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有两个警察打死民众案引起广泛关注。一是山西太原开庭审理的警察打死河南民工周秀云案,二是黑龙江哈尔滨警察开枪打死庆安居民徐纯合案。后者被当局宣布是合法使用枪械执行公务,而前者涉事警察则被检方起诉犯有故意伤害罪和滥用职权罪。为何警察用拳脚殴打人致死要负刑事责任而开枪击毙民众则不用?
太原法院周二开始审理周秀云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小店区警察王文军、郭铁伟,协警任海波被起诉故意伤害罪和滥用职权罪。案子发生在去年底,周秀云死亡后,家属不断告状,但法院拒绝立案,检察方面拒绝调查,但是,死者外甥将现场视频曝光,引起广泛关注。据中国媒体报道,太原中院开庭当日在法院外聚集了百余民众前来声援,约300名警察在现场维护秩序。
据央视(新闻1+1)和中国媒体5月19日星期二报道,去年12月13日,农民工王友志携妻子周秀云、儿子王奎林到山西四建集团“龙瑞苑”的工地讨薪,后同保安和警察发生冲突。有视频显示,小店区警察王文军抓住周秀云头发使其坐在地上,同时周秀云双手抓住王的腿部。
据检方说法,双方僵持近7分钟时,王多次要求周松手遭到拒绝,王遂扭按周的头部,使其躺倒在地。之后,王用脚踩住周的头发,持续约23分钟。后警方将王友志等人带到派出所后,继续对其使用暴力。王友志六根肋骨断裂。
当晚6时许,王文军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后诊断周秀云“神志丧失,对光反应消失,肺呼吸音消失,生理反射消失,心电图结果为直线,临床初步印象为救前呼吸心跳骤停”,但仍对周实施抢救了30分钟,后应警方要求将周送到山西省荣军医院急诊科继续抢救,最后于19时50分宣布周秀云死亡。
中媒报道避谈“讨薪”,疑为公权力背书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和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的通告,冲突起因是王友志等人未戴安全帽和胸牌。但记者在完整版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冲突双方的交涉内容确与讨薪有关。同时,在场的约17名农民工均未戴安全帽,无法看清是否佩戴胸牌。
程海律师是逝者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聘请的法律顾问之一。他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说,王友志是班组长。“包工头”周里平拖欠王友志班组的工资约两万九千余元人民币,承诺12月15日发放。王友志等人此行的目的是来询问工资什么时候发。程海律师还称,中国官媒在报道时回避讨薪的事实或许是怕对“上面”不好交代。因为当时中央派出的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调查小组就在山西,怕给地方政府“丢脸”。
被告警察王文军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在周二的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出王文军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滥用职权罪。但是,周家聘请的法律顾问程海律师说,“王文军应该是故意杀人罪,还不是故意伤害罪。”
有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最大区别在于施暴者在实施伤害后采取的态度和行为。
程海说,“你如果故意伤害,不希望这个人死,只是想伤害她,他就会去救。故意杀人的人是不会去救的,他是希望、放任她死亡结果的出现。所以王文军最后他是明知她死了或者是快死,他不去救,他希望他死亡的结果出现,后来放任。他就是故意杀人罪。”
程海律师还谈到,原告要求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被告王文军聘请的法律顾问王克俭则是另一番说法。
他对美国之音记者说,周秀云的死亡并不是王文军故意造成的。
他说,“我认为王文军本身没有错……他们谁都没料到这个死亡。要是预料到这个死亡的话,他们当时不就打了120了吗?”
