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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凶手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引网友热议

引起广泛关注的上海复旦投毒案凶手林森浩星期五(12月11日)被执行死刑。林森浩投毒被执行死刑与此前一审二审死刑判决一样,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热议。

上海复旦投毒案凶手林森浩星期五(12月11日)被执行死刑(资料照片)。

有微博网友认为,“故意杀人本应判死刑,没有什么同情”;还有网友说,“案情证明他不是一时冲动,不然也不会在抢救过程中他都依然不曾悔悟”。

但也有网友指出,“林森浩投毒和致黄洋死亡是两件事,而这两件事情之间的关系不是那么明确,检方有很多问题没澄清,却判了”。

微博网友“给理想打开一扇窗户”说,“复旦大学投毒案被害人家属拒不接受道歉,而林父一直在拼命救儿子。可能杀人就该偿命,可是也有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是一个生命”。

网友“见贤思齐独行侠”也指出:“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的人文教育竟然用两条命换回”。

案件争议

《京华时报》则评论说,在舆论场上,呼吁为林森浩免死者有之,赞同严格适用刑法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也有之。双方都在制造舆情,又都在指责对方试图绑架舆论左右司法,“媒体审判说”也甚嚣尘上。

但指责案件处理结果是受到舆论压力所致,背后也许仅仅是结果与批评者的倾向不一致。无论法官的哪种判罚都避免不了异议。

评论指出,“其实不论最高法院的复核结果是什么,恐怕都会引起争议。核准,林家哭;不核准,黄家哭。一宗个案要想实现皆大欢喜,并非不可能,却可遇而不可求”。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林森浩执行死刑。

林森浩在死刑复核结果得出之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死刑对他意味着偿还,希望黄洋父母能放下这段怨恨,好好活下去。他说,“做的事情要负责任,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做的,我该承担・・・・・・”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发生一起投毒案件。复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因为与同为医学院研究生的室友黄洋不合,2013年在饮水机内投放二甲基亚硝胺,导致黄洋中毒,死于内脏器官衰竭,2014年2月18日,被上海第二中法一审认定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处死刑。

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林森浩辩称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他称自己在黄洋中毒被送进医院后没有及时自首,导致黄洋最终死亡,是出于害怕的心态,并抱有侥幸心理,希望黄洋最终能痊愈。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而向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接水饮用后中毒。而在被害人入院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隐瞒真相,编造谎言,杀人故意明显,且实施了以投放毒物为手段的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高法院在对林森浩死刑复核结果书中说,“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采取隐蔽的手法,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杀死无辜被害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最法院认为,“林森浩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责任编辑: 林亿  来源:BBC中文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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