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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被判死刑的“血债帮”要员赵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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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平亲手杀了人。但是,一审、二审、最高法院复核时,他一直不承认自己杀了人,更不认罪,以为只要死扛到底,就可躲过一劫。 但是,欠债要还;欠血债,更要还。更何况,赵黎平不仅杀了他的情妇,还对他任职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 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制约着所有人。到了赵黎平还债的时候,是祸躲不过。

内蒙古公安厅长赵黎平被判死刑(大纪元合成)

中共自1999年7月20日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对他们实施群体性迫害,将大量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形成了一个以江泽民曾庆红为首的中共“血债帮”。26年来,中共“血债帮”的许多要员以不同形式遭到恶报,有的正在自毁前程。从2025年10月2日起,我们陆续发表中共“血债帮”要员遭恶报或自毁前程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原中共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政协副主席赵黎平,也是以江、曾为首的中共“血债帮”要员之一。

一、被判死刑并执行死刑

2016年11月11日,从警40年、时年65岁的赵黎平,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

赵黎平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法院认定,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内蒙古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368万元。公安机关勘查杀人相关现场时查获了赵黎平藏匿的转轮手枪、六四式手枪及49发子弹;还在赵黎平的办公室内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但是,赵黎平拒不认罪,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2017年2月底,山西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复核时,赵仍不认罪。

2017年5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赵黎平是中共当政以来第一个被判杀人罪成立的省部级高官,也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省部级高官。

二、枪杀比他小37岁的情妇

2015年3月20日晚上,赵黎平开一辆奥迪车,从呼和浩特开到赤峰市,与小他37岁的情妇李嘉一见面,两人在车上发生激烈争吵。赵黎平拔枪就打,但未打中,又用枪身猛击情妇头部。

满脸是血的李嘉一挣脱后,跑到立交桥东侧桥面上,拦停一辆白色起亚车,向车内三人求救。赵黎平赶到,持枪威胁三人不要管自己家事。李嘉一趁机驾驶白色起亚车逃离,赵黎平立即驾车追杀。

被抢的车主马上报警。李嘉一边开车,边打110报警,说赵黎平要杀他。李嘉一还给自己的家人打电话,称赵黎平要杀他。李嘉一的母亲、姐姐也报了警。

赵黎平紧追不舍,一直追到李嘉一住的赤峰市松山区百合新城小区一栋楼下。然后,赵黎平下车,跑到李嘉一开的起亚车旁,将情妇一枪毙命。然后,将情妇尸体拖入自己汽车的后备箱离开,并在半路上焚尸、掩埋。焚尸前,赵黎平又朝情妇连开两枪。

赵黎平马上逃离现场,但被赤峰警方拦截并抓获。

三、一边贪财好色一边被提拔重用

赵黎平与江、曾当政时被提拔重用的许多高官一样,都是贪财好色之徒。

赵黎平生于1951年,他的情妇李嘉一生于1988年。2006年两人相识,赵55岁,李18岁。

到了2013年,李发现赵又有了新情妇,还在给新情妇买车买房,并对李日渐冷淡。从2014年起,李多次撒娇将赵黎平哄到自己住处,先准备好录音设备,再趁其打电话时,假装“无比乖巧”地走开……就这样,她悄悄录下了赵很多违法、受贿的证据。

2015年初,李向赵摊牌,如果不给钱就举报。当时,内蒙古公安系统已传出上面在调查赵。焦头烂额的赵只好“服软”。2015年2月25日,赵开出一张欠条:“3月8日前,还李嘉一300万,如果逾期,加息20%。”

但是,赵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给钱。欠条不过是赵的缓兵之计。赵担心李会成为他填不满的无底洞,已决定除掉这个心头之患。

在和李周旋的日子里,赵已备好两把手枪,并准备好了汽油、铁锹、斧子、绳子等,期间还多次从呼和浩特前往赤峰市踩点。

2015年3月20日,身穿迷彩服的赵,约李前往赤峰市大牛圈山附近的205省道旁见面。

这一见,李不仅没有拿到1分钱,反而断送了性命。

赵黎平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期间,负面传闻一直不断。

2007年,内蒙古发生一起轰动全国的“万里大造林”案,此案被定性为“以团伙传销形式实施非法经营活动”。4年后,一封由“万里购林客户”联名的举报信在网上发布。信中举报赵黎平的四大“违法事实”:暗箱操作假拍卖,资产严重流失,长时间大范围设备损毁,涉嫌非法挪用被冻结管护资金。