被告警察律师:中国之事,岂容外国干涉
王克俭律师拒绝对此事的细节多谈,希望记者等待法院最终判决。他认为,记者这种做法,是在干涉中国内政:“一个家庭之间、一个国家之间那个矛盾是难免的,你把这个曝出来对你有什么好处呢?这个谁对谁错都是我们弟兄之间的事。”
王克俭律师今年3月发表在网上的一篇分析文章详细论证了王文军对周秀云身体状况的不知情。原因是“颈部受力并不是都会死亡”。王克俭还批评了在现场的周秀云的亲友和工友。他说:这些人“在周秀云躺在地上的20分钟内起哄的起哄、摄像的摄像、围观的围观,而不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有关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围在现场的人群约有十余人,但自始至终并无一人上前制止冲突。同时现场音可以听到有警察不断重复周秀云是“装死”。
但是程海律师认为,王文军说周秀云“装死”是为了虚张声势,掩盖其死亡的事实。
他说,“这个是一种掩盖这个情况。好像告诉外界他不知道她死了。我们怎么判断他知道她死了呢?第一个,拧断脖子会死人,这个是常识吧。因为他离的很近当时。那个‘啪’的一声你也听到了吧?我们一般认为这个声音跟它(扭断颈椎)同时发生。她也没有任何动作了,倒地以后没有任何动作了。拧断脖子以后导致呼吸受阻。问过医生了,一般5到8分钟后,就确认死亡。”
徐纯合是否也能得到公开审判
再来看黑龙江农民徐纯合被警察李乐斌击毙案。周秀云案和徐纯合案有相似之处,都是代表国家机器和公权力的警察出手,导致手无寸铁的民众死亡。
然而不同的是,太原涉案警察龙城派出所警察王文军、巡逻二中队副中队长郭铁伟和案发当日的备勤辅警任海波,均以不同罪名被起诉。而庆安案的涉案铁路警察李乐斌却被央视和李乐斌的上级单位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宣布属于正当履行职务,不负法律责任。5月14日,央视公布的哈尔滨铁路警方调查组作出的“5月2日开枪事件符合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规定”结论,同时公布现场视频。但该视频被网友指责是经过后期剪辑的,并不能完全还原事实。
央视的“全程视频”并不包括网民提供的现场视频。福建网民屠夫吴淦征集到的两段视频,更对央视提供的视频真实性提出质疑。最新消息是吴淦已被中国地方警方抓捕。
吉林网友卢雪松说:退一万步,即使央视的描述属实,警察一枪将徐击毙,于法于情,也都是说不过去的。
他说:视频显示,身高体壮的警察李乐斌完全有能力将身单力薄的徐纯合控制住,既然能控制住,为什么非要持械殴打?为什么不用手铐类控制性器械?别忘了,武器都是警察拿出来的,这一做法是否可以说李乐斌不是把控制徐作为其公务第一要义。
如网友@里德-所言“维持治安变成打架斗殴了”。根据视频,徐在李进入警务室后是去踢警务室的门,视频中并没有显示徐作出其它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李又持警械从警务室出来,追打徐纯合。此种做法是不是用“泄私愤”来解释更合理一些呢?有网友分析,如果当时李枪击徐动作那么快,那么在警务室这个枪就很可能是上过膛的了。甚至更有人怀疑,当时李从警棍上撤手,就有置徐于袭警之罪的蓄谋。根据录像,徐个子小于李,如果徐能从李手中夺走警棍,李怎么就不能从他手中抢回来呢?
针对太原周秀云案,卢雪松也说:太原讨薪女与警方争执致死一案,当事警察抓着女子的头发,威风八面如屠夫擒着待宰的禽畜,理直气壮的教育围观者:她敢打警察,不收拾她还怎么的?很明显,这个……(很难称其为警察,或者“人”)完全错误的理解了他的职务角色。许他打别人,不许别人打他,只因为他是“警察”。在他的眼里,警察的权力,就赋予了他比普通人更高一等的地位。庆安站前警察李乐斌是不是也有这样的职务定位呢?有多少警察都是这样威风地“管理“着我们这些地方百姓呢?
程海:徐纯合案最终可能也会开庭审理
周秀云家聘请的程海律师认为,鉴于目前的舆论导向,徐纯合案在未来也有可能会被公诉。而且,周秀云案从案发到开庭也历经近半年的时间。
他说,“那个也不一定。现在随着舆论和其他的发展,还不一定。现在有人有掩盖事实。这个案子(指周秀云案)也是被掩盖的啊,开始也是按照‘非正常死亡’。后来家属把视频公开啦,他掩盖不住啦。然后两个星期以后才立案的。这一样的原理啊,一样的道理。”
据报道,5月18日,徐纯合的律师谢阳在广西南宁一建材市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遭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持械殴打受重伤。目前尚不清楚这是否与他是代理徐纯合母亲调查真相,并控告央视的主要代理律师之一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