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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深夜遇抢劫:带我走吧 我失恋了

据浙江在线报道,今年1月6日凌晨,杭州的小张姑娘遇到了拦路抢劫,全身而退,她告诉警察,自己能够毫髮无损,靠的是「智取」。

昨天下午2点半,抢劫嫌疑人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在庭上,嫌疑人洪某说的完全是另一个版本。

嫌疑人洪某,25岁,淳安人,初中文化,事发前在余杭一家足浴店上班。

当天凌晨1点40分,小张跟闺蜜小罗在黄龙海鲜大排档吃完宵夜,独自走到天目山路边的丁香公寓门口。

她回忆,当时隔了很远就看到一个穿黑色外套、戴黑色口罩的年轻男子朝她走过来,走到她跟前,突然伸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并绕到她背后,摸出小刀抵在她脖子上:「我只要钱不会伤害你。」

小张把身上的900块钱都给了他,他嫌不够,要她去ATM机取钱。

她说她为稳住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他来拉她,她哭著抱住他的脖子,「你带我走吧,我失恋了!」趁男子一愣,小张顺势扯掉他的口罩,又亲了他一口。男子脸一闪,小张没亲到嘴,亲在了他左脸颊上。

想不到,做到这个份上,男子还是半点没有心软,只管拖著小张去找ATM机。他在前,她在后,他拽著她的围巾。

走了几步,她猛地把他一推,趁他站立不稳,冲到了天目山路、玉古路口,拦下一辆出租车,向的哥求助。

的哥沈师傅帮她报了警,那个男子也没再追上来。

1月20日晚上8点,犯罪嫌疑人洪某在余杭乔司的一家网吧被抓。警察在他身上搜出一把折叠刀和一个口罩。

洪某始终不承认自己抢劫,他说自己工作稳定,没有必要抢劫。

庭上,他说,1月6日上午,他本打算要去安徽,为了方便坐车,前一天下午就跑到黄龙去了,准备在那边玩个通宵。

他先在西溪路一家网吧打游戏,从1月5日下午打到6日凌晨近1点。游戏打累后,他准备去比较熟悉的酒吧喝酒,但走到酒吧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忘在网吧里,于是又返回找卡。

再次走到天目山路、玉古路口时,他见到了小张。

「当时她一个人站在路边打电话,边打边哭。我经过时刮到一句,好像是在跟男朋友闹分手。」洪说,当时他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气,「我出于同情,上去抱了她一下。结果她反过来抱住我,说『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了,你陪陪我好不好?』我看她越抱越紧,我说你别这样,一边轻轻推开她,她又抱住我,这样翻来覆去有三四次。期间她还亲了我一下,我闪开了……」

洪说,这么走了两步,姑娘突然挣脱他跑了,边跑边骂他「神经病,去死!」他感觉姑娘在醉酒状态,没当回事就掉头管自己走了。

公诉人追问,警方在他身上搜出来的折叠刀和口罩如何解释。洪说,自己前段时间在吴山广场一带,因找工作跟人起了纠纷,当时红了脸,他怕对方报复,这段时间一直揣著刀。至于口罩,当时是寒冬,事发前他已经连续重感冒好几天,所以出门都戴口罩。

公诉人宣读了两位证人证词。

第一个旁证,就是当时帮小张报警的的哥沈师傅。沈师傅说他被姑娘拦下后,问她怎么回事,她告诉他,有个戴著口罩和帽子的男的抢劫她,抢走了八九百块钱和一部手机。沈师傅帮忙报警后,直等到警察到场才离开。他说,据他观察,小张当时神志清醒、口齿清楚,不像是醉酒状态。

第二个旁证就是事发前跟小张一起喝酒的小姐妹小罗。小罗作证说,当晚小张只喝了两三杯啤酒,而她平时的酒量总有几瓶,「绝对没醉」。

洪的辩护律师说,两个旁证都只有从受害人口中得到的转述的事发经过,而且其中还存在不少矛盾的地方。

公诉人反驳,路口监控显示,洪在玉古路附近来回徘徊了至少3次以上,就算他说的「回网吧取卡」情节属实,也不至于这么多次折返,对为什么要在案发现场周围徘徊,洪给不出合理解释。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文汇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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