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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 不再是游子归心的美好田园

2013年7月2日中国上海建筑工地的农民工

近两年,随着制造业企业大批倒闭,公共工程与建筑业陷入萧条,中国3亿农民工的出路再度成为话题。3亿多失业者,是美国人口的总数。失业者达到这个数量,占社会总劳动年龄人口的32%,无论是数量还是比率,任何社会都不容小觑。

他们为什么有家难归?

今年7月,澎湃新闻发表了一篇《中国3亿新工人现状:待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文中的“新工人”,是基于“政治正确”的考虑,对农民工使用的新称呼。文章列举了一组数据:2014年全国打工者共计2.74亿人,其中8400万人从事制造业,6000万人从事建筑业,2000万人从事家政服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流动儿童达3600万。

文章发表之时,中国正面临更大的失业潮,贵州毕节刚出现一家四位留守儿童喝农药集体自杀事件,总理李克强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以便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这次五中全会提及要普及高中教育,含有让农村青年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推迟进入社会的意思。

问题是:这些进城的农民失业之后,固然因为“城市居,大不易”而无法在城市里生存下去,但真要回到乡土,也会发现自己有家难归。其间原因有多重,澎湃文章叙述时虽然只有寥寥数语,但对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有所了解的人,均明白那几句话勾勒了中国乡县社会生态。

农业生态系统在崩溃

文章提到“农业生态系统在瓦解”,“瓦解”其实是“崩溃”的好听说法。所谓农业生态系统主要由水、土、气候(空气、雨水等)构成,中国农业这三大基本要素都面临严重破坏。2014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指出调查范围达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约有5000万亩耕地因受到镉、镍和砷等重金属污染而无法耕种。这些土地主要集中在中国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

中国水资源被概括为“两大痛点”: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是政府的保守测算,但也让人沮丧:近三分之二地下水和三分之一地面水人类不宜直接接触。水污染对工农业、市政工业和人体健康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2400亿元。空气污染有雾霾为证,各地经常会下黑雨、红雨等含有各种严重污染物的雨水。

污染物会通过农业用水传导至农产品。加上农药的过度使用,中国有机物农药的超标大概20%(2014年中国农业部总经济师钱克明透露的数据)。这就注定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毫无竞争力。由于污染、生产成本上升等各种原因,中国粮食质量次,但价格却比国际市场高出20-30%。如果不是政府补贴并限制农产品进口,中国农业早就垮掉了。为什么要限制更便宜的外国农产品进口?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说得很清楚,除保证供给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关系之外,“更要考虑还在农村居住生产生活的6亿多农民”。

更重要的是,近十几年以来,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总收入的主要部分。仅仅依靠种田,就算政府补贴维持高于国际市场价的收购价格,由于人均耕地太少,种地收入仍然非常微薄,远低于打工收入,无法维持农民家庭生活。也就是说,农民工即便想回归,其家乡已经失去支撑其回归的物质条件。

乡村社会痞子化

与农业生态系统瓦解同样严重的问题是乡村社会的痞子化,农村基层组织村委会基本由地痞流氓把持。当年我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中已经指出这一问题,此后情况越来越恶化。2003年开始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政府在放弃从农村直接提取资源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农村社会秩序的关注,农村基层组织逐渐沦为黑恶势力把持之地。国内媒体的相关报道与调查报告有很多,本文以《瞭望》新闻周刊的《引导好农村特殊群体》(2009年第30期)为例。

《瞭望》文章说,自税费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关系由“紧密型”变为“松散型”,基层组织职能出现某种“空位”,一些乡村恶势力趁机把持了乡村基层政权。这种势力约有三大类:一是农村家族势力。这类势力既可能帮助党和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管理不好也容易成为基层政权的“毒瘤”。主要原因是大姓可以操纵基层选举,因此只顾及本家族的利益,容易与弱势家族发生利益冲突;二是农村宗教势力。有些宗教势力在导人向善方面具有一定积极因素,但一些邪教、流教却危害不浅。三是农村一些刺头、混混即乡村痞子等逐渐活跃,通过操控基层选举或与村干部勾结实现自身政治诉求。

比较值得关注的是文章结论。该文说,对这些乡村恶势力不能一棒子打死,建议政府要利用诱导这些势力管理好乡村。文章作者显然借鉴了中国小学教师使用刺儿头当劳动委员、体育委员的经验,但显然没考虑的是:中国乡村社会不是青少年世界。这些乡村恶势力唯一的制约是政府权力。在政府权力面前,这些势力当然会服从,因为他们深知,再恶的黑社会也斗不过政府这台国家机器,但可以通过金钱等物质利益结纳官员,换取官员对其在乡村治权的认可。但面对民众,这些强横的乡村痞子又怎会考虑对方利益与乡村的社区公共利益?

