利,迄今已从40余国家地区缉捕贪官180多人。传中共贪官捲走赃款达3万亿美元(约23.2万亿港元),若以分享五成计,北京要追回全部赃款至少要付出1.5万亿美元(11.6万亿港元)代价。

北京《新京报》报道,今年7月22日公安部开展为期半年「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贪官专项行动以来,已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贪官及经济罪犯180名。

此为近几年北京追逃成绩最为显著的一次。报道暗示,追逃取得如此显著成绩,与中方愿意接受西方国家分享赃款利益的做法有关。

「猎狐」缉捕180人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长黄风昨接受《苹果》记者电话采访证实,中国已接受与协助追赃国家分享利益的做法,而之前中方是不接受这种做法的。「特别是对贪污案,我们国家有关部门觉得,拿国有资产跟外国分享不太合适,但从国际看,分享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现在我们已接受了这种追赃分享的做法,这样大大有利于我们对外逃贪官的追赃。」

黄教授指,利益分享制度实际上是联合国公约内容之一,包括《国际禁毒公约》,《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公约》及有关反恐的公约等,「有些国家依照本国法律程序如反洗钱法,对涉案人没收财产,按他们自己的法律将没收的赃款上缴本国国库,所以分享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能平衡各国的利益冲突,利于追逃追赃。」

主要匿藏美加澳

黄透露,美国是根据对没收程序贡献大小将分享分为三档:一档是50%到80%,一档是20%至50%,一档是20%以下。澳洲也有分享规定,但无确定分享比例。中国与加拿大去年签署了分享协议,但无规定具体比例。2004年美国向中国遣返逃美的中国银行开平分行行长余振东时,美方并无分享赃款,而是全额归还中方。余案涉款高达4.82亿美元。

美国《华尔街日报》曾引中国央行研究报告指,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有1.8万名贪官和国企管理层出逃海外或藏匿,携走款项达8,000亿人民币;海外也有报道指,中国外逃贪官数以十万计,捲走金额达3万亿美元。有大陆网民表示,若以美国分享的50%标准计,中国要追回3万亿美元赃款,「岂非要付出10万亿人民币代价?这太便宜西方了」!资料显示,贪官外逃藏匿地主要是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等。

贪官带走巨款待追

薄熙来

•中共重庆前市委书记;已判监,受贿法国康城别墅一幢价值2,100万。

高严

李鹏心腹,国电公司前总经理,涉贪数千万,潜逃澳洲,本次追逃重点。

张曙光

•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已判监,妻女定居美国,有别墅,传贪百亿,但判决只提4,755万。

余振东

•中银开平支行前行长,涉贪4.82亿美元,潜逃美国,2004年经美遣返判监。

王振忠

•福州公安局原副局长,涉贪过亿,2002年经香港逃美国,2007年病死美国。

杨秀珠

•温州前副市长,涉贪2.532亿元,2003年外逃美国,现在定居欧洲

高山

•中银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涉贪9.426亿元,外逃加拿大,2012年回国自首判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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