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中国经济 > 正文

大陆千家房企倒闭 买了他们的房子怎么办

—SOHO中国决定停止楼市投资

SOHO中国决定停止楼市投资!

李嘉诚撤离中国的风波还未结束,这边中国地产大亨、SOHO中国CEO张欣就表示,目前她选择持有现金,对在中国进行进一步的土地投资不感兴趣,也不会在海外投资地产。SOHO中国成立于1995年,由潘石屹和其妻张欣联手创建,潘石屹现任SOHO中国董事长。

大佬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张欣曾经于今年年初表示,中国房地产从炙手可热滑落到冰点,太冷以至于没有地产公司愿意投资,可以说中国以城市化带动的经济增长发展模式已经结束。现在房地产市场已经接近饱和,很少有投资者愿意再进入了。

而从2013年8月开始,李嘉诚就开始连番地抛售大陆物业套现,到了2014年其更加快减持进程。到今年9月,2015年9月,经过复杂的资产腾挪,李嘉诚最终完成了旗下公司注册地的全部外迁。

回顾“长和系”在大陆十余年的发展路径,可以发现几乎从未偏离其“低价拿地、长线操作”的策略。但“长和系”近两年在中国大陆已经鲜少出击土地市场。据证券时报报道,在2012年5月份购入上海一块住宅用地之后,“长和系”在大陆市场上再未有一块土地入账。

虽然每一次抛售李嘉诚均表示并非看衰大陆房地产市场,但是其却在不断退出中国大陆的房地产市场。李嘉诚最被人推崇的一项本领就是逃顶,这在其多次商业生涯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李嘉诚显然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态度。

房价短期上涨或是回光返照

尽管长和实业发言人回应称,并未撤资,有买有卖是正常商业行为,但业内仍止不住质疑,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吸引力是否已经消失?从下面一些数据我们或许能够一窥端倪。

据统计,在已经公布2015年中期业绩的40多家房企中,27家房企净利润出现了下滑,其中莱茵置业、匹凸匹、阳光股份等7家房企的净利润下滑幅度超过了50%,5家出现亏损。房地产行业进入白银时代的表现愈加显著。

而另一份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更值得注意,8月份房地产相关数据除了销量和房价,绝大多数都比较消极。房地产投资增速、新开工量及拿地表现都很差。

“开发商拿地不积极,一方面是基于对房地产市场信心不足,一方面则在于库存压力太大。”交通银金融研究中心房地产高级分析师夏丹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分析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目前大陆房地产市场基本上是以投资者为主导,特别是一线城市更是如此。因为,在房价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一般住房消费者是没有支付能力进入市场的,只有投资者才不在乎房价的高低,而是在乎购买之后有没有人来接手。如果有人来接手,房价再高,也有投资者进入;如果没有人接手,房价再低,投资者也不愿意进入。有些城市房价短期上涨也是回光返照。

后期楼市利好政策或将更频繁

据统计,房地产市场8月份频频受到政策的关爱。先是中国楼市“限外令”10年来首现松动,再是降准、降息、贷款利率再创历史新低,还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部分地方政府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后市发展频频送出政策红包。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韩长吉表示,这些政策能够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对一二线城市的刺激程度会比较大,对三四线城市的作用力较小。预计后期楼市利好政策的出台也将会更加频繁。

张宏伟:楼市将陷入新一轮大萧条周期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我们不能仅仅着眼于眼下的楼市行情,“金九十银”之后的楼市怎么样?2016年以后的房地产市场怎么样?这才是今年楼市“金九十银”之后应该关心的话题。

中国房地产市场环境今非昔比,如今,楼市供求基本面已经基本平衡,短期内来看,楼市仍然面临去库存的问题,即使有限购取消、降准降息等“救市”政策,也改变不了中国楼市“去库存”的基本现实。今年8月底“双降”之后,虽然市场成交量价会在“金九十银”有所表现,会促使一部分城市楼市出现繁荣景象,但是,这繁荣的背后是“救市”政策不断刺激不断透支楼市需求的结果,这繁荣景象的背后潜伏着楼市危机。而这场危机极有可能在2016年年初爆发,届时,楼市将陷入新一轮的大萧条周期。(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中金在线综合华尔街见闻、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网、新浪财经、中国房地产报、华尔街见闻)

中国楼市未来8大趋势现在买房值不值?

由于楼市的未来变化前景仍不明朗,所以很多人对现在买房还是以后买房表示很纠结。下面带你了解中国楼市未来的8大趋势,看看现在买房时机对不对?