原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副主任杜文曾指证,2010年3月末,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赵黎平以看好一尊铜鼎,需购买后用于向北京送礼为由,从自己手中拿走130万元。

赵黎平还被指“染指多项工程”。其中之一是内蒙古自治区看守所和安康医院改建项目。据大陆媒体报导,原来4542万元立项建设费用在决算时竟然变成1.2亿元。内蒙古自治区看守所每平方米改建费用近万元,建成后却因监控设施、建造布局达不到公安部统一标准,只好又投入近千万元进行改造。

但是,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影响赵黎平的仕途。相反,他还不断被提拔重用。2005至2012年,他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7年,期间,他还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之后,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直至退休。

谁是他的靠山呢?就是江、曾最重要的帮凶——中共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后来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他给北京送礼,肯定少不了周永康。

2005年、2009年,周永康到伊利集团考察,他陪同。2010年,周永康到鄂尔多斯等地考察,他陪同。2011年,周永康到蒙古访问,点名他为访问团成员之一。

四、积极追随江、曾迫害法轮功

赵黎平是内蒙古公安系统积极追随江、曾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头目之一。他多次在公开场合诋毁法轮功。在其任职期间,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劳教、判刑,并遭受酷刑折磨。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

比如,原通辽市皮件厂副厂长田福金,是通辽市出了名的好人,他和妻子儿女们都修炼法轮功。在江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田福金被非法劳教两次: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又是三年。2008年,田福金被当地国保大队警察以“保奥运”为名,从家中骗出去,关进看守所,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这一年,田福金和他的妻子、一儿一女都被警察抓走,另一个女儿被劳教,家中仅剩下一个只有11岁的小孙。

田福金在被关进保安沼监狱一年半后,2009年12月14日,被迫害致死。

又比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善良妇女王霞,2002年8月被非法判刑7年,被关押在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期间遭到各种酷刑迫害,如电击、吊打、性虐待、大头针钉入指甲、不明药物摧残,以及长达两年的灌食迫害。

在长期的灌食迫害中,狱警把王霞绑到床上用木板固定,使之根本无法动弹,灌食管长期插着,一至两个星期才抽出一回。王霞被投入监狱前110多斤,后来仅剩下40多斤,骨瘦如柴,身体几乎没有肉,骨盆突出,腹部深陷,大小腿仅剩骨头,脚完全变形,几次出现生命危险。

王霞被迫害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的照片在明慧网上发表后,震惊世人,让人们想起了被纳粹集中营活着填入焚尸炉的形如骷髅的受害者。

2012年4月27日凌晨2点,王霞再次被当地610人员闯入家中绑架,于6月15日被迫害致死,年仅38岁。

据知情人透露,王霞绝食抗议,遭到看守所恶警野蛮灌食。恶警令多个犯人按住王霞强行灌食,女恶警用高跟鞋踩住王霞的头,进行搓、捻,灌食用的混合物、血水、泪水掺在一起,流满一地。最后,王霞被折磨成了急性肾衰竭伴随多脏器衰竭而死。

再比如,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法轮功女学员王雪梅,2010年5月21日,在阿里河旗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仅46岁。

王雪梅是2009年11月6日被大杨树镇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进阿里河旗看守所的。王雪梅的家人曾要求会见,被看守所以各种借口拒绝。她的家人只是在非法庭审时见过一次王雪梅,除此之外,家人没有得到关于王雪梅的任何消息,被判了几年也不知道,判决书也不给家人。2010年5月21日,当家人再见到她时,她已经死在牢房里。

王雪梅被非法抓捕前身心健康,体重150斤,死时体重只100斤左右。

结语

赵黎平亲手杀了人。但是,一审、二审、最高法院复核时,他一直不承认自己杀了人,更不认罪,以为只要死扛到底,就可躲过一劫。

但是,欠债要还;欠血债,更要还。更何况,赵黎平不仅杀了他的情妇,还对他任职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

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制约着所有人。到了赵黎平还债的时候,是祸躲不过。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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