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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红军批毛泽东决议:虚荣心重惯用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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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6月22日,红四军“七大”在闽西龙岩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支队以上干部和士兵代表四五十人。由陈毅向大会作报告,毛泽东、朱德发表了讲话并通过《决议》。《决议》认为毛的缺点是:英雄主义;固执己见,过分自信;虚荣心重,不接受批评;在党内用手段排除异己,惯用报复主义;对同志有成见;工作态度不好;小资产阶级色彩浓厚。结语是:“因有以上之错误,使同志们怕说话,造成个人信仰,使小团体观念加重。”

1931年11月中共苏区中央局合影,右二为毛泽东

中共“九大”批陈毅的诱因

对“九大”期间,陈毅上海代表团的会议上受到多次批判的情景和诱因,《邱会作回忆录》中有如下记述:

在大会期间,上海代表团对陈毅进行了多次批判,大会选举的头一天晚上,还进行了通宵达旦的批判,这与毛泽东批“二月逆流”和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对陈错误的批评,是有密切关系的。文革中批判“二月逆流”,毛对陈毅批判的话也确是说得过重了:在八届十二中全会的工作会议上,毛挖苦陈毅是“右派代表”……九大没有把陈毅留在中央政治局里也是十分不妥当的。陈在文化大革命中遇到的灾难,主要是由毛对陈的态度所决定,几十年的恩怨,毛嘴上说不计较,实际上心里还是没有忘的。

“几十年的恩怨”指的是什么?邱会作所记1969年4月11日下午,毛泽东召集老同志、各大组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开会讲话中有这样一段,毛说:“朱(德)、陈(毅)是经历过中央苏区的斗争,吃过苦的,三次"反围剿"帮过忙的。现在选他们当中央委员困难,许世友说朱、陈反我反了几十年,其实有时也不反。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后,他们开了第八次代表大会,篡夺了军权,但心里不踏实。陈毅到上海向中央请示,受了批评,中央批评他们是极端民主化。陈毅又请我回军队了。我不是又‘复辟’了嘛!”

可见,要弄清问题的根源,还得从红四军“七大”说起。

红四军“七大”与毛泽东落选

1928年4月,朱毛会师成立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朱德任军长,毛泽东任党代表,陈毅任政治部主任。6月,中共湖南省委命红四军成立前敌委员会,毛泽东任前委书记。由两部合编成立的红四军,因各自成分、传统、习惯的不同,难免产生思想上的分歧,突出表现在党与军队的关系处理上。据陈毅在1929年9月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因四军是由各种自有其本身奋斗的历史部队而组成,混编的办法始终未执行,因此历史的残余尚保留在一般同志的脑中,武昌出发(毛部)南昌出发(朱部)的资格在军队中是有相当的尊重的,尤其军队的习惯,一班、一排、一连、一营、一团,生活各为一集团,农民的自私关系,自然要划分界而且非常清楚。因此,小团体主义的色彩就很浓重。”“政治工作人员与军官常常发生纠纷,恍惚是国民革命军旧习一样”。(转引自罗平汉《中共妥善解决内部争论的一次重大实践》,《党史博览》2011年第2期)党与军队的这一关系反映在上层,就是“朱毛之争”了。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所要解决的正是这个问题。

1929年6月22日,红四军“七大”在闽西龙岩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支队以上干部和士兵代表四五十人。由陈毅向大会作报告,毛泽东、朱德发表了讲话。朱德承认自己过去有些看法存在片面性,表示欢迎大家对他提出批评。毛泽东则强调,现在还要根据我们历来的斗争经验,加强政治工作,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军队应该严格地在党的领导之下,军队要做群众工作,要打仗,要筹款,要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至于会上对他的批评,他现在不说,如果对他有好处,他会考虑的,不正确的,将来自然会证明是不正确的。(《中共妥善解决内部争论的一次重大实践》)