1、大城市的房价还有一段上涨空间。

中国的城市模式完全不同于美国。我们是摞起来的城市,密度高,人口高度集中。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很难改变。你让中国人过“买个牙刷也要开车10分钟”的生活,是不可能的。所以,有人口增量的城市,房价很难回落。加上人民币货币供应量长期偏高,所以房价只能不断上涨。

财经传媒人刘晓博就此表示:“如果以美元计价,中国楼市可能接近见顶,当然这是阶段性的顶部。但由于热钱流出带来的通缩效应,国内货币政策必然会通过宽松来对冲。因此以人民币计价的中国楼市,还有一段上涨空间,中国房价的长远走势,还要看改革的进展。”

2、房产税的出台将使楼市未来发生深刻转变。

房产税的出台至少将在以下三个方面逐渐发挥作用:

首先是改变人们的理财观念。以往可能是买房就发财,但是从房地产税落地之日起,这一途径的发财概率就降低了。

其次,将可能改变城市的资源配置。随着市民纳税人意识的觉醒,人们对于上缴的税款天然有追问透明度和去向的要求,这一要求倒逼政府部门在资源配置端重新调配资源。

最后,房地产税的出现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此前,由于持有土地、房产的成本极低,很多非房地产企业蜂拥进入这一市场,而且也确实获利丰厚。

3、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改变楼市发展大势。

全面放开二胎,已经没有任何悬念,只是时间问题。这虽然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利好,但还没到足以改变整个楼市发展大势的程度。

好处还是一定有的。有经济学家分析说,日本和欧洲部分国家过去的教训表明,人口拐点到来前后,经济危机如影随形,首当其冲是对房地产的冲击。比如日本,在1992年出现人口拐点后,房地产泡沫破裂,地价大幅下降。而如今,中国楼市的人口拐点也已越走越近。从这个意义上说,未来二胎政策的放开,对楼市来说将犹如一场及时雨;即将终结的人口红利,有望因此重获生机。

4、房地产企业将大量消亡、转型。

曾经有无数专家在说,中国楼市正在上演大逃亡,逃亡的路线包括:逃离三四线城市、逃出郊区、逃离高债务、逃向多元化、逃往海外。现在看来,都应验了。未来10年,这种趋势将延续下去,大量中小房企将被收购,转型,或者死亡。最终,国内也许只剩下一百来家大房企,而且是多元化发展的。大量的人员,将离开这个行业另谋出路。

5、未来将有部分将沦为鬼城或空城。

未来三、四线城市人口总体将持续外流,而一、二线城市人口总体将继续保持流入态势。三、四线城市目前商品住房高库存及滞销问题已经较为严重,而其未来的人口又呈流出态势,随着住房供给结构性过剩问题的突出,未来将有部分新城将沦为鬼城或空城。

6、逆城市化很难出现。

很多国家在充分城市化之后,会出现逆城市化。也就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别墅。未来10到20年,中国很难出现这种局面。因为中国人多,耕地少,土地国家所有。此外,公共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也让去农村居住的人,生活不方便、不安全。

7、商铺面临价值重估。

商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提袋消费”(服装、鞋帽、家电等)日益被网购取代,支撑商铺价值的只剩下“体验式消费”(餐饮、电影、培训、溜冰场)。传统商业旺区的街铺,可能是最危险的资产,因为单价太高。此外是人口流失城市的郊区、新区的综合体。“一铺养三代”越来越困难,“三代养一铺”的悲剧随时发生。

8、写字楼跟住宅价格将长期倒挂。

在一线城市,一直存在一种现象:同样地段、同样档次的住宅和写字楼(含商务公寓),住宅更贵。为什么?原因有三:第一,商业物业基本上没有学位,不能落户口;第二,商业物业土地使用年限短;第三,管理费水电价格高,一般不能通煤气。

网络时代,在家办公、分散办公、郊区办公正在成为时尚,写字楼的“刚需色彩”不足。一个人在办公室,可能只需要3平米就够用了,但对住宅面积的需求是多多益善。未来这种现象将持续,投资房地产还是要首选大城市中心区的住宅。当然,如果你希望现金流充裕,就是要投资好的写字楼。(中金在线综合凤凰财经、BWCHINESE中文网、刘晓博博文、大连晚报)

房企倒闭潮袭来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中金在线综合商业见地网、中国房地产报、新华日报、中房网、每日经济新闻)

定了!公积金可异地贷款买房啦!办齐这些手续就成

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近日这一细则终于出台,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目前,这一利好新政暂未在南京落地。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例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缴存了不少公积金,调动到B城市后,如想在B城市买房,则无法使用A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公积金的资金就容易沉淀,白白闲置非常可惜。

去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公积金新政时,首次提到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公积金异地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细则很难推进。近日,住建部的通知给出了细则。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假设盐城市民李先生在盐城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南京工作,需要在南京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他首先可以向南京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盐城公积金中心打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李先生就可以顺利在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异地贷款虽好,可是在南京暂难落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解释说,目前无法操作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贷款地难以掌握贷款额度、年限等,缴存地也难以掌握房屋的动态。此外,南京楼市交易火爆,公积金“水池”告急,南京人自己买房都需要“等贷”,难有余力再去满足异地贷款。

不过,有业内人士称,最近北京等城市已经正式发文开始执行异地贷款,南京虽然没有异地贷款,但早已开始“异地互认”和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在住建部细则出台后,不同区域间的沟通也有了指导意见,相信并不是难题,只不过还需要给公积金中心时间来准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9月15日)

公积金是自己的钱,关于它你了解多少?公积金到底能不能提取?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利用?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用途一、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中金在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5/0926/619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