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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原社长翻供 续控曾庆红妻侄女

挺习党媒多维/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案11月26日上午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拒绝了辩护人提出的证人出庭要求,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面对受贿250.1万元的指控,戴玉庆翻供的同时,继续指控遭到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陷害,原因是抵制她侵吞广州日报社资产。而引发外界联想的是,王晓玲的姑姑正是已经卸任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的妻子王凤清。

此前戴案曾先后两次于2014年3月28日、6月19日开庭庭审。东莞检方对戴玉庆的受贿指控共有5笔。前两笔来自原广州日报广告处两名副处长,分别为2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和45万元人民币。第三笔来自一名广告代理商2万元。第四笔来自南方医科大学某干部1.9万元。第五笔指戴玉庆在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看牙时,接受医疗费减免1.2万元。

戴玉庆仅认可了第四笔,并称与南方医科大学某干部是老朋友,这是逢年过节的礼金,关键是自己亦有所回赠,且金额基本对等。他同时承认医疗费减免一事,但称事后宴请相关医护人员的花费约等于减免费用。

戴玉庆否认了其他三笔受贿指控,并解释过去的受贿供述是因广州市纪委逼供。戴玉庆称,2012年7月,王晓玲组织了80余人的专案组,“连续几天几夜不让我睡觉”。

法庭调查环节中,辩护人称本案对于受贿犯罪指控中最重要的部分,即钱的来源和去向均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证明,“250万元行贿款来无影、去无踪。”

香港媒体11月26日报道称,此前声称行贿戴玉庆200万元的常勇强翻供。他在一封书信中称:“我在(广州市)纪委被指名道姓逼迫编造的,这么明显的谎言都能成为事实。”“我对戴社的内疚,今生都难以消除。”

常勇强的辩护人在辩护词中称,常勇强在侦查机关所做的四次有罪供述和亲笔供词承认受贿约560万元,而后来的起诉意见书及起诉书均减少为141万元,减少了420万元。检方应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2013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常勇强受贿8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戴玉庆妻子杨兰凌称,常勇强获重判是因翻供,而另一证人梁振明“全面配合(广州市)纪委做伪证,因此未做任何处理,只是开除了公职”。

这次庭审中,戴玉庆再次指控,自己因得罪广州市委纪委书记王晓玲被打击报复。这位广州日报社前社长称,王晓玲在担任宣传部长时试图插手广州日报社业务,自己曾经尝试抵制。

戴妻杨兰凌曾于2013年年底向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王晓玲,举报涵盖基建工程、经营管理等多个领域,其中一项涉及粤传媒的资本运作。广州市纪委也曾公开否认了戴玉庆夫妇的指控内容。

本次庭审过程中,东莞检方再次以广州市检方的《情况说明》回应戴玉庆对王晓玲的指控。这份《情况说明》否认了王晓玲曾试图插手广州日报基建工程,同时声称没有证据证明徐鹏和钱钰与王晓玲是亲戚关系。戴玉庆曾举报王晓玲的亲属徐鹏和钱钰夫妇利用粤传媒重组之机非法获利7,000余万。

值得注意的是,坊间传闻王晓玲的另一个身份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妻子王凤清的侄女。而多维新闻此前也从多个可靠消息源再次对此事进行了确认。据官方公开的两人的简历显示,王凤清和王晓玲均是山东牟平人。有知情人士表示,戴玉庆所揭发的王晓玲所涉问题具有一定可信度,而王晓玲借助自己的身份谋利,在广州官场几乎就是公开的秘密,她所涉的问题应该还有更多,本人颇受争议。这一事件如被官方最终证实,将再一次表明中国官场裙带关系泛滥的严重情况。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多维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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