大会对党内争论问题展开了讨论,通过了《红军第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

《决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党内争论问题”,第二部分是“分兵问题”。关于党内争论问题,分别是:一、过去工作的检阅;二、这次争论之迎因和性质;三、党应不应该管理一切;四、对前委通信第三期的意见;五、对朱毛同志的意见;六、对中央指定之前委委员不动,决定以陈毅为书记;七、提出几个口号作为这次争论的结果及党员以后的工作标准。

《决议》在对争论的迎因及各方意见作出分析与评价后,分别指出毛泽东和朱德的缺点。《决议》认为毛的缺点是:英雄主义;固执己见,过分自信;虚荣心重,不接受批评;在党内用手段排除异己,惯用报复主义;对同志有成见;工作态度不好;小资产阶级色彩浓厚。结语是:“因有以上之错误,使同志们怕说话,造成个人信仰,使小团体观念加重。”朱的缺点是:用旧军阀的手段,相信私人;有迎合群众造成个人信仰的倾向;无形间有游民无产阶级行动的表现;工作不科学,无条理,无计划,马马虎虎;无形中夸大英雄思想的表现;不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不注意军事训练,不注意维持军纪。结语是:“因为有以上错误,弄成了军纪风纪松懈,使士兵具有流氓习气,难以纠正,又惯用手段拉拢部下,小团体观念极深。”

《决议》总括起来说:“朱毛两同志在党内外负责重要工作,不能因某种观点与意见不同互相猜忌,又是不提出来批评交由党解决,以致造成这次党内严重争论问题,给党以不好影响。朱毛两同志都有着同等错误。但毛同志因负党代表与书记之工作,对此次争论应负较大责任。”大会决定予毛泽东严重警告处分,予朱德书面警告处分。

鉴于1929年2月的中央来信曾提出朱毛离开红四军的问题,加之朱毛之间又存在分歧,而毛泽东又不止一次地提出要辞去前委书记职务,会议专门讨论了朱毛的去留问题,认为此事应由中央决定,在中央未派人过来之前,朱毛应继续工作。会议讨论了前委人员的组成,决定迎由中央指定的前委委员毛泽东、朱德不变动,仍为委员。选举陈毅和四个纵队的司令林彪、刘安恭、伍中豪、傅柏翠及士兵代表共13人为委员,决定以陈毅为书记。这个决定即呈报中共中央批准,在未批准以前即可负责开始工作。(《红军第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的引文和文意,均转引自蒋伯英《1929:朱毛红军与古田会议》,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同时参考了《中共妥善解决内部争论的一次重大实践》一文)

这就是原由中央指定的前委书记——毛泽东在红四军“七大”落选的基本过程。

对此次选举,何以选陈毅为书记,而毛泽东落选的迎因,当事人也有说法。萧克说:“当时在四军上下比较有威信的是毛、朱、陈。朱毛因对一些问题认识不一致,大家认为他们两人都有不对的地方,陈毅受命筹备七大并主持召开会议。因为自四军成立以来,陈毅同朱毛一样也曾担任过军委书记、前委书记,尽管我们也觉得毛陈两人相比,毛应居先,但陈亦是好领导人之一。所以通过民主选举,陈毅担任了前委书记。但决议还强调了一点,要把决定呈报中央批准,没有批准之前,先开展工作。”萧克在另一次谈话中还说:至于选举陈毅为前委书记,也不能说是把毛泽东排挤了。毛、朱、陈是红四军比较有威信的三个领导人,既然大家认为朱、毛都有不对的地方,通过民主选举推选陈毅为书记,也没有什么不好,何况陈毅也曾经担任过军委书记。“大家既然是大会的代表,就有选举权,选陈老总有什么不可以呢?陈老总也是好同志嘛!”(《萧克将军访谈录》)

因此说红四军“七大”陈毅、朱德篡夺了毛泽东的军权,是与历史不符的。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2012年第4期同舟共进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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