现阶段,中央政府与乡村的关系,其松散有点像民国时期。不同的是:民国时期,延续千年的乡绅自治传统犹在,虽然已经出现了土豪劣绅,但总体上乡绅还保留着传统道德,以维持乡村社会公共利益为自身责任,因此,乡绅主导下的乡村自治是良性的。中共消灭了乡绅,培植农村边缘人甚至痞子做为土改骨干,并让这些骨干成为合作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层干部。传统的乡村自治早被痞子文化摧残殆尽,因此,中国政府放松对农村的管制,留出来的权力空白必然由痞子恶霸填补。

如果说《瞭望》新闻周刊这篇文章比较骨感,习惯于通过故事感受现实的人可以去读近年来中国媒体网络大量刊载的《我的家乡在沦陷》或者《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类文章,所有的故事都在诉说相同的现象,即乡村社会的痞子化,弥漫在乡村上空的绝望(有的文章称之为“死亡气息”)。

正常的社区是个利益共同体,但已经严重痞子化的中国乡村,却很难被称之为利益共同体。乡镇企业制造的污染,让周围乡民受害,办企业的家族却从中获益。生活于乡村的人,大都将眼光放在眼前微薄的利益上,任何公共事业,哪怕是与村民就业有关的企业,也会因这些短视而受到破坏。BBC《大家谈中国》栏目曾登载过一篇河南网民的来稿《农民工扎根家乡的现实之困》,文章末尾所述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拿笔者所在的村庄来说,去年曾有外地商人在村里建了个服装厂,但厂房建成后,当地各种部门就隔三差五的‘光临’,以各种理由吃拿索要。顶着这种压力,工厂开工后,由于工人都是当地村民,他们想方设法从厂里‘揩油’,就连做羽绒服所用的羽绒,都被人隔着墙扔了出来。就这样,工厂运转不到半年就倒闭了。”这种现象当然并非河南独有。

也因此,中国乡村再也不是农村游子可以回归的田园,家乡只存在于他们的念想之中。许多新工人失业之后,宁可游荡在城市,也不想回到家乡。

乡村痞子化这一过程,几乎与中国县城政治黑社会化同步。中国的地区行政治权由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构成,县级政治是决定中国地区政治生态的关键,县政府是乡(镇)、村的直接管理机构,县级政治生态则是乡村政治生态的高级版。

湘北红镇:乡村社会痞子化的一个样本

《当代青年研究》发表了一篇《中国农村后代之殇:从留守儿童到乡村“混混”》(2015-10-29),是作者对自己在湘北红镇的田野调查的一份简略介绍。作者揭示了一个事实:大量留守儿童成为乡村混混的主力军。

红镇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资源匮乏,近年来发展赌场经济与高利贷,衍生出一条食物链,为赌场看场子、当“保安”的赌场打手,以及为高利贷者收取息钱抽取佣金的统称之为“吃血饭”。这些年轻人约在15-20岁左右,大部分都是因父母外出打工而留在家里,由留守儿童成长为乡村小“混混”。

混混们的存在不仅颠覆了乡村秩序,还颠覆了乡村的价值观。调查报告说,红镇里“大混混”赌场老板、高利贷主们的风光,小混混的嚣张,不仅让家长们对看不见明显效果的教育投资充满怀疑,更让众多青少年开始羡慕他们的“成功”方式转而纷纷效仿:“在乡村内部压制力量与惩罚机制日渐消亡的情况下,‘混混’获得了足以震慑他人的价值再生产能力,而乡村社会不再认为‘混混’行为是一种越轨和罪恶时,被认可的‘混混’人生观进而占据了乡村价值系统的主流地位”。红镇一些村民在发生邻里纠纷、农忙时抢水纷争时,也开始利用这帮小“混混”来达到目的,如利用他们解决邻里纠纷、农忙时抢水纷争等。

男生做乡村痞子,女生则外出卖春。红镇调查写道:红镇中学教师黄某某在这个学校当了6年老师,教过的学生当中已经有100多女生初中未毕业就出去打工。其中只有10几个是通过学技术就业,其余几乎都是“不正经就业”,潜台词很明白,那就是“卖”——对于不少农村女孩来说,“卖”并没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2013年9月13日,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发布《女童保护研究报告》,称留守女童占被性侵人群94%,施害者多为同村男性甚至亲属。

红镇调查作者指出,留守儿童成为混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缺乏家庭社会化教育,从村庄的传统道德和伦理秩序中脱离”。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缺少家庭教育与关爱的孩子心理都不健康,容易成为不良青少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流动儿童达3600万,合计将近1亿,几乎占中国人口的1/14,是农村青少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将对中国社会产生什么影响,红镇的情况至少算是一种类型。

红镇调查的结论因为借用了社会学语言,所以有一段看似充满矛盾的陈述:比如“具备一定自制力的红镇‘混混’形成了一个相对隐性的社会。这个相对隐性的社会一方面因为对村庄社会秩序的侵蚀,而显性地呈现于红镇社会当中,另一方面又由于与村民日常生活的融合,而隐性地存在于红镇社会当中。”这段话实际上想表达的是:隐性社会参与了构建显性社会的社会秩序,并起相当重要的作用。十多年前,中国黑社会势力猖獗之时,势力大的黑社会组织被当地人称为“第二政府”,揭示的是警察与黑社会共同治理当地社会这一现象。

乡村社会痞子化与县城政治黑社会化呈同构状态

中国总共有县级行政区计有2860个,其中1463个县、117自治县。县级政治的劣化,一是体现为家族政治,二是体现为政府与黑社会共同治理。

1、县级政治的家族化

2011年9月1日,《南方周末》发表《“中县‘家族政治’现象调查”》。2015年,这个“中县”被证实为河南南阳新野县,该报告作者是北大社会学系博士生冯军旗,曾在新野县挂职副乡长与县长助理,有机会观察该县各种盘根错节的政治关系。

在该调查中,作者完整记录了这个县级政权系统内部各家族成员的任职关系,在中县之内,竟然梳理出21家政治“大家族”(一个家族产生5个以上副科级干部),140家政治“小家族”(5个以下、2人以上的副科级干部),总共161家大小政治家族。

在现代政治中,一国的政治资源被某些家族成员垄断,其实是该国社会的精英选拔机制出现了严重问题。纵观中共统治60余年的历史,除了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前期曾出现过按“成就原则”选拔精英的短暂阳光之外,从未脱离按血缘选拔精英的文化窠臼,在《中国为何容易出现“政治家族”?》一文中,我指出家族政治产生的几个原因:

A.家族政治在中国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殷周两朝,中国就形成了完整的宗法制度,政治权力按等级分配,世袭罔替;

B.中共执政时期从未真正建立过合理的精英选拔机制。在毛时代,这一时期的精英选拔以血统原则为主。与以前的血统原则重视精英相比,毛则是逆向而行重视草根与边缘人的“出身论”。在毛的所谓“红色接班人”的选拔标准中,最重要的就是出身即血统原则。从1998年高等教育产业化开始至今,社会呈现向“身份型社会”复归的迹象。党政事业机关除了技术性极强的岗位之外,一般可替代性强的非专业技术职位,血统原则在竞争中的作用日显重要,“二代”现象表明中国精英阶层的素质严重退化。

2、县级政治的黑社会化

今年5月,一篇《中国小县城的黑社会江湖》不胫而走,文章称:“一个县域社会有几十万人口,但真正有权有势或许只是几百个人。这几百个人里面大概有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然后有几十个较有影响的各行各业的老板,再有就是几个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士”。按河南新野的情况推论,那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当中,必然有不少是家族势力。

这三种势力当中,公安局“是权力的交汇点,也是信息集散地。……是县城里面唯一合法掌握并可施展暴力的机构。……因为公安局是唯一可以毫无阻力地接触社会各个角落的机构,它本身就是一个情报中心”。

黑社会组织的头目黑老大们,既与当地经济圈相熟,也与权力圈有关连,公安系统更是黑社会必须笼络之部门。黑社会组织经营的多是宾馆、娱乐、建筑业——这与东南亚国家、港台地区的黑社会涉足行业大致相同。这些黑社会有自己的组织内部规则(比如不犯命案,不与政府作对,严守秘密等)。黑社会组织之间因竞争关系,有血拼。在血拼过程中,会有黑社会组织消亡。但一般情况下,由于黑社会组织的保密规定,不会供出后台人物,它们在政府系统的保护伞因此会安然无事。

这种情况与我2007年在《当代中国“官”“黑”之间的政治保护关系》中,根据中国各地黑社会消长情况所分析的并无差别。在中国县级政治当中,官黑之间的关系模式已经固化,成了一种政治生态。

对这种畸型的县乡政治生态,生活于其中的人已习以为常。2013年中秋节期间,江西万载县农民汪金亮拍下当地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场面,结果被当地公安以“破坏政治生态”为由抓捕。论者哗然,认为此罪太过离奇,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种离奇正好证明当地价值观已经扭曲到以黑为白,以非为是,将这种权钱关系视为政治生态。

不少农村出身的知识者近年回到家乡,非常痛切地感受到乡村的沦陷,这种沦陷面非常广,从基层组织到人际关系,从乡村教育的衰落到村民道德的沦丧(从生产有毒食品到视坑蒙拐骗为理所当然)。因此开始回忆民国期间农村社会的乡绅自治,讨论重建乡绅制度的可能性。

乡绅自治并非一种独立的政治形态,它附着于王朝时期的政治制度,比如科举制以及退休官员致仕等制度;其经济基础是封闭性的自然经济,人口流动极少。这种制度在民国时期已成余晖。经历过中共的边缘人革命与乡村痞子化,如何将痞子流氓改造成绅士,恐怕是个无法完成的艰巨任务。(作者